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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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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编辑用电话追杀到烦躁时,我才想起来翻了翻日历。果然——七月。七月意味着学生们放了暑假,有大把的时间开始看我写的不健康读物。所以我需要趁机绞尽脑汁,多写点内容,打榜赚钱。我是个写小说的,写BL,写那种没三观的脑残故事,怎么狗血怎么来,争取每篇文都被当做雷文典范膜拜,虽然作为一个GAY,我足够了解真实世界里我们这种人的生活。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误以为看我小说的都是成年人,看着他们在评论里卖萌打滚求着让我开车我也没有产生一丁点怀疑。因为身边没有小孩子,也就不知道现在学生原来都是这么早熟的,难道九年的义务教育就教会学生如何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堕入污道吗?哦,我没脸说这话。毕竟他们是我的衣食父母。
可是七月到来,就意味着我最讨厌的夏天也来了。通常在我还没睡醒的时候,就能够听见扰人的蝉鸣。尽管我在二月份时就已经来到这座传说中四季如春的城镇准备避暑,但我的舍友热衷于穿着背心与大叉裤,躺在沙发上啃西瓜,旁边还立着一台旧的风扇,吱嘎吱嘎,快要坏掉,这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要知道,他当初在贴吧里征集舍友时可没说过这点。
舍友是个挺帅的男人。浓眉大眼,鼻子高挺,薄唇轻启,浑身散发着荷尔蒙。第一次见面,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件西装,斯斯文文的。我对他好感度爆棚,于是被美色诱惑着签了半年的租房协议。哪知道,第二天傍晚从公园散步回来就看见他穿着拖鞋坐在小区门口那家油腻腻的烧烤店里,手里还牵着拴着一只金毛犬的绳子。
那只金毛还不算太大,它的脑袋搁置在地板上,眼睛珠嘀咕嘀咕地转动着,看见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舍友还冲我吼叫了一声,当然,没什么威慑力。但这场面足够让我心惊胆战,我想起我定居的那座城市的夏天——没有一只狗有勇气将脑袋放在地面上睡大觉的,因为那让人沸腾的地表温度。
舍友明显也瞥见了我,乐呵呵地挥手。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张大了嘴,笑得有点傻。
我走近他,试图找到这只狗出现的理由:“HI。这是哪个邻居的狗狗吗?”
舍友摇摇头。
在他开口之前,我再次微笑着猜测:“那一定是烧烤店里的狗了。”
舍友面色艰难地看了我一眼,大约想起来我的贴吧ID叫做“洁癖症患者1号”,又或者通过我的神色聪明地推断出:“你不喜欢狗狗吗?”
这是个多么自主且错误的推断。我喜欢狗,特别是金毛。但我不喜欢和狗生活在一起,尤其是金毛这种大型犬,虽然舍友手中牵着的这只还没有完全长大。为什么喜欢一种生物就一定要喜欢和它们共处呢?我毫不怀疑,如果我养了一只狗,那么我一天的洗手次数会从10次变为30次,拖地的次数也会有所增长,洗涤剂也得加量,那样实在是太累了。
舍友叹了口气:“我会把它关在我那间屋的,真是抱歉,养狗的决定实在是太仓促......”
我很想拒绝,可是当舍友用湿漉漉的眸子凝视我时,我没骨气地妥协了。
我后来知道,那条狗是舍友上司的。至于舍友为什么要养它,这又关系到舍友与上司的奸情,不过当我这么说时,被舍友无情地蒙着被子暴打了一顿。
那是个挺戏剧化的故事。舍友他们公司有两个电梯,一个是员工电梯,一个是上级电梯。除了总裁外,一般没有人敢乘坐上级电梯。舍友是跳槽到现在公司的,所以不太清楚这种私下里的规矩,但通常情况下也是跟着大伙儿乘坐员工电梯。在舍友的想法中,另外一部电梯估计是死过人闹过鬼才没人乘坐。我想,他脑内一定是上演了一部3D鬼片。但是前几天,舍友因为起床晚了快要迟到,而员工电梯在二十几楼停着,如果等着员工电梯下来,铁定是来不及的,于是,英勇的室友冒着见鬼的危险乘坐了另一部电梯。当他从电梯出来时,与瞪大眼睛的小组长来了个亲密接触。
小组长气得不行,指着舍友道:“你、你、你怎么能乘坐总裁电梯呢?”
舍友很委屈:“也没标明只有总裁才能乘坐啊。”
小组长认为通过这件事说明了舍友没有眼色,做事莽莽撞撞,在语重心长地教育了舍友一番后,决定开除舍友。
舍友傻眼了,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
于是,恼羞成怒的舍友在上交手头工作的那天——也就是和我签订租房协议的那天,跑到文具店里买了几只大号记号笔,趁着大家都在工作时,站立在总裁专用电梯门口,神经兮兮地用记号笔在墙上写了八个大字——总裁与狗专用电梯。
舍友在同我讲述时,是这么说的——我当时是想警戒他人,别犯和我一样的错,那多不划算,要知道我们公司福利还是很好的。但是在写总裁专用电梯时突然想到总裁有只金毛犬,有时也会带到公司来。为了狗狗的权益,我就笔锋一转,改成了总裁与狗专用电梯。
他的语气充满了得意感。
舍友在很有成就感地欣赏他的大作时,总裁在他身后若有所思地欣赏舍友。
多么清纯不做作!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就是不一样!
