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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   大人们好凶啊,Ben不敢了。Max,出来秀秀,让大家看看你还有口气儿。喂,叫你呢,快出来呀——嘿,他还拿上了。好了好了,妈妈逗你玩儿呢,不会真的弄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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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纸盒被打开了,我紧张地盯着Diego的脸,生怕他会尖叫着把纸盒扔出去。他没有。他只是一脸疑惑地从里面摸出了一只手机,送到了我的面前。我咽了咽口水,闭上眼睛瘫倒在Go To怀里,只剩下喘气儿的力气。谢谢天!不是Max的……人头,只不过是一只手机,Max的手机……上面还有我的牙齿印。

      这次纸盒里除了那只该死的手机并没有其他的只言片语,不过我知道这是爱因斯坦给我的警告,因为我没有听从他的摆布,又跟Max在一起了。在Go To怀里靠了好一会儿,我终于积聚了点力气坐直了身体:“我没事了,刚刚可能是中暑吧,外面太热了。”我无力地解释着,身上的衣服几乎被刚才的冷汗湿透。

      “你不舒服,要不要我送你回家?”Go To很关心地问。

      “好,我先打个电话。”我要亲耳听到Max的声音才能最后放心。他的手机被送到了我这儿,我只好给London的分厂打电话,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Max。我可以放心地离开了。我现在需要好好想一想该怎么办。

      被太阳暴晒了几个小时的车里闷热得象蒸笼一样,Go To发动了车子,把空调打到最大。他没有马上开车,而是转身看着我:“云,出了什么事?刚才为什么会那样?”

      “那个手机是Max的,爱因斯坦是想告诉我他随时可以接近Max,甚至伤害他……”我也很想找个人说说了,闷在肚子里这么久,我都闷坏了。

      “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忙的吗?你知道的,云,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他的眼神很忧伤。

      Go To对我有多好我当然知道,可是他帮不上忙。我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这次的手机事件吓坏了我。会是谁呢?我闭着眼睛靠在座位上想,他怎么会拿到Max的手机呢?Max现在工作无定所,最经常去的地方是London和多伦多,再有就是骑马场,高尔夫球场和饭店,最常见到的人是Orlando,原来Biotech驻哥伦比亚的代表,上次的爆炸事件之后就回来了,一直没有合适他的位置,所以他现在临时帮Max跑跑腿儿。那个人我见过两次,中年发福的好好先生,不象爱因斯坦啊。

      Go To把我送回家,我跟他说我不舒服,要睡一会儿,骗他回了实验室。Max今天去了London,应该不会太早回来。于是我有了充分的时间来策划离家出走。我先给Max留了封信,告诉了他原因,既然我已经决定离开,就没有必要再瞒他了。告诉了他,他也好有个防备。接着我又把我这几天的发现也写了下来,由他跟警察说比我有说服力。然后我收拾了几件衣服,拿走了冰箱里所有的Lindor巧克力,又租了辆车,跑路了!没办法,山既然不肯离开我,就只好我离开山了。

      在Go To送我回家的路上我其实就已经想好了要去哪里,只是不知道还记不记得路。恩,好象……应该在这里下高速的。终于三个多小时之后,我来到了当初Logan跟肖然绑架我的地方——Jeremy的小型疗养院。

      我算得没错,Logan 带着Jeremy走后,肖然留下打理公司,这里已经没人住了,不过并不脏,可能是定期有人来打扫吧。多亏他们的门是输密码的,我上次看到Logan开门记住了。我试了试水电都没有断掉,就连Cable都没拆。

      距离9月17日还有两周多,该怎么样阻止爱因斯坦呢?Max看了我的信应该会报警,他是大人,警察应该相信他。现在有点后悔自己意气用事了。如果我提前两周报警,他们也能多点时间找那个变态。可是当时一看到爱因斯坦想动我的Max,我真是气坏了,只想跟他单枪匹马地较量一下,现在想想真是后怕,万一他真的动了Max……

      我已经把所有的线索都交给警察了,但愿他们能找到Juliet以前的情人,万一他有日记什么的留给子孙后代。算了,事到如今已经不是我跟他两个人之间的事了,我还是想想我的另一个敌人吧。

      吃过晚饭(泡面),我用Max的手机给肖然打了个电话,肖美人一听是我,马上发出非常不“美人”的声音,吓得我赶紧把电话拿离耳边:“你这只兔崽子,跑哪儿去了?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找你?识相点马上乖乖回来,不然给我找到了,我揭了你的皮!”

      “我……很好,你们不要担心……你别发这么大的火嘛 ……”谢天谢地我是通过电话在跟肖然讲,不然他还不活吃了我,“能不能先别说这个了,我打电话给你是想问问我托你查的事你查出来没有?”

      “早查出来了,你现在回来我就告诉你。乖,听话……”

      我挂断电话,关机,然后把手机扔进抽屉的最里面。想骗我回去?没那么容易!我冲了个澡,换上Max的大T-Shirt,用力闻一闻,真好,太阳的味道,就好象Max抱着我一样,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在这里象鸵鸟一样地过了两天,每天做做实验,上上网,看看电视。虽然要写社会学报告是我随便编出来的借口骗老Dash的,可是我还真在M大学的网上找到了一个84届社会学系的一个名叫Todd Roy的学生写的一篇Paper,总结了本市百年来的名人轶事,其中提到了当年Juliet跟 Duvall的盛大婚礼。可惜没有我想看的风流韵事啊,婚外情什么的。

      我给社会学系办和同学会打了几个电话,终于找到了Todd的联络电话和E-mail,他现在是多大社会学系的副教授。我想了想,发了个E-mail给他,先介绍了我自己,然后表示对他当年的文章感兴趣,最后问他当年查资料的时候有没有查到Juliet以前的情人。

      Todd第二天回了我的E-mail,他说当年还真查到过,Juliet结婚前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不过因为写文章的时候没用,所以记不清了,不过他可以再帮我找一找,Todd接着写道,“你也可以自己去查一下。Juliet当年住的房子还在,现在已经被政府买下了,那周围百年的老房子还有七八幢,我写那篇文章的时候找到过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很多材料都是她提供给我的,她还指给我看了那个青梅竹马当年住的房子。”

      他说的应该是老Janet,我告诉他老太太已经过世了。Todd答应帮我找一找当年的资料,实在找不到的话,他说他可以亲自来一趟,他应该还记得那幢房子。

      我安下心来等Todd 的消息。直到第四天早晨,我一睁开眼睛,“啊————”我发誓,即使看到大头鬼我也不会发出比这更凄惨的叫声。肖然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特写一样摆在离我的鼻子不到5厘米的地方,那双含情美目正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不是我的错啦!任何正常人一觉醒来看到如此“美景”都会被吓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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