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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01 ...

  •   目的地将至,赵小柔这才舍得放下捧了一路的手机,狠狠吸溜几下鼻子,闷声问:“鹿呦呦,有餐巾纸吗?”
      叫鹿呦呦的这位是跟她一样二十出头的姑娘,瓜子脸,白皮肤,一双黑白分明的杏仁眼尤为俏丽,抽出张纸递过来,问:“看什么呢,感动成这样。”
      赵小柔大声地擤鼻涕,说:“你不知道吧,今天‘回忆专用小马褂’出了个超级火的话题,问‘有个妹妹是什么样的体验’,下面评论都爆了。”
      鹿呦呦直拧眉:“怎么又是小马褂,一天听你提三回,我耳朵里都长茧了。”

      赵小柔显然没被这阵抵触影响倾诉欲,兴致勃勃道:“今天真的特别棒,里面热评可感人了,有个叫‘给妹妹写信’的发了一条‘愿用我余生,还她半世飘零’,都上热搜了。”
      鹿呦呦咕哝:“这话忒矫情,现在人怎么都喜欢这调调。”
      赵小柔立马激动道:“还真不是!我去他微博看过了,他从开通账号的那天起,真的每天都给她妹妹写微博。而他这么内疚,就是因为当年无意弄丢了自己妹妹。这句酸唧唧的话不是哗众取宠,是他压抑许久的心声呢!”

      车子“吱”的一声停下来,鹿呦呦刹车踩得死,轮子被抱不动在地面留下长长的一条黑色印记。车子前方一个骑三轮的冲到路中央,在一阵喇叭声里仍旧慢悠悠地横穿过去。
      鹿呦呦终于忍无可忍地喊停,说:“差不多行了,叽叽歪歪的,一会儿我分神把车子刮哪蹭哪,我爸非抽我筋不可!”
      鹿呦呦这人嘴上厉害,但不代表脾气差。赵小柔这时候瞥她一眼,却见她反常得一张脸都白了,自讨没趣地闭上嘴,心想反正马上就能见到她心心念念的“小马褂”了。

      微博红人小马褂今天在市中心某商厦外的广场上为她的新书做签售,二百页的大部头,一百九十九页的写真插图,内容详实完整地记录了她从默默无名一步步走上微博名博之巅的心路历程。
      鹿呦呦调侃分明是个煲鸡汤的,偏有颗做模特的心。赵小柔对鹿呦呦的如此论调很是不满,排队的间隙不止一次地严正抗议:“你说我可以,别说我女神。”
      赵小柔对小马褂的喜爱溢于言表,可鹿呦呦对这位人气颇高的博主就一直没什么好感。因而赵小柔在得知鹿呦呦答应陪她前来,并亲眼看到她自背包抽出本书时,当即惊得去看今天的太阳打哪个方向落山。
      赵小柔心脏直蹦:“你这是……弃暗投明?”
      鹿呦呦一整脸的讳莫如深:“我这是向恶势力低头。”

      不过来得太晚,轮到鹿呦呦的时候,日已西沉。小马褂眼见胜利在望,在扉页上笔走龙蛇,留下一个远古的图腾后便将笔一扔,感慨:“大功告成。”
      身前的人却杵着不走,小马褂一个狐疑地看过来,便听这年轻姑娘笑着说:“马褂,你的每篇微博我都仔细阅读,所以那什么,你能不能再多给我写一行祝福的话,比如‘高岑岑,祝你平安喜乐’。”
      小马褂是一脸的始料未及,她一双精心描绘过的圆溜溜的眼睛看着鹿呦呦,像看着一只明明刚喂过食,却又缠着她脚脖子喵喵叫的猫。
      鹿呦呦正用上自己全部的演技,让自己看起来态度诚恳又满含期待,仿佛这是她此生最重最大的一件事。同时,将书递到她身前,甚至扶起她握住的一支笔。
      “小马褂,求你了。”她声音甜得像涂了蜜,不远处,赵小柔眨巴眼睛,一连抖了好几下。

