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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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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花园散步回屋里后,徐百合和李佳柏一起吃午饭,李佳柏问徐百合写作进展怎样,徐百合说:“写了一些,如果你想看可以给你看,看完要说一说你的看法。”李佳柏兴奋地说:“你到底写些什么?我很期待哦。”李佳柏迫不及待地说:“等一下就传过来给我看。”吃完中午饭他们一起上楼,李佳柏问:“你写的叫什么名字?”徐百合说:“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想要取什么名字,但为了方便以后和你讨论,临时取名为‘一棵凤仙花。’”
“噢。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凤仙花。它色艳姿奇,红色的花瓣可染指甲,为妇人所专爱。”李佳柏好奇的说:“是吗?我怎么就不知道?”徐百合微笑着说:“古代人,早就发现凤仙花可染指甲,无论在宫中,还是在民间,凤仙花都特受女人的喜爱。”他们各自回自己的房间后,徐百合就把“一棵凤仙花”传给李佳柏。李佳柏很想多了解一些徐百合的思想或观点等等,所以李佳柏很快的就开始阅读“一棵凤仙花”了。小说是这样写的:
1、
林家珍一家三口难得像现在相聚一起吃晚饭,林家珍觉得这是一个向他的丈夫施海与儿子施启彬提要求的好时机。快吃完饭时,林家珍看了看丈夫和儿子,慢条斯理地说:“吃完饭后请到书房来一下,我有事和你们商量。”儿子启彬耐不住问:“什么事啊,神神秘秘的。”母亲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语气温和地说:“等会你就知道了。”
吃完饭后,施海和启彬来到林家珍书房,等他们坐定,林家珍说:“我想找一个女孩子来与我做伴,就住我们家,你们同意吗?”施海和施启彬听了林家珍的话都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施海问:“找到了吗?”
“还没有,请你们帮着找。”
“好吧,只要你高兴。”她的丈夫理解地说。
二个月后,林家珍在丈夫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令她满意的女孩来陪她过日子。这个被选中的女孩,名叫白鸽,十六周岁,看上去清爽宜人。白鸽住在乡村,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她是一个爱主的基督徒,试用期三年,佣金一次负清。白鸽到林家珍家后,每天的生活是这样安排:早晨起来祷告、梳洗、读《圣经》、思想圣经里的话,然后,陪林家珍吃早餐。早饭后,有时自己在房间看书学习,有时帮佣人干活。下午常与林家珍一起听音乐或者学弹琴或者赏画或者谈论文学,有时一起在花园散步。晚饭后,她们有时一起交谈、有时一起看书……
白鸽到林家珍家已有两个多星期了,每次吃饭只看到林家珍,还没有见到她的丈夫和她的儿子。林家珍的丈夫做生意很忙,儿子大约二十岁在音乐学院主修钢琴,林家珍常在白鸽面前夸她的儿子喜欢音乐、乐感很好等等。白鸽在山里长大对这种生活方式不大适应,对音乐、艺术没有机会研究,没有什么好恶。
白鸽立志爱神,她希望星期日(即主日、礼拜天)能去教堂敬拜。
