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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楔子 "该死!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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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 1985年4月28日。
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傍晚,杨柳镇的土路上还残留着雨后的泥泞。这一年,“万元户”是全村人的梦想,而拥有一辆机动三轮车,简直就是今天的“法拉利”。
萧振刚看着怀里刚满周岁的儿子阳阳,心里火烧火燎。韩梅的父母——那对从城里下放回来的知识分子,早就看不起这个“泥腿子”女婿。他们多次暗示韩梅:“梅子,跟我们回城吧,孩子不能在这种地方耽误一辈子。”
萧振刚不服气。他虽然卖了宅基地(为了给韩梅买渔船),但现在政策活了,他看到了机会。镇上到县城三十里路,只有一两辆破客车,老百姓赶集卖菜极不方便。
“我要买辆三轮卡车!”他对韩梅说,“一天跑三四趟,一人收两块,一天就是一百来块!用不了半年,我就发了,让阳阳进城读幼儿园!”
这个疯狂的想法得到了二姐的支持。二姐偷偷借给他两千块钱——那是她夫妻俩省吃俭用存下的工资。萧振刚揣着这笔巨款,带着同村的阿林(村里唯一有驾照却不敢开车的人),坐船去了扬州。
4月28日这天,萧振刚买回了那辆崭新的柴油三轮货车。军绿色的车身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引来四周围路人的围观。阿林坐在副驾上,得意洋洋——虽然车是振刚买的,但以后开车的是他,这让他终于有了扬眉吐气的资本。
然而,坏天气比预期来得早。
下午五点,他们开车到了邻县。天色突变,乌云压顶。按理说,这种天气不该上路,但萧振刚看了看表——明天,4月29日,是阳阳的一周岁生日。
“必须赶回去!”萧振刚咆哮道,发动了引擎。他心里不仅有对儿子的爱,更有一种急于向岳父母证明“我能行”的雄性荷尔蒙。
离家还有二十多里路时,老天爷发怒了。电闪雷鸣,暴雨如注。泥泞的道路让三轮车剧烈颠簸,泥浆四溅。
“哥,咱就停在这吧!这前面是乱坟岗,阴森得很!”阿林看着两旁黑漆漆的树林和隐约可见的坟头,声音颤抖。
“躲?往哪躲?二十里路,难道在鬼窝里过夜?”萧振刚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眼神凶狠。他闻到了阿林身上的尿骚味——这小子被吓尿了。
“你让开!”萧振刚一把扯开阿林,凭借着对路况的熟悉和对男人的尊严的执着,猛踩油门。
阿林被扔在泥水里,又怕又急,在车开动的瞬间,连滚带爬地跳上了后斗。
“哥,慢点啊!这路滑!”阿林在风雨中嘶喊。
萧振刚听不进去。豆大的雨点砸在挡风玻璃上,视线模糊。他只凭感觉向前冲,速度越来越快。
就在经过那段著名的“鬼见愁”路段时,一道紫色的闪电撕裂了天空。
借着那一瞬间的强光,萧振刚瞳孔骤缩——
离车头不足五米处,一棵因雨水浸泡而倒伏的大树,横亘在路中央。
刹车早已被泥水浸失效,方向盘在湿滑的路面上失控打滑。
在这一纳秒的生死关头,萧振刚没有尖叫,没有呼救。他猛打方向盘,用尽全身力气,狠狠一脚踹开了副驾驶门,吼道:“阿林!滚下去!”
阿林像个破麻袋一样被甩进路边的水沟。
与此同时,“轰”的一声巨响,三轮车像一头失控的野兽,正面撞向树干。巨大的惯性让驾驶室瞬间变形,柴油罐破裂,火光冲天。
天亮了。
赶集的村民发现了惨案现场。阿林疯了,他指着那具被大火烧焦、肢体分离的尸体,语无伦次地尖叫:“鬼!是吊死鬼拉了绳子!哥是被鬼吃了!”
这一天,本该是阳阳抓周的喜庆日子。消息传到家里时,韩梅正给孩子试穿新衣裳。
婆婆王秀兰当场昏死过去。韩梅没哭,她只是呆呆地站着,直到看见那辆扭曲变形的三轮车残骸,才跪在地上,吐出一口鲜血。
在萧振刚尸骨未寒之时,韩家父母出手了。他们看着女儿失魂落魄的样子,看着萧家破败的院子,看着那个只会哭闹的婴儿,做出了一个冷酷的决定。
“梅子不能留在这里当寡妇,毁了一辈子。”韩父韩文渊对妻子说。
趁着王秀兰忙着处理后事、心力交瘁的空档,韩家父母找了几位亲戚,强行将神志不清、还在发高烧的韩梅塞进了回江南的长途汽车。
“我不走……阳阳……我的振刚……”韩梅的哭喊声淹没在汽车的引擎声中。
她没有选择。她被父母“绑”回了城,关了起来。为了安抚她,也为了面子,父母迅速做主,将她许配给了市区服装批发市场的一个赵姓小老板。
那是一个动荡的年代,婚姻往往身不由己。
韩梅在赵老板家过得并不好。她被当作生育工具和看店花瓶。赵老板虽然有钱,但脾气暴躁,为了防止她逃跑,不仅没收了她的证件,还切断了她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你要是敢跑,我就去乡下把你那个老娘和野种一起收拾了。”赵老板的威胁像一把锁,彻底锁住了韩梅的双脚。
1986年,韩梅生下了赵家的长子。
1988年,又生下了次子。
随着儿子的出生,她在赵家的地位有所提升,但自由却彻底丧失了。家里的钱她一分都摸不到,出门必须有丈夫陪同。这三年里,她成了“赵太太”,那个叫“韩梅”的渔家女和那个叫“萧雨刚”的儿子,成了她深夜里不敢触碰的禁忌。
当韩梅被强行带走后,杨柳村只剩下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和一个天真的不知道自己命运的可怜小男孩。
王秀兰把韩梅留下的衣服捆成一包,扔在墙角,对着韩家方向骂了一句“畜生”,然后抱起孙子,回到了那间四面漏风的祖屋。
为了还二女儿的两千块债务,为了给孙子留点积蓄,她卖掉了那栋为了给振刚娶媳妇盖的新房。
为了纪念那个雨夜死去的丈夫,也为了祈求上天保佑孙子平安,王秀兰给孙子改名叫萧雨刚。
从1985年到1995年,这十年是王秀兰的十年长征。
六十岁养鸡:她把棺材本都拿出来买了鸡苗,种着十亩农田。
捡破烂:她背着竹篓走遍了十里八乡,捡瓶子、捡废纸,只为给雨刚凑学费。
谎言:面对村里人的指指点点,面对孙子“妈妈去哪了”的疑问,王秀兰编织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你妈妈去江南当老师了。”“你妈妈是大城市的人,她在那里等你长大。”
她用这个谎言守护了孙子的自尊,独自背负了所有的辛酸。
1995年,萧雨刚上小学三年级。
他成绩优异,但性格孤僻。同学们嘲笑他是“没妈的野种”。
雨刚心里明白,他不需要别人的同情。他有爱他的奶奶,足够了!
一老一小,在风雨中相依为命,苦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