      事情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凡又无聊的下午发生的。

      穿着工作服的工人朋友们上来拆除架子,呼喊声里摆开热火朝天的工作架势。鹿呦呦听到紧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脚下临时搭建的台子上下颤动。
      视线里,小马褂正板着一张脸准备落笔,慢条斯理地不满道:“高岑岑?高岑岑该怎么写?”
      鹿呦呦笑嘻嘻地趴到她面前,在桌面上边写边说:“笔画不多,就是玉山高岑岑——”

      脚下舞台忽的一裂,鹿呦呦失去重心,整个人下饺子似地往下落。
      断裂的钢材支出狰狞的触角,她左躲右避好不容易沉入这舞台底下,还没来得及庆幸四肢健全,上头一个摇摇欲坠的木桌随着小马褂“啊”的一声——
      不偏不倚地砸到她的身上。

      于是惨绝人寰,于是惨不忍睹。
      鹿呦呦埋在下面等待救援的时候,听到一片惊叫惊呼以及惊讶的声音。不用去看也知道,现场必定一片慌乱,人仰马翻。
      小马褂准保站在裂口边,心绞痛似地捂着胸口,夸张地说:“高岑岑,有个叫高岑岑的掉下去了。”
      鹿呦呦四仰八叉地和大地亲密接触,此刻想的是,难为她还记得这名字。

      话音刚落,身上的东西一轻,桌子被几位彪形大汉拎出去,鹿呦呦还没想好下一步用什么样的姿态降临人间,就觉得软绵绵的身子被人给抱了起来。
      太阳雄风不减地抖擞开最后一点淫威,她看到一片烧着的天,浓郁的红,与地接壤似一线菲薄的刀刃,逆着这光线而来的是一个浑圆的脑袋。
      没有人曾告诉她,踏着五彩祥云而来的不一定是牛气轰天的至尊宝,也可能是留着光头,腹黑又婆妈的唐僧。

      他像是看了她一会,然后迅速抬头往上喊:“她没事!”
      那就好。
      “就是……”
      就是?
      他将覆盖在她眼睛上热乎乎黏腻腻的东西往旁边一抹,哪怕逆着光线瞧不见这张深恶痛疾的脸,鹿呦呦还是从他亮出的一口白牙里看出两个字:促狭。
      他声音好听得很:“就是成了一个大花脸。”

      他胸怀宽阔,气味温暖,托在她身下的两手极有力量。怀里的人被稳稳当当抱出塌陷的舞台,他气定神闲大气不喘,宛如轻松牵出一根羽毛。
      鹿呦呦重见天日,却没法赶走眼前的阴翳来看清他一张脸,只堪堪注意到他上扬的唇角,白得刺眼的牙齿:“喂,你怎么样?”
      劫后逢生,鹿呦呦感慨:“阿米豆腐。”
      他一头雾水,放她到地面:“什么豆腐,你说清楚点?”

      等在外头的赵小柔哭得直抽抽,看到逃出生天的鹿呦呦便不管不顾地扑过去,掐着她瘦弱的两只肩膀大喊:“鹿呦呦你不要死啊,鹿呦呦你一定要撑住啊,鹿呦呦你上次借我的一百块还没还呢!”
      鹿呦呦将头往身前温暖的胸膛埋了埋,咕哝智障。
      然后,就晕了过去。

  •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奉子成婚》了解一下:
    钟屿对纪有初的唯一印象,是她是公司里的优秀员工,年底的表彰大会上,他亲手把奖状颁发到她的手里,而他对美人的记忆一向很好。他从没想过会和她再有瓜葛,直到某日她和一个长得极像他的孩子走到面前。
    一直抱定不婚主义的钟屿近来传出要举行婚礼,不仅太太有了,连孩子都好几岁了。狐朋狗友们戏弄地问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犯下的无心之失。钟屿晃了晃酒杯,浅酌一口,余光始终乜斜着一角抱着孩子软言轻哄的纪有初。明明带着几分苦涩辛辣的烈酒,入喉却漾起一点暖意,他轻笑着淡淡道:都说是无心之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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