可怜的舍友,被总裁监督着粉刷了那面墙,遮盖住了那闯祸的八个字。完毕,舍友准备挥挥衣袖,潇洒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却在踏出第一步时就被总裁的金毛犬拖住了。金毛犬咬着舍友的裤腿,不让舍友走。
总裁冷着脸蹲下身,抱起金毛犬,点点头,有些莫名其妙地对舍友说:“看来就是你了。”
WHAT???舍友在头脑中发出了黑人问号。
原来,总裁的父母在英国居住,近日总裁母亲生了病,希望总裁能够抽出时间去看望她。总裁也十分担心母亲,于是打算找人照顾他的金毛犬。总裁的金毛犬傲娇至极,不要保姆管家们照顾,就缠着总裁一个人。所以,在金毛犬拖住舍友裤腿时,舍友就成了金毛犬想要接近的第二个人。
总裁很大方,给舍友出的钱是舍友往日工作的三倍,并且承诺舍友待他回国后,会恢复舍友的工作职位。不过在我看来,分明是舍友不要脸地抬高养狗的照顾费,装作为难的样子,心里乐开了花。第二天,舍友牵着金毛犬,昂着脑袋乘坐总裁专用电梯,然后走出公司大楼时,才想起来似乎还有我这么个租客。
托着总裁对金毛犬的万分喜爱,舍友每天都会接到总裁的电话。电话一开始,是正常地问问狗狗的生活状况,后来就演变成问问一人一狗的生活状况。
舍友一开始也是哼哼地回答,后来就演变成握着手机傻笑。
哎,这堕入爱河的狗保姆。
那天,当我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只金毛犬的存在,舍友高兴地拉着我说要请我吃烧烤。
再在凳子上垫了三张纸后,我终究还是坐下了。
我很少有那样的时刻,我害怕且羡慕着。小心翼翼地将豆干放入嘴里,用舌头试探着。脑海里滚动着一些不太牢固的画面。我和另一个人,穿过整条闹哄哄的小吃街,我的左手端着一碗鱼豆腐,右手拿着几串烤鱿鱼,他拿着烤肉串递到我嘴边,在我将脑袋凑过去时,又将烤肉串移开,对我哈哈大笑,笑得纯粹自在。
我记不得那个人了。年轻时偶尔有过419,也马虎地谈过十几场恋爱。身边的男人来来去去,太多。没人停留多久,没人走后还有问候,过眼云烟,不过如此。也许正是轻狂过,看过太多肮脏下流的东西,才在三十出头开始认真的年纪,患上了心理性的洁癖。
我是在同性贴吧看见的舍友的征集舍友的帖子。舍友还放了一张他的背影照片来证明他是个还不错的男人。我恰好需要一个能够避暑的城市、一个价格合理居住场所,倘若再加上一个能理解我性向的舍友,也是不错的。
关于我离开我的城市到另一座城市暂住的事,编辑完全不知情。所以在他来到我原来的住所反复敲门没人应时,十分恼怒地打电话抨击我。
“邱杨,你说过你会参加这届作者见面会的!”编辑的声音很有穿透力,导致我不得不把听筒拿远点。
“你也说过,《病入膏肓》的剧本由我亲自写。”我懒洋洋地回答到。
编辑的气势瞬间低了下去,他压低声音:“我也是没办法。”
“对,我也是没办法。”我伸了个懒腰,感慨道,“云城的夏天,实在是有些可怕。”
我知道我即将激怒他,因为我不求上进。《病入膏肓》是我的上一本小说,讲述的一个真精神病和一个伪精神病的故事,是我胡写的小说里反响最好的。为了钱,我狠心将自己作品的影视权卖出,即使知道它会被改编得面目全非。我答应的前提是,我要自己改。编辑之前答应了,后来却没有按照约定的让我写剧本。
他说:“小祖宗,你知道你写的是啥吗?狗血到这种程度有公司肯要版权就很不错了。你还想自己写剧本?你写的能演吗?”
我觉得蛮好笑的。改编后的《病入膏肓》分明是另外一个故事。嫌我的故事狗血,嫌我的文笔不够格,却偏偏要用我的小说。有这闲工夫,干嘛不自己随性编一个故事呢。
我看了改编后的剧本,让我灰心的是我最喜欢的那句话没有了。
受在精神病医院再次看见攻时问攻为什么,攻深情地说,我想我大概是病入膏肓了。
而剧本里,女主在医院里再次看见男主时问,你怎么也在这里。男主说,我想你,所以来了。
为什么改变?我想,他们都不懂,不懂病入膏肓的思念到底是怎么样的,才敢将思念轻易说出口。
舍友贱兮兮地搂住我的脖颈,问我:“那你懂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总裁的来电打断了。
啧。
我不懂,他倒是快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