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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中永远的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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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距我高考结束已有十年了。
时光荏苒岁月不居,时值九月,北京的天气依然酷热无比,且别说地球的表温一年高过一年,帝都的人与车数量每年呈螺旋式上升,空气中到处充满着躁动,哪能不“因人而热”呢?
可北京也能找到难得清静的地方,比如我的卧室,可谓是避嚣习静的乐蜗。因为每天晚上九点准时,楼上的房东大姐总要习惯性地高喊一声:“都该睡觉了啊,不要吵。”若房东大姐有事未归,由她的单亲妈妈执行那项必不可少的“命令”。
住久了的房客对房东大姐盛气凌人的姿态习以为常,可初入的新人暗地里都觉得她需要看医生,大城市哪有九点就催人睡觉的?尤其是年轻人。
像有一次,晚上小两口子激情澎湃,一时干劲十足,竟忘了严门闭户,吱呀吱呀的床板声伴随着销魂的猫叫声外泄无遗,房东大姐直接下搂,“嘣嘣嘣”地敲门,道:“喂,你们小点儿声,还让不让人睡觉啊?”第二天,那对儿便搬走了。
房东大姐三十几岁了,依然待字闺中,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长得倒也有几分姿色,虽谈不上国色天香我见犹怜,看上去不令人反胃至少担当得起,像莫泊桑笔下的“羊脂球”。可为何久不嫁人,谁也不清楚,据说是为了挨到拆迁,妈妈承诺她可与弟弟平分房产。她对房客的无比苛严,用不可理喻甚至丧心病狂来形容一点不为过。
不允许带孩子的房客住进来,不租给上夜班的妹子们,不租给新婚燕尔,不租给嗓门儿高的年轻人……总之,一切与吵闹关联的不安分守己的人全部靠边儿站。恐怕这也只有在房子不愁租不出去的北京行得通,头一天撵走房客,第二天便来了新户,换作其它城市,房子不生蠹虫结满蛛网才怪呢!
尽管房客换了一拨又一拨,可我稳坐钓鱼台,在三环外四环里的那座四合院一住便是五年,房东大姐也特给我面儿。别人房租翻了五倍,我的只翻四倍,别人电费涨到一块五,房东大姐只收我八毛,并私底下告诫:“这事儿可别张扬。”
我当然心里有数,聊天时不至于连这个“大恩”都拿出来向邻居们炫耀。我与房东大姐、太太感情并不深,她们只是喜欢我一个人独来独往,屋子总是静悄悄的,从不带不三不四的人串门儿。所以,用她们的话说:“宁可少赚点儿,也要留住像我这样循规蹈矩安安静静的人,心里倍儿踏实。”
我也乐意,条件一样,房租电费均比别人便宜,何乐而不为?这年头谁跟钱过不去?但这绝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我平时的爱好多,游泳、斗地主、下象棋、钓鱼、唱歌、练字,可最大的爱好是读书写作。因为这个爱好,特需安静的环境。
房东大姐出格的行为对其他房客绝对是一种残忍,可对我而言无异于天大的恩赐。所以,几年来我都不愿动窝。
至于为何喜欢读书写作,一来天生爱好,自小便放不下;二来孤身一人,闲时不读书干啥?三者读书写作也可增加微薄收入,能将自己的爱好与营生相连,难道不是人生最美妙最幸运的事情?
读者不禁要问,我多大年纪?
05年大学毕业,至2011年已过6载,以中国大学生毕业平均年龄22岁计算,实岁也得28。
那问题又来了,一个将近而立之年身心正常的年轻小伙子,为何单身一人?
这里面有故事,若不了解,别急,请先读此故事的前篇《第一次恋爱的日子》,那里面原因写得很清楚,不在此赘述。简而概之,2001年我为了一个女孩儿曾发过一个誓言:若考不上中国人民大学,十年孑然一身。
最后誓言成空,于是我成了孤单一人。
原来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孤单着,如今真的喜欢一个人而孤单着。
为何一定要遵守那个诺言呢?偏执——那是很多同学或朋友看过小说之后,联想到现实中的我,对我的客气评价,说得不客气点儿就是“傻”。但两者皆形容不了我的心,至少得加一个“很”字。
十年,可成就一个人,亦可毁灭一个人。
于我而言,成就固然谈不上,无非与书结缘,清心寡欲,肚皮鼓鼓,装满了文字;毁灭那就难以界定,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不同观念的人看法大相径庭。
比如,有些人羡慕我的处世不惊,无论风云变幻总安心读书,不求名逐利,不奔走钻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儿;而某些人也冷嘲热讽我与社会严重脱节:别个大学毕业努力找工作,我在读书;别个谈女朋友,我在读书;别个成家立业,我还在读书;别个买车买房,我依然在读书……
我对自己的评价是:一心谋文,拙于谋身。虽然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干着监控、电脑硬件方面的买卖,可生意一般,与上班族大致相当,只落了个清闲与自在,赚了个好名头“老板”。
也不知是因为那份工作有时间读书写作,还是因为喜欢读书写作而歪打正着选择了那份工作,总之相得益彰。
看过《第一次恋爱的日子》的同学,有时候开玩笑地问我:“你是为了詹青琼而迷上读书的吗?”这个问题有两层外延,一是为了忘记詹青琼,借读书以解忧;一是为了纪念詹青琼,借读书而怀思。总之,读过我那部小说、问这个问题的同学,认为我爱好读书与詹青琼绝对脱不了干系。
每当处此,我总置之一笑,反问:“牛儿每天吃草为了什么,你每天吃饭又为了什么?”显然,这个回答风马牛不相及,因为牛吃草人吃饭是为了生存,而人每天不读书照样可以活在世上,且往往比读书多的人活得潇洒自在。
于是又有同学好奇地问:“十年来,你真的没和青琼联系过?难道从未想过要和你心中的女神结婚吗?你的孤独你的思念,莫非不想让人家知道?”当然也有同学笑侃打击:“还联系个屁?人家早已结婚生孩子了,谁还像你一样苦守十年而心智益坚?当代真爱的结果总是让人心痛。”
说心底话,这十年来,我从未忘记过詹青琼,反而思念愈切,深入骨髓。刻在心中的爱痕,与刻在物事上的痕迹大不相同,前者弥笃弥坚,后者却能随着时光的流逝而不断消磨。
“为何思念违背大自然的铁律呢?”我曾千万次地问自己,也从千百本书中寻寻觅觅,可依旧找不到答案。最后,只能扼腕而叹:原来是我违背了人类的铁律,因为我的思念是我的“孽种”。
“凭什么去找她?”每当思念如刀,不得不想詹青琼时,我心中总有个声音占据绝对上风:“十年前我的目标没能达成,七年前我的誓言落空,我还有什么资格?”
为此,整整十年,我不仅没跟詹青琼主动联系过,即便是高中任何一位同学也没联系,很怕被人掀起那段伤感的往事。同学聊天或者聚会,最高兴的事儿不就是忆往昔吗?尤其是八卦当年的情史。
我留给高中同学的印象是“失踪”,很多还以为是因为高考没考好的缘故,其实,读什么学校我从不认为与人生有很大关系,尤其是在当今这个靠爹妈吃饭的年代。
这是我心中永远的一个痛。
懂我的人自然懂,不懂我的人,即便读了我的小说,也不一定懂。正所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痛得经常彻夜不眠浑身发抖,只能借助读书来调养,就像一只离群、孤独、受伤的狼,独自躲在暗处舔舐伤口。可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远不如狼幸运,因为狼舔舐伤口后便会愈合,而自己的伤愈舔愈深,无可救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