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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光乍泄 ...

  •   酒吧驻唱歌手A&校园乐队队长B
      今年是A在酒吧驻唱的第三年。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A白天在电脑桌前码字,傍晚匆匆吃完饭,穿上破洞牛仔,踏上球鞋,背着吉他到楼下酒吧开始夜生活是这三年来的常态。A本着唱歌既能娱乐自己又能赚点外快的想法,来当了个驻唱,却没想到,酒吧小哥换了一批批,倒是A成了酒吧的固定歌手。
      “你们随便点歌,A都能唱!”这是酒保阿杰常对客人吆喝的。此话虽有些夸张,倒也有几分贴切。三年来A唱过了《最炫民族风》《你要的爱》《you’re beautiful》甚至是《宠爱》。受众从文艺青年到中年大叔还有部分未成年。
      “A,今天迟到了喔!”阿杰笑着冲着A挤眼。
      “怎么,天还没黑就有客人啦。”
      “喏,你看那边那桌小鬼,点了好几瓶酒嘞!一看就是未成年,毛还没长齐就来泡吧哩,现在的孩子哟!”阿杰晃了晃头,开始调试灯光。
      A笑了笑,没太在意,坐在吧台附近一边听阿杰继续扯皮,一边开始调试吉他。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灯光,酒精,荷尔蒙开始在酒吧发酵。A也终于开始了工作。然而接过阿杰手中的歌单时,A一愣,看向阿杰“这是?”
      “那边那桌小鬼看见了没,中间那个白衬衣。歌是他点的,今晚他要包你的场。”阿杰边说边坏笑着拍了拍A的肩膀,“看这歌名,啧啧看上你了吧,未成年啊这可是,你真是太妖孽了。”
      “我本为钱来,无妨。”A拍了拍阿杰的头,顺带着拍掉了肩膀上的手。
      在把《春光乍泄》唱完第五遍时。阿杰递来一杯苏打水。
      “辛苦啦老A,不过你真的要唱十遍吗,我已经收到n份要换歌的投诉啦!”
      “我是一个忠于金主的人。”
      “可是我的金主都要被你唱跑啦!!老A你就行行好吧!要不你去找你的金主谈谈,你上天桥给他唱剩下五遍,我送你个碗,说不定能再捞不少外快呢。”阿杰说着把A连带着吉他推到了B面前。

      B今年十八岁。出身书香世家,小时候没少背之乎者也,甚至还练得了一手好书法。只是十三岁之后B一头扎进了音乐,从此无法自拔。用B自己的话说,活到十七岁还是唱歌弹琴最过瘾。十五岁,走进高中校园B第一件事就是组了个自己的小乐队。几个热血青年不仅自得其乐,也成就了一段校园风云传奇。B就读的C校是市重点,以其变态的教学速度和作业量以及极高的升学率闻名。在八十年校庆上B的乐队唱了一首《春光乍泄》,一举成名。夏天的空气里好像充斥了荷尔蒙的味道。
      B其实并不是第一次见到A了。B热爱音乐,但算是个文艺青年。家里除了唱片和曲谱,最多的要数《小说周刊》了。其实B本对这种杂志一向秉着不屑一顾的态度,无奈一次自习课实在无聊,便向同桌借了一本。从此《小说周刊》B再没有空过一期。

      “哥们,我把人送给你啦,你想听啥让他唱啥,价钱您订,只是我这小店怕是太吵了,别扰了您。”阿杰笑嘻嘻看着B,又把A往B身边推了推。
      “谢谢啦!”B笑得两眼弯弯,“那我们出去吧,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后半句却是说给A的。
      阿杰拍了拍A的肩,塞了个套进A的口袋,然后笑着转身跑掉了。
      一个月前,A收到了一封读者的信。与众不同的是,这封信很厚,甚至有些像本纪念册。字迹清秀,牛皮纸上写满了对自己小说的读后感,有些细节分析,有情节推断,甚至还预测了结局。写信的人最后说,春光正好,不如喝酒。什么鬼啊,现在正是炎炎夏日啊,A腹诽道。不过,这信居然是C校寄来的,高中生还这么有时间啊。不得不承认,有这么一个忠实读者,A心中还是有些得意的。

      “到了。”B说着弯腰拉开的废弃车库的铁门。
      “你是在C校读书?”
      “我和朋友组了个乐队,今天解散了,这是我们的秘密基地,从今往后就要空了。”B率先走了进去,打开了悬在屋顶的几个灯泡,“进来坐坐吧,陪我聊聊。”说着坐在了破旧的灰色沙发上,扔给A一罐啤酒。灰尘随着B的动作飞扬,在灯光下像是淹没了他。
      “你是不是… …”
      “我喜欢你的小说,不过发现你唱歌更好。”

      B今年高中毕业。乐队人员去了天南海角,乐队自然也就散了。B在酒吧攒了一个局,就当是给这青春三年最后留个念想。当然,去那个酒吧,B有自己的私心,他想见见A。
      高考结束后,B从《小说周刊》官网上找到了A的家庭住址,将自己多年的读书笔记整理好,邮递了过去。本以为起码会收到一些简单的回复,哪知犹如石沉大海。于是一天下午B带着望远镜,蹲守在了A家对面的咖啡馆。晚上七点,窗帘突然拉开了,B连忙拿起望远镜。衬衣搭牛仔裤,还真是宅啊。一会,B拿着吉他走进了酒吧。
      难道,他会唱歌?

      “哈,果然是你啊。”A打开啤酒,灌了一大口,“不过现在是夏天喔,小鬼。”
      “我还以为,你会很感动呢。”B边说边摇头,“果然啊,写故事的人最无情。”
      “不不不。”A突然看着B的眼睛,“唱情歌的人,才最无情。”
      “哈哈哈哈哈,果然没看错你。春光乍泄,是我最喜欢的一首。也是我们乐队的最后一曲。”B直视着A,接着讲,“你唱的特别好,好到… …嗯怎么讲,就是我好像忘记了所有过去,又好像开始期待未来了。”
      啤酒淌尽了最后一滴,吻落在了眼角。
      “真咸啊。”A笑了笑。
      十指紧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春光乍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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