有一个晚上,白鸽和林家珍正在闲聊,白鸽请求林家珍让她星期天去教堂,并劝林家珍和她一起去。白鸽认为上帝对音乐及其它美好的东西的影响是深远的,认识上帝就能对生活有更高、更丰富的认识。林家珍赞同白鸽的说法,因为她知道有很多音乐或艺术作品的灵感是来自对上帝的爱和赞美。林家珍认为认识上帝是件高雅的事就答应白鸽的请求。
2、
明天就是主日了,白鸽很高兴。早晨起来就为这事祷告,祷告完后听到钢琴室传来琴声,林家珍从不在这个时候弹琴,也没弹这么好。白鸽知道一定是林家珍的儿子施启彬回家了,她赶紧为她与施启彬相处愉快而祷告。
吃早饭时,林家珍为他们介绍,施启彬看白鸽盘着头发、穿着长裙,衣服保守,脸上不动声色,象是一个认真守本份的佣人。在白鸽看来施启彬脸虽长得和他母亲有些相象,但没有他母亲随和亲切。眼神挑剔而锐利。林家珍对她儿子说:“明天是星期天,你陪我去教堂吧。”施启彬没有去过教堂,从来没想到要去,经他母亲这样一说,反而引起他的好奇心,因为母亲很少用带命令的口气跟他说话。早饭后,各人回各人的房间,林家珍和她的丈夫住二楼、儿子自己住三楼、白鸽住佣人房。
白鸽回自己房间,坐在椅子上,想着林家珍和她的儿子。白鸽认为他们母子关系还算融洽。施启彬并不把他的母亲放在眼里,他不是那种能让父母摆布的人,林家珍也给儿子充分的自由和信任。虽然施启彬对白鸽有礼貌,但白鸽并不因此掉以轻心。在白鸽看来施启彬不是省油的灯,得小心谨慎。想到这她不免又祷告起来。
下午,林家珍跟儿子一起讨论音乐、绘画、文学、历史等,有说有笑相当愉快融洽。林家珍不断地对他儿子所弹的表示由衷的赞扬。白鸽在一旁无聊地看着他们。母子俩乐此不彼,晚饭后,又继续他们的话题。他们想到明天要去教堂,就谈起了上帝和《圣经》,就把白鸽叫来一起研究。他们了解到:
《圣经》共66卷。31173节,969200字,由近四十个人所写,前后写作时间相差约一千六百年。他们各有不同的身份:如先知,君王,祭司,渔夫,税吏,医生等。在不同的地点写作:如旷野,宫殿,监牢,海岛等等。但全本圣经前后连贯一脉相承。这种奇特的设计说明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使徒约翰汇集圣经。他“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见证,被流放在拔摩的海岛上”。(启1:9)他是没有学问的小民。但神藉着他写下了全世界最为深奥的书。他说:“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份。”(启22:18-19)
《圣经》是一部预言的书,超过四分之一是预言的部分。有一千多个单独的预言。启示录整卷是预言的书。神的话先写下来,然后,历史按神的话去发展。主耶稣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
《圣经》是世界第一畅销书,是不可取代的。从1450年德国人发明机械印刷术,大量印刷的书籍就是圣经。
《圣经》是由神所赐的智慧写成的。“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看了这些他们都感叹《圣经》是一本神奇而伟大的书。
