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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见秦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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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府里休息了两天了,风墨清一脸清爽,夜半时分,春天的夜晚有点凉,但对于练武之人来说却是毫无影响。
风墨清一袭男装站在柳树底下,白如雪的男装将她本就比一般女子高挑的身材衬托得更加俊雅无尘,恍如天边那弯弦月的光辉全照射在她身上,不夺人眼球,却让人无法忽视,乌黑的青丝大部分穿过白玉发冠,披在身后,白与黑的组合,端看背影,就像一蹁跹浊世公子。但对于身后的人来说好像下一瞬面前的人就会与那弦月遥相呼应,飞天而去了。
“何事”,既然她不出声,那就由自己来问了。而千柔对于自己的存在被发现也不以为奇。
“小姐,主子叫小姐立马去城郊竹林”,千柔恭敬的说道,她当真觉得这位小姐不是普通人,神秘难测,也许,她突然有一个惊悚的想法,也许,连主子也不能控制她,在心里把刚才不切实际的想法摇去,再怎么说小姐也只是主子培养的人,怎可能掌控不了,而且主子在她的眼里是杀伐果断,做事狠辣至极的人。
听闻这个消息,风墨清转身挑眉,“哦,这么快他就来了啊,既然如此,我便去见上一见,也许几天才会回来,辛苦你了”,她不会解释她要去做什么,而她也不该知道。
只是在她转身的那一刻,饶是见过不少世面的千柔也狠狠的惊了一把,一双比寻常女子要浓上几分的黛眉,更显英气凌然,大眼上长长的睫毛总随着她故意弄起的动作忽闪忽闪的,显得灵气逼人,月光下晶莹剔透的皮肤,不点而朱的唇划起轻佻的弧度,明明知道她是女子,但这动作却像男子无遗,毫无较弱造作之感,让她也忍不住心漏跳两拍。
说完不待她回答便走向院子的一角,提气纵身而起,飘柔的身躯便越过风府围墙,一路提气在树与树之间穿梭,以自己最后一次在他面前展示的最快的速度向他飞去,有些事,着急不得。
京城城郊竹林,终年竹子郁郁葱葱,每一根竹子都是挺拔俊秀,是不少爱舞文弄墨,卖弄风雅的文人爱好场所,其中尤以寒门子弟最甚,只因出身贫寒,自负学识渊博,却得不到重用,是以便假装自己像这竹子一般高洁出尘。
不一会儿,风墨清便到达了城郊,风府住在城中繁华地段,靠近皇城。离城郊自然不近,而这片刻的时间足以说明流风轻功的厉害。看着前面负手站立在竹林下的黑衣人,风墨清心里很不舒服,原本代表傲骨的竹子如今秦叔在下面一站,竟显得像悠悠地狱一样瘆人,或许他给她的阴影太深了。当然,她自然不会表现出来,快速上前,双手抱拳,向他作了作揖,恭敬的问道。
“秦叔,此次有何吩咐”,她知道,他来见她该是吩咐一些事情的。
“你既以回到京城,有些事自然该开始布置了”,破铜锣嘶哑难听的声音又再次响起,如今八年过去了,他这声音倒是一点没变。每次听着都让她极度的不舒服。而话音响起的同时他也转过身打量她,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刺探,他不相信以她这样的品性会快速被驯服而且还听从指挥,但无论是从属下那儿听到的,还是自己偷偷查看得都表明,她已经完全变成一个出色的棋子,甚至可以当细作。尽管不愿多想,但内心深处还是时不时怀疑一下,毕竟,有些事情由她来做,效果才好。
“秦叔尽管吩咐”,依旧抱拳作揖弯腰面对着他。
“十日后仅有的两位国公便要进京,举行盛宴,无论官职大小所有官员及其家眷都得进宫参加,为国公接风洗尘,到时你可趁势记住朝中重要官员,想办法引起注意贤妃的注意,待你成功之后若是她邀请你到宫中观赏你不可拒绝,最好是直接和三皇子搭上关系,如今你尚无人手,所以我命流风跟随你左右,有事可吩咐他去做,待有指示,我另行通知”。
“是,只是这么多年将军府早已忘了有这么一四个小姐的存在,也不知她们会不会带上我”,她轻轻说出自己的疑惑,不过,这点小事,她相信他们能解决。
“不用担心,此次宴会参与人员是早已指明所有家眷,除了太过年幼的都会去,这是楚穆朝十年一次难得的盛况,而且,我会想办法让你去的”,秦叔淡淡的解释道。
“是”,既然这么说,她自然没什么好反驳的。
说完才刚抬头,前面的秦叔早已不见了,但前面一节竹子上却挂着一个白色挎包,她知道定然是他留下的,当即上前两步,将挎包拿下来,打开一看,竟是一叠银票,还有不少的碎银,呵呵,当真雪中送炭啊。她刚想是不是去哪个官员家偷点解燃眉之急呢,不过,想该是想让她以后进宫的时候能打点打点的吧。
既然有钱,不用是笨蛋,她知道目前秦叔没派人跟踪他。
风墨清悠悠的回到城中,楚穆朝民风倒是不错,夜晚的街道十分热闹,此刻她还是那副装扮,一身男子打扮,再加上刻意装扮的眉眼,眼儿弯弯,嘴角似有似无的笑意,整个一个俊俏小生,看得不少出门游玩的女子脸红心跳的,却在心中默默想到,京城中似乎并没有听说过如此优秀的男儿。
她静静的站在街角一会儿,看着吆喝的商贩,挑货的买家,楼上卖力甩着手帕的女子,从酒楼中出来喝得醉醺醺的壮汉,这才是生命该有的迹象,尽管她的心智异于常人,但到底还是一个正常人,八年过着重复无味且还没有自由的生活,她熬得过来,但却也向往人迹。
风墨清笑嘻嘻的朝前走去,路过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地方,灵机一动,上前拿起一盒盒子做工还算精致的胭脂仔细端详起来,而卖胭脂的中年老板娘一看,面前的公子哥眉眼含笑,风度不凡,穿的即使是最简单普通的衣服,但也看得出来料子极好,定然不是普通人家,忙讨好的推荐道:“公子真有眼力,这款胭脂名叫含春,意即能将春留住,是时下最受欢迎的一款,涂上啊整个人可是如春之百花,若是送给心上人,定然能换得美人开怀的”,一番话推荐了自己的商品,听的风墨清却挑眉问道。
“老板娘怎知我送的就是心上人?又怎知她就是美人呢”?边说边打开盒子,嗅着里面的胭脂。
老板娘本就是为了推荐自己的商品,怎知道她会问这些小问题,不过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毕竟不是白做的,马上反应过来了。
“哎呦,不是老妇吹嘘,公子长得一表人才,不,可以说是人中龙凤了,您看啊。您举手投足间都表现出一股不凡,老妇这么多年见了这么多人,自然看得出来公子绝非凡品了,一般男子买胭脂都是为了心上人,而能配上公子如此优的男儿的女子自然是美人了”,说完还得意的一笑。
“哈哈哈,就冲你这句话,本公子买了”,说完便丢下五两银子走了,老板娘则一脸的欣喜捡起银子看看,毕竟她也只是夸夸而已,但那盒胭脂根本还不值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