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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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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把爱隐匿的从不是岁月;
是期盼更好未来的心;
把爱铺露的也从不是世俗;
是想与你有未来的心;
你也忘不掉一个人吧,即使那个人没有陪你走到最后,不管他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或你的另一半,你割舍不掉回忆,不管如今是分开还是陌生,你依旧心存感激;因为他出现在你最难过最美好、最容易被辜负的时光里,陪你走过哭过疯过笑过,给过你温暖,这点时光却无法磨灭。
那些扬言要陪你走完一生的人总是走到半途就迷路了,大概有些人就是这样,毫无征兆的说爱你,然后又悄无声息的离开,别轻易就认为谁该是你的世界,也别轻易就付出所有,别吵着说,回忆有多汹涌。静下来你会发现,时间从来不喧哗,生命从来不回答,你要做的就是迎风走下去,慢慢的去接受,很多人最后的关系,就是没有关系!
你知道什么叫意外吗?就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会遇见你,但我遇见了;我从没想过会爱你,但我爱了;表白前的暧昧期才是最美好羞涩的时光。总该长大,总该试着去成熟。放弃一些曾经你以为不可分离的东西,即使这个过程漫长且难捱。就当作睡前关上的灯吧!天总会亮的。
所谓长大,就是把原本看重的东西看轻一些,把原本看轻的东西在看重一些!一直很想写一个故事,我这个人,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至于后果什么的,去他的后果,我通通不想去管,也不会去管,只要我写得高兴就好,只要你们看的舒服就好,毕竟我就是这么一个随心所欲的人,也不想去管什么世俗的眼光。
我看莫言,也看韩寒。偶尔闲暇时也会看看YY小说,谈不上有什么文字功底,反正我不是一个文科生,我就那么随便一写,当然,你们也可以那么随便的一看。
再次和她相遇,是七年之后,在静谧悠长的小街拐角处的咖啡馆,周末下午的时光,成双成对的情侣使得这家咖啡馆显得格外的温馨。
林暮点了杯带酒香的摩卡,独自坐在窗边,一边看着窗外品尝着咖啡的味道,一边和他在国内为数不多的朋友讲着电话。
“老板,给我一杯摩卡,打包带走,谢谢!”
正往外走的林暮怔住了,推门的手微微一颤,神情也瞬间僵硬,而忽略了电话那头那个多年不见的老友的话语,回头望向了收银台这到背影的主人,声音竟然还是那么的好听。
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乌黑亮丽的黑长直发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傲人的身姿如今却是如此的消瘦。穿着一身职业装,一条黑色的直筒七分裤,踩着一双不矮的高跟鞋,一副典型的职场丽人装扮的她和以前差别是在太大。
七年,真是久违了!
她还是喜欢喝摩卡吗?怎么刚一回国就遇到了她。
林暮默默地看着收银台前那个俪影,再一次领路到了缘分的奇妙和命运的不可违,越是想要忘记的人越是忘不掉,越是不想见的人往往越会碰面。
看着那道倩影提着打好包的咖啡款款走来,林暮冲着电话说了一句“先挂了,我这里有点事,晚点再聊”便看向那张熟悉美丽的脸庞,仿佛入魔一般,就这么一只手举着电话一只手握在推拉门的把手上。
“好久不见,余笙!”
“好久不见,你怎么会在这里?”余笙皱着眉头说着“怎么?林公子是厌倦了洛杉矶的繁华和奢靡的生活?”
“没什么,这里是我最爱的城市,也是我从小生活的城市,想家了,所以就回来了”林暮垂眸
之后两人便很有默契的选择了沉默。谁都没有再开口。因为他们彼此都知道在说什么都会让两人陷入尴尬。
林暮和余笙一个往南一个往北,最终还是走向了不同的方向,没有再见,没有道别,就好像七年前一样,没有道别,从此,两人生活在了世界的不同地方,也不再是彼此心中最重要的人。
七年前,怀揣着心里最想要跟余笙说的话,去到了离此一万两千二百五十三公里的洛杉矶,奈何这句话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独自走在繁华喧闹的大街上,看着形形色色,车来人往的这座曾经给过他最美好年华的城市,林暮不由追忆起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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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的文,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阴天,是最适合回忆的日子。
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是林暮名字的由来
相爱的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一起的比比皆是,因为曾经太过于在乎和相爱的两个人分手之后反目成仇,变成陌生人的也很多。他们不是不相爱了,正相反,他们是爱的太刻骨铭心,太过于深刻,乃至于已经深如骨髓了,他们不是不爱了,而是不合适。
什么三年之痛,七年之痒,十年之约,什么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没有重头在来的机会,除非你有多那A梦,或者是多那A梦的时光穿梭机,否则请把握当下,珍惜现在,不要等错过了才去后悔,天底下没有后悔药卖,每个选择是会伴随你的一生,到时候就算后悔也没什么屁用了。
希望各位多多支持,你们的催更,我才有更下去的动力!
最后,我在这里祝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们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也祝没看到这篇文章的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