第二天早饭后,林家珍、施启彬和白鸽三人出发了。城里有很多教堂,他们选择了西区教堂,那个教堂离家近,开车到那里大约要花45分钟的时间。到了西区公共教堂,进教堂时,看到里面的人还不多,有人在领大家唱圣歌。他们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坐下,林家珍坐中间,白鸽和施启彬分别坐在林家珍两边。时间一到,牧师就带领大家一起祷告,祷告完了,牧师就开始讲道。施启彬听得半懂不懂,牧师讲道时,多次提到一句话就是:“你们若不信耶稣是基督,就必要死在罪中。”[约8:24]施启彬心想:“难道不信的人无论如何努力做好事都是白费力气?”过一会儿又听到牧师说:“信的人必有神迹奇事随着他们。”他心里马上反应:“也就是说必有神迹奇事随着白鸽?”一小时后,聚会结束了,他们到书店买了《圣经》及一些相关的书,就回家了。
回家吃完午饭,他们各人回各自房间休息。白鸽午休后去找林家珍时,看到林家珍正在和她儿子谈论早上到教堂的见闻。看到白鸽进来就问她是怎样信上帝的?如何读经、如何祷告?白鸽说,她信上帝是相信上帝所说的话都是真的。《圣经》上的话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信上帝后,读经、祷告就不成问题了。然后她就介绍说,一般她每天早晨一起床就祷告,早饭后如果有时间就读一会儿《圣经》,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祷告,常常思想圣经里的话……施启彬听了白鸽的话,觉得白鸽和自己一样都有兴趣爱好,只不过白鸽的兴趣爱好是圣经,而自己的兴趣爱好是音乐。这样一想,他觉得能同情白鸽。
3、
自从林家珍三人第一次一起上教堂到现在,已经过去三星期,施启彬也回学校了,白鸽和林家珍又恢复平常的生活方式。再过几天,林家珍的丈夫就要回来了,林家珍显然有些紧张。林家珍的丈夫虽然是爱林家珍的,但这种爱对林家珍来说是一种负担,她的丈夫从没考虑过以林家珍能够接受的方式来爱她,也从不注意她的意愿。林家珍丈夫回来的前一天,她对白鸽说:“我的丈夫回来后,你不用来陪我,你就到厨房去帮忙,有事我会找你,我已经跟管家说好了。”
从施海回来的那天起,白鸽就在厨房里打杂,有时帮洗菜,洗碗碟等,吃饭也跟厨房的佣人在一起吃。自从丈夫回家后,林家珍忙着侍奉丈夫,讨丈夫喜悦,可丈夫跟她兴趣不投,让她感到又累又难受,巴不得她的丈夫早点离开——去上班或出差或去应酬。有一次她的丈夫突然问起白鸽,林家珍知道她的丈夫并非真心关心白鸽,只是随便问问吧了,就把白鸽的事简单说一下,并说她自己对白鸽很满意,施启彬对白鸽也没有排斥心理,不过现在白鸽不在家,去教堂了。
说起施启彬,施海就不大高兴,责备林家珍不但没好好管教儿子,还和儿子一起胡闹。说他的儿子对生意不感兴趣,不如早点让他结婚,早点生孙子,好继承家业。虽然林家珍不赞同,但也不敢说什么。施海让妻子转告儿子,如果他在一年里结婚就给他一笔可观的钱,如果能在三年内生出孙子就又给另一笔可观的钱,生越多奖励越多。否则等他一毕业就不给予经济支助,最后还叫林家珍准备一下,暑假要带他们一起去避暑。
终于,丈夫又出差了,林家珍松了口气,但想到避暑就发愁。她不喜欢与丈夫出游是有原因的,一旦出游,她的丈夫的精力和注意力都转移到她身上,常让她疲惫、心烦。不够这次儿子和白鸽也去,或许会好一些。林家珍把施海要带她们一起出游的事告诉白鸽让她也做些准备。
儿子回家后,林家珍就将施海的旨意传达给儿子,见儿子不以为然,就提醒儿子要认真对待,他的父亲可不是跟他开玩笑,劝他不如早点结婚算了。林家珍劝施启彬在学校找找,如果找不到,白鸽也不错。施启彬听了后很不高兴,大叫道:“妈妈,你太有心机了,原来你找白鸽来我们家还有这个目的。”林家珍不以为然:“她有什么不好,是长得难看,还是性格不好,还是品德不佳配不上你?你也只不够是有点音乐才能,又有一个会赚钱的父亲。你的父亲那样辛苦养大你,你早点结婚有何不可?对你又有什么坏处?”
