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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   经过李慕修改润色后,《江湖》很快就出现在三味书屋的书架上,顾清钰看着赵掌柜派人送来的账本笑得见牙不见眼,不错不错,开门红啊,这个势头保持下去,自己很快就能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
      呃,好像有什么不对……
      顾清钰又忧郁了,你说我将来是找个白富美呢,还是找个高富帅呢?
      唉,好难抉择……
      然而顾清钰很快就顾不上高富帅和白富美的问题了,因为他要写作业……
      虽然顾清钰只是崇文馆的编外人员,但是教授们还是一样的布置课业,这些对于他的学霸同窗们来说根本就不是事儿,到了顾清钰这里就难上了不止一个层次。
      前几次的作业都还好,因为教授们都听说了他失忆的事情,对他进行过学业检查后表示……
      教授们其实没啥表示,原来失忆是会把自己以前学过的东西都忘掉的!
      我的天呐,好可怕!
      因此教授们都十分体贴,你跟大家的进度差太远了,就先从《千字文》开始背吧。
      注意了,是背啊,不是抄写!顾清钰整个人都不好了,老子辛辛苦苦二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解放hin久之前),还要给老师背课文……
      我辛辛苦苦参加高考是为了什么!
      我考上大学是为了什么!
      就为了打好基础背《千字文》吗!
      刚开始的时候顾清钰的作业完成的还是很顺利的,毕竟被打手板子那会儿就一直在背《千字文》之类的启蒙读物,背诵和书写的作业完成的都不错。
      然后教授们一看,哦,原来脑瓜子不笨呐,那进度加快点吧,毕竟你已经比别人晚了十年了……
      顾清钰:……
      顾清钰简直欲哭无泪,我背了抄了几十遍呢,能不熟吗!可你们不能一概而论呀,我这个人不聪明,真的!求求你们把我当成笨蛋吧……
      可是他自己怂呀,不敢去找那几个老教授理论,更何况,身为师范生的他知道崇文馆在我国教育史上意味着什么。崇文馆在当时可以说是全国超一流大学,放在全世界更是顶尖中的顶尖,考进崇文馆的难度比考清华北大的难度可不是高了一星半点(没办法,中国古代就是NB)……
      可是,它再怎么顶尖也和自己过去接受的教育不同啊!物种不同都不能谈恋爱,国家的教育理念都不一样了我读书干嘛,我又不想当官!不对不对,书还是要看的,但能不能不参加科举啊!
      顾清钰知道自己以前学的那一套在这里估计是派不上大用场了,现在学习的才是这个时空里主流的、先进的知识,可是,他真的学不会呀……学渣就算穿越了也改变不了学渣的本质啊〒▽〒
      没办法,还是先认字吧,毕竟还有很多繁体字不认识……
      顾清钰趴在案几上默默写字: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穿的早了点,这年头还没有《三字经》和《百家姓》?
      就在顾清钰静下心来决定好好练字的时候,李慕带着跟班元芳一脚踹开了顾清钰的房门。
      “五郎,你快来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李慕如今也算是侍郎府的常客了,在这里从来不拿自己当外人,大嗓门吼起来丝毫没有王子皇孙的贵气。
      顾清钰回过头来,只见李慕两条胳膊上左右各落了一只毛色鲜亮的鹦鹉,怪不得他会用脚,原来两只手都被占着。他气势汹汹地堵在门口,后面跟着的元芳早已见怪不怪,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容。翡翠小心翼翼地站在门口,低着头,也不知有没有被世子这幅样子给吓到。
      顾清钰放下毛笔,“你怎么来了?”
      “哥哥我当然是来给你送好东西的。”李慕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带来的两只鹦鹉,“看看,怎么样,精神不?它们还会说话呢!”
      顾清钰却没有关注这两只鹦鹉,他在思考李慕刚刚那句话的意思。从穿过来到现在也快三个月了,顾清钰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萌新,一些基本的社会习俗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比如“哥哥”这个称呼既可以表示兄长,又可以表示父亲,而且大家也不会随便称呼其他人“大哥”“大姐”,这些在现代用来表示亲切友好的称呼在这里是只用于亲人之间的。
      李慕刚刚自称“哥哥”应该不是想要占自己便宜的吧?他可能只是没把自己当外人。
      顾清钰在心里将那句话自动翻译:“你哥我给你送点好东西”,“爸爸带你涨涨见识”……
      好像没毛病……
      “这两只鹦鹉都会说些什么?”顾清钰的注意力又回到鹦鹉身上。
      “来,碧玉翠柳,给五郎打个招呼!”
      “五郎安好!”
