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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吸血贵族小娇妻(二) ...

  •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这句话实在是太俗了!十年匆匆而逝,但那些欢声笑语令每一天都显得独一无二,让人放在心底去珍藏。

      还记得那一天。莫还和爱德华去邻近的一家牧场主的马厩里,偷喝一匹白马的鲜血。白马愤怒地上蹿下跳,直要把栏杆蹬裂。被惊醒的牧场主打着火把冲进马厩,只能眼睁睁看着一黑一白的身影早已潜入幽暗的森林!

      他们就像调皮的孩子,不,他们本来就是吸血鬼中的孩童!

      令人兴奋的是,他们在幼年期的每一天,都能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得到力量的增幅!

      这个世界构架并没有其他相似的独立世界那么复杂。三代吸血鬼有着超乎寻常的能力。他们不畏阳光,他们只需饮少量的鲜血就能果腹。甚至那些其他小说里,众人趋之若鹜的强大,也是唾手可得之物!

      #

      “叮!‘共同提升实力,安全地活到成年(成功化形)’已完成!”

      昏暗的夜里,巨树硕大的树冠下的一片漆黑中,窸窸窣窣的声音不断蔓延开来,为寂静的夜晚平添了几丝恐怖。突然,细微的声响消失,从粗壮的树干上竟然垂下来两条腿!

      爱德华屏住气,看着化形后的莫还,居然木愣愣僵直了身体。

      墨色的长发如瀑布般倾泻而下,发丝柔顺而下,却并无汹涌的波涛之势,反倒像那淙淙的溪流恬静而清亮。由于世界意识的接纳,莫还与他本身的模样有八分相似,充满了东方人的魅力,光洁白亮的肌肤,红赛玫瑰的双唇。剩下的那两分不同,堪称这张脸上,或者说是莫还整个人身上最大的败笔!

      他的双眼非但没有正常人的双眼明亮,还像两颗劣质的玻璃珠子,里面更满是碎痕、模糊不清!莫还就像是一个价值千金的精致的人偶娃娃,临近出厂时却被急躁的工人按上了低廉的破碎的玻璃珠以充双眼!

      自然,莫还,双眼俱盲。

      这样的结果倒也在莫还的意料之中,这比之他以前的那些境遇不知好过几倍。因而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

      莫还一笑:“虽然没有多大不便,只是可惜看不见你的样子。”

      爱德华先莫还三个月化形,和莫还东方化的相貌不同。他一头银色的长发,好似夜空中璀璨的银河。他有着欧洲人典型的相貌,宽脸鹰鼻,颧骨高挺,双唇微厚。如果忽略他苍白的肌肤、血色的双眸,放在街上,真就是一个朝气蓬勃、俊俏逼人的帅哥!

      过去的十年里,受到体色的限制,多是莫还一个人出去打猎,回来两个人分享。随着力量的增长,爱德华也能和莫还一起出去打打野食。但莫还最为畅快的日子,还是爱德华化形的这三个月。

      这个世界的吸血鬼设定很有意思,三代以前的血族并非初拥而来,而是,生下来的。生下来的幼崽都是吸血蝙蝠的模样,非常的弱小,由族群一起保护抚养。一旦能够化形成人,与生俱来的等级令他们一下子就能掌握超乎寻常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最厉害的时候,不是本体模样的时候,而是化形为人的时候!

      这三个月,莫还趴在爱德华的头上,呆得高,看得远,爱怎么懒怎么懒,吃饭有人喂,睡觉有人抱,真是快活似神仙!得亏爱德华这么供着他,没到三个月,莫还就一圈,在胖到把爱德华脖子压断之前,也成功化形了。

      虽说眼盲在莫还的意料之内,可是在爱德华的眼里却不是那么回事。在他眼里,莫还不仅没有享受到化形后澎湃的力量的那种快活,还不得不直面天生眼盲的悲剧,更有甚者,他还压抑着自己对未知未来的恐惧,轻描淡写地将这种生存危机说成“只是可惜看不见你的样子“的小事。

      爱德华除了心疼,只能张开双臂,将莫还拥进怀抱,笨拙地道:“总会有办法的。我会为你想的。”

      莫还一愣。他经历过那么多世界,辅助过那么的人,哪怕没有对他们达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超然境界,那也都是日夜操劳、鞍前马后。以前,在一个武侠世界,他也是天生眼盲,他掏心掏肺的那个人爱上了一位后天眼盲的女子,这个人为她上天入地只求一份复明的良药。过命的交情、患难的不离,他想,在一个爱情至上的小说里也都不过如此。

      不过,别人怎么想,怎么做,那都是别人的事儿。莫还依然认为,行事无愧于心,为人无愧于天地,才是他的生存之道。

      即便他不知道爱德华是否懂得复明的困难,单单就是这一句话,对他而言,就足够了。于是,莫还摸索着捧住爱德华的脸,严肃地对他说:“所以说,以后你得多罩着我点!”

