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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宝物动人心-2 ...
林诗音只是忽然感慨,说完便觉时机不妥,扫了桌上的其他人一眼,叹了口气。
她始终不是一个江湖人……虽然她出身于江湖,她过去爱的人、她的丈夫、她的儿子也都离不了江湖。
但她是一个长在深阁里的女人,是一个闺秀,她向往的终究是举案齐眉的平淡日子。
可能与她平淡生活的那个人,她从来都没等到。
郭嵩阳不置可否——他念书语气平淡,语速适中,并不像天机老人读得那样精彩。
但这故事本身就很精彩。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作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冤枉。”】
孙小红含笑挑眉,望着李寻欢的眼神颇有些促狭。
李寻欢苦笑了一下,又举起酒囊喝了一口。
……然而他险些将那东西吐出来,无论如何,他永远都习惯不了药味的苦涩。
孙小红笑得更欢,大眼睛眯成了两条缝。
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逼着小李探花为自己的身体喝些药,而不是为自寻死路去喝许多酒。
真是让人愉快,可喜可贺得很。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接着道:“世间的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嗄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本来就想将它送给别人么?送给谁?”
洪汉民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血来。
李寻欢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来。”
洪汉民终于长长叹了口气,道:“好,我说。”
李寻欢道:“你最好从头说起。”
洪汉民沉吟着道:“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么?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那里偷来的。”
李寻欢道:“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洪汉民道:“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口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拿金丝甲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惨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郭嵩阳停了下来,一脸嫌恶地瞧着手中的书。
“朋友……?”他喃喃道,“这哪里称得上朋友,却是侮辱了此二字。”
李寻欢道:“正是如此。”
上官金虹用一根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意有所指:“这世上总是有许多这样的‘朋友’的,朋友在他们心里,还没有一根金条来得重要……不,应该说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他长叹:“这世上最该留心的,本就是朋友。”
李寻欢轻笑着摇头:“我还是觉得,朋友是很可爱的人,该留心的从来不是朋友,而是那些居心叵测而打着朋友旗号的小人。”
“哦?”上官金虹一笑,“探花自觉能分辨出这两种人吗?”
他面容轻哂——李寻欢若能分辨出来,他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伤病满身……他也不至于像现在如此的名满天下。
李寻欢却似没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只是淡淡道:“相交时真心以待,自然便是朋友。”
——而在那之后,无论他的朋友怎样变化,或对他做出什么,他都不曾责怪过他。
他本就是这天下最豁达最不可思议的人,他比大多数人聪明得多,却比所有人都傻的多。
做他的朋友,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也是一件很有压力的事。
郭嵩阳把书一扔:“换个人吧。”
他很不耐烦读这样的东西,因为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对一些东西听着都觉怒气勃发,更不用说让那些污糟从自己口中说出来。
龙小云看看身边的林诗音,伸手把书捡起来:“既如此,还是晚辈来读吧。”
他的声音很清脆——清亮亮的童声,当他读出来那些话,在座许多人都流露出奇异的神色。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赔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林诗音皱起了眉头)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端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为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孔流血而死!”】
“啊!”林诗音惊呼出声,震惊地去看李寻欢,就算知道他现在没事,但也忍不住忧心。
她无法想象,以李寻欢的健康情况……
阿飞的脸色更加阴沉了,他紧紧地握住自己的剑柄,似乎后悔得无以复加。
“我应该杀了他的,”他几乎是痛苦地道,“我为什么没有杀了他?”
“无妨,”李寻欢柔声道,“瞧,我并没有什么事。”
龙小云转了转眼珠,边读边飞快地审视后面显现出来的字体。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陪笑道:“前辈真人不露像,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彷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紫面二郎!”郭嵩阳一震,不可置信地瞪着龙小云手里的书。
“是他,”李寻欢微微一笑,“不止有紫面二郎,一件金丝甲,把许多人都引出来了。”
天机老人笑眯眯地吸着自己的烟杆子:“既有孙逵,大概也是有蔷薇夫人的,”他笑笑地去瞧李寻欢,“那也是个难得的美人啊,她还好吗?”
李寻欢笑着摇摇头,叹着气露出一种极为惋惜的神情来:“她大约是过得不太好……”他想了想,又叹了口气,“确实不太好。”
天机老人呵呵地笑了,又把烟杆托到嘴边。
【他的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上撞在墙上,恰好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口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甩在地上,出神的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轻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崇崇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看来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孙小红噗地一声笑了出来,摇摇头:“李大哥,你自以为是很懂女人的吗?”
“我……”李寻欢被她这问话噎住了——这话他根本无法回答。
孙小红自顾笑道:“想来是很懂的。”
林诗音淡淡地瞥了李寻欢一眼,眼中说不清是什么神情。
现在李寻欢真的要叹气了,他不禁再次埋怨这本书的详细,这已经不止一次给他带来尴尬了。
可他也没有办法,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听下去。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叹了口气,接着道:“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侯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那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参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口。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这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口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蹩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怎样会跟着这没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的望着她。
谁知她刚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剌入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跨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这……”龙小云停下来,瞪着手里的书,桌上不少人的表情与他如出一辙。
天机老人看上去像是在使劲憋着笑——拂拂自己的白胡子,终于忍不住呵呵笑出声来:“李探花呀李探花。”
孙小红笑嘻嘻地接上来:“看来李大哥的魅力实在是大得很……这孙逵也忒无情,唉……”
她叹了口气,却没有丝毫惋惜的意思。
李寻欢已是哭笑不得,他实在已经对这番境遇无法抱有开始时那样轻松的心态了。
他已经不想解释,反正这书总要读下去,根本没有需要他解释的机会了。
啊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终于放假了233333,最近在忙于给男神□□慕为啊啊啊简直沉迷男色停不下来
伙伴儿们么一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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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宝物动人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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