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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


  •   2016年7月7日香港黄埔花园区域某五星级酒店 402室
      夏季特有的刺眼阳光,正透过落地的玻璃窗,给折射在我的脸上,把我弄醒。
      我半坐了起来,抓了把凌乱的头髮,昨晚的疯狂让我一直睡到大约十时左右,倘大的房间中就只余下我一人,却失去了晶的身影,只余下一柄想必是妳留给我的骑士直剑。
      我懂得剑术、也懂得如何杀人,谁教我的家族全都是侠义呢?名副其实的侠义。爷爷是当年名震天下的义人,父亲是日本的着名的政客,我则曾经前往美国接受特训。所以我才不怕什么怪物!
      只要有武器的话,只要内心不恐惧的话,再多的怪物根本不足为惧!
      晶,我知道妳的家族在英国、甚至整个欧洲,是最着名的暗杀者的贵族!妳也是曾经接受军事训练和暗杀技巧的人,所以我们并不像普通的市民般无能为力,是绝对可以在这里活下去。
      昨晚的妳不是说不想再回那个不能以”家”来命名的地方吗?那么现在的妳去了哪?
      我知道妳定是去处理些事情,所以才暂时离开我的身边,我会等妳回来的!昨晚答应了的嘛。
      我看到在床前的桌子,有着一份妳写给我的留言。
      给我最爱的将哉:
      我要去酒店旁边的海滨广场二期九楼那里报到,香港的情况很不妙,人类和怪物都持续地交战中,但人类大军却节节败退,怪物的数量剧增,多个区域已经沦陷失守了。
      将哉,我接到家族发下来的任务,暂时要留在香港,你趁着时间尚早,带着我的剑前往酒店左方的红磡湾码头,找陈汉升参谋长,他会帮你的离开的。
      将哉,昨晚的我真的很开心,谢谢你!我爱你,但愿我们能够在日本再次相恋。
      永远爱你的智晶
      这个极富责任感的傻瓜,都什么时候了,香港也快要完蛋了,还记挂着上班的事情!我知道这是她的第一份正式的工作,但昨晚不是说好了要共同进退的吗?怎么今天便扔下我一人?不过不要紧,妳只是到旁边的商业大楼上班,我可以前往找妳的嘛!
      穿上了一套黑色的学生服、把智晶留给我的剑别在腰际后,我便离开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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