      “嗯。我答应过你。我会保护你的。”这句长达十年的誓言,即使在今天,爱德华也从未忘记。

      这句话,爱德华认为,他大概能一直记到生命的尽头。

      #

      男主……总有点儿非比寻常的爱好,以便能让别人投其所好。

      这……应该算是正常吧?

      去!他!的!正!常!

      “爱!德!华!”

      瞧瞧!下面空荡荡的感觉几乎是一瞬间就让莫还意识到事情的离奇发展。他都在自己身上摸到了什么?!蕾丝花边?珍珠挂饰?大蝴蝶结?还有这个褶子多到离谱的裙摆?

      又是几十年过去,爱德华凭借傲人的天资和非凡的实力混到了伯爵,‘建立自己的势力’进度条走了有百分之九十。与进度条齐头并进的,还有爱德华的变态程度。

      “别告诉我,现在的男性都喜欢穿裙子!”

      “哦,这可能是下人拿的时候,不小心拿错了吧。”爱德华面不改色地回应。不过,莫还穿女装的样子,真的好可爱。爱德华内心有些荡漾。

      “是吗?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有想法吗?家里全都是男性血族的情况,他去买女装,还阴差阳错地送到了我的屋里。”莫还冷笑,“而且我们亲爱的爱德华伯爵大人神思不属,想都没想为什么衣服是一体式的,就给我套上了,是吗?”

      “那只能说明,命运让这条裙子注定属于你。”

      “……”够了,快闭嘴吧你个变态!几十年的时间没给你增加什么阅历,全都长在了你的脸皮上了是吧!

      “而且,”爱德华露出了蜜汁微笑,走上前摸了摸莫还的黑毛,“你穿起来刚刚好。”

      “很好!”莫还瞪着惨白的大眼,“你可以出去了。体恤你劳累到老眼昏花,我可以叫管家来给我换衣服!”

      疼!抚摸着头的忽然一个用力,生生拽掉了几根头发。莫还不由道:“你干什么!”

      爱德华听莫还要别人给他换衣服,心下一闷。他怔怔的摩挲着指尖柔顺的发丝,赌气般地怀抱住莫还。头深深埋在他的颈窝,道:“这个本来是要送给阿芙拉公爵的衣服。真是下人不小心送来的。你别生气,别让管家给你换衣服,以后也别让其他人给你换衣服,好不好?”

      莫还其实本来就就没有多气,加之爱德华总是该服软就服软,爱卖萌任揉搓,他本身性格平和,也就不怎么生气了。

      “而且也不能全怪我,”爱德华可怜兮兮地说,“你和阿芙拉公爵体型那么像……”绝对不承认选衣服的时候,想的就是你。

      “滚!”嘴这么欠都谁教的!东方人体型小比不上你们西方人,怪我咯?

      #

      闹别扭是闹别扭,正经事儿还是要办的。

      华丽的彩灯下,衣着华美的男男女女随着优雅的音乐翩翩起舞。阴暗的角落里,不乏摁着血奴进食的血族,若是心情好,就喝的只剩半口气儿,留着下次再用;若是心情不好,就干脆把人吸得一滴血不剩,看着他们化成一撮星辰。喜欢看人类这种近乎绚丽死法的血族不在少数,这也使得教会和血族的矛盾越发尖锐。

      奢靡而糜烂,张狂而肆意。当下就是血族的盛世。被爱德华牵着走进城堡的莫还嗅着空气中浓郁的血腥味,感慨道。

      今天,他们被阿芙拉公爵一纸信笺邀请而来。多疑而专权独断的血族公爵,在爱德华风头正盛的时候邀请他们出席晚宴,明晃晃地昭示:这是一场鸿门宴。

      在此趁机投入三大公爵之一的麾下固然能得到一定的保障,但在三代血族和二代血族冲突日益激烈、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现在,却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一方面,三代血族和二代血族几乎要势不两立,爱德华作为三代血族的领头羊,枪打出头鸟的道理还是懂的。另一方面,万一和口蜜腹剑的二代盟誓,却出现口血未干的事,那可真是太亏了。

      再者,莫还和爱德华本就没有受制于人的打算。

      阿芙拉公爵坐在大厅的中央的长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涂了丹红的指甲盖折射出刺目的光芒。她慵懒的晃了晃酒杯,道:“啊呀。快看,我们的贵客来了。”

      莫还突然大喝,“小心!”

  • 作者有话要说:  莫莫的身高大概有一米七,爱德华的话大概是一米九。
    据说相差18cm是情侣的最萌身高差。
    壁咚摸头垫下巴,各种姿势拥入怀。说的就是这种身高差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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