“可是,我不爱白鸽。”
我觉得你的性格跟我相似,所以我劝你不要去找什么不实际的爱情。你把音乐视为生命,那你还能留给爱情多少时间和精力?找个能相安无事、让你放心、省心的女人结婚比什么都强,再说爱情是可以培养的。”林家珍顿一顿喝口茶水又继续说:“你是一个聪明人,你好好想想吧。相信你能顺利渡过这一关。”
施启彬离开母亲回自己房间后,心里很不高兴。他知道他的父亲说到做到。他的父亲不懂音乐,认为他是没出息的儿子。如果他不结婚,毕业后就得为生活所困而且跟家人关系紧张会影响他在音乐方面的造就。可现在到哪里去找结婚对象?看来跟白鸽结婚的可能性很大,他的母亲这样抬举白鸽,让他觉得不可小看白鸽,有时间得好好研究这个人。想完了,他叹了口气,到钢琴室弹琴消消气。施启彬弹弹停停,每当他有心事就喜欢边弹琴边想心事。刚才和母亲的对话让他知道,他该作出选择。如果在限定的时间里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妻子,怎么办?与白鸽结婚?白鸽能接受吗?他越想越后悔没有早点注意寻找合适的伴侣。最后,他只好分两路走,一方面积极寻找知己,另一方面看白鸽是否真如母亲所说的那么够格。施启彬想来想去,最后无聊地离开钢琴,去花园散步。
吃晚饭时,林家珍看到儿子显然不象以前那么开心。今晚,施启彬多看白鸽几眼,虽然挑不出她的不是,但她也只是一个忠心、守本分的佣人形象 。白鸽除了她的上帝,对别的没有兴趣,跟他没办法擦出爱情的火花。白鸽做佣人还可以,但做伴侣总觉得缺少一些东西。如果跟她结婚,将来只能过冷冷清清彬彬有礼的生活,只能过主仆般的生活。真是让白鸽占尽便宜,看来信上帝的人还是比较幸运的。后来他还是公平地站在白鸽的角度思考,觉得象白鸽那样的人也不见的愿意跟他结婚,可能更愿意进修道院当修女……
自从母亲向他传达父亲的意思后,施启彬没有多大心思在家里呆着,早早回学校。临走时,母亲提醒他要记着回来和家里人一起去避暑渡假。施启彬返校后,展开了物色伴侣的行动,可是一个月过去了,还没有找到满意的对象。暑假临近了,同学邀请他参加各种假期活动都被他拒绝了。这段时间,练琴也不太专心了,他不断地想结婚的意义。他看周围的人们,有的夫妻能相亲相爱一生,有的为什么就吵吵闹闹,有的反目成仇。他一直想:找什么样的女人当妻子才能恩恩爱爱、相安无事地过一生呢?他想到了父亲与母亲的婚姻,父亲是在一次出游时遇到母亲的,那时母亲正在田里摘花。父亲看到母亲就象爱好古董的人,遇上梦想已久的古董,不惜花重价买来。事实也是父亲花了很多钱从母亲的父母手中“买”来的。到现在父亲对待母亲还有点象对待古董一样,收藏起来,闲时玩玩……
想着想着施启彬就笑了,他摇摇头,觉得自己胡思乱想。但父亲确实见到母亲就被母亲吸引住了,眼里只有母亲一人,再也看不见其他的女人,不过被看成古董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施启彬觉得母亲巴不得父亲离她远一点,父亲知道母亲的感受吗?但知道又怎么样?反正他不会体贴别人的感受……突然有一个念头在施启彬脑海中闪过,象他这样过分挑剔的人,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看上谁?这个想法让他自己有几分清醒,如果他真是这样的人,那么再怎么找都是白费力气。施启彬想来想去,觉得在这上面浪费时间不值得,不如先放一下,反正一年还长着呢。这样想着,他轻松了很多,又可以恢复原来自在的心情,过自在的生活。
放暑假施启彬并没有马上回家,虽然家里比学校生活优越,也不影响他练琴、交友,但自从家里给他施加结婚压力后,回家的兴趣大大降低了。家里打电话,通知他渡假的日期,叫他提早回家做准备。
施启彬回家时,父亲把渡假的历程表交给他。施启彬看了下历程表。假期大约三个星期,地点是英国的一个乡村庄园,靠近海边。他的任务主要是陪父亲打球,其它时间可自由安排。父亲对施启彬说:“结婚的事你都知道了,你不爱做生意,不如早点结婚,早生儿子好继承家业。为了鼓励你早结婚、生子,我们给你开的条件你都知道了,如果你找妻子有困难,我们可以帮忙。”施启彬回答:“现在还不需要你们帮忙。”同时跟他的父亲讨价还价起来,施启彬认为给的钱少,应该多加一倍,父亲不肯。最后父亲做出让步,如果施启彬能在半年内结婚,价钱增加一倍,如果婚后一年半内能生出儿子来,另外的那笔钱也增加一倍。施启彬气的磨牙,但也只好这样。他们签了协议书后,就各做各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