      “五郎万福!”
      这两只鹦鹉看来是经过认真训练的,话说的挺好,还很聪明。
      顾清钰很是稀罕,“这两只鹦鹉你从哪儿找来的?这么聪明!”
      李慕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展示自己的新玩具,“前段日子娘子得了一只会诵经吟诗的白鹦鹉,喜欢得不得了,赐名雪衣,于是长安城上上下下便都养起了鹦鹉。”
      顾清钰从中提取出了一则信息,“娘子”武则天养了一只名叫雪衣的鹦鹉,风靡长安。他现在虽是官家子弟,也曾进过宫廷,但对皇家的了解还是不够充足,而且侍郎府根基尚浅,家风也不允许他们跟风玩物丧志,尤其是他这个有前科的人。是以,离了微博的顾清钰竟然不知道目前社会上的流行趋势是什么。
      “而且”李慕靠过来蹭蹭顾清钰的胳膊,贱兮兮的表情一看就吐不出什么好话,“这两只鹦鹉是我专门让下面调教好了才送过来的,它们会背《千字文》,你闲着没事逗鸟玩,顺便就把《千字文》背会了。雪衣娘能给娘子背《心经》凝神静气,你顾五也能随翠柳君学习《千字文》增长见识,传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啊……”
      ……
      顾清钰: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老子穿到古代来就是为了跟鹦鹉学背《千字文》吗!合着在你看来老子还不如一只鸟!
      李慕仍滔滔不绝地安利自己的背书神器,“五郎,你看多好玩啊,它俩真的会背书,你以后就能边玩边学了,哈哈哈哈……”
      顾清钰笑笑不说话,李慕还以为他不好意思了,不肯接受自己的礼物,“别跟我客气,咱俩谁跟谁,你之前还亲自下厨给我做点心,我送你两只鹦鹉助你背书也没什么……”
      顾清钰满头黑线,“不用了,我自己背书挺好的,这么稀罕的鹦鹉你还是带回去玩吧。”
      “我都送过来了怎么能带回去呢!我府上还有一只呢,可威风了,我叫它青衣将军……”
      顾清钰看向翡翠和元芳,可是两人都低着头装闷油瓶,一声不吭,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顾清钰估摸着李慕是铁了心要把鹦鹉留下来,“这样吧,这两只鹦鹉我留下来一只,另一只你带回去给你家的将军做个伴,免得它寂寞。我这儿留一只逗个乐子就行了,就把翠柳留下就可以,它要是寂寞了,我就带上它找你去,让它们三只鸟好好亲热亲热。”
      李慕觉得言之有理,“好吧,翠柳给你留下,碧玉我先带它回去教它背其他东西。等它背会了再给你送来,你又能学其他书了……”
      顾清钰面带微笑,从李慕手上接过翠柳,“好,谢谢,你可真是贴心。”这句话顾清钰说的咬牙切齿,你是在讽刺我背书的速度就和鸟一样是吧!
      “元芳,把翠柳的口粮交给翡翠,你告诉她怎么才能把鹦鹉养好。”
      元芳和翡翠终于抬起头来,“是!”
      顾清钰只想尽快结束这个话题,“世子,该用午饭了,来来来,这边请,这边请!”
      午饭过后,顾清钰听着李慕逗了一下午鹦鹉,“翠柳,再背一遍《千字文》听听。”
      顾清钰连忙止住:“不用了不用了,我已经会背了!”也不知道翠柳渴不渴,都背一下午了!
      李慕洋洋得意,“怎么样,我就说这种方法有用吧,哈哈哈哈……”
      顾清钰忍不住为自己的智商辩解,“我早说过了,我会背《千字文》的,只是有许多字写不好,默不出来而已!”
      李慕低头深思,“这个不好办啊,好像没听说过哪种动物会写字的……”
      ……
      顾清钰:难道在你心中我的智商和动物是处在同一水平线上的?!你他妈在逗我吗!
      直到李慕回家的时候仍然拉着顾清钰依依不舍,“鹦鹉很容易感到孤单的,你要记得常去我那儿啊!”
      顾清钰感到十分好笑,恐怕不是怕鹦鹉孤单而是怕自己孤单吧,到底还是个孩子啊!他答应的十分爽快,“放心吧,我肯定会去找你的,我的新作还等着你帮我润色呢!”
      李慕听了很放心,“好,我等着!我回去就教碧玉背《诗经》!”
      顾清钰很郁闷,“好……随你吧!”
      目送着李慕和元芳骑马远去,顾清钰转身暗提一口气,从今晚开始就要努力了,总不能让一只鸟比过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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