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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抱歉,我不想跟你睡一张床了 ...

  •   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傻逼,当然,失恋之前不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的生活会生于安乐死于肥胖,后来我才知道,能够生于安乐的都是懂得如何管教自己,或者管教男人的女人。
      很遗憾,我两者都不是。
      21岁的时候,我有过一个听起来很拉风很舒适的职业,全职台球会所老板娘,五年以后,我失业了。
      失业那年,我26岁。
      1
      下午三点半,我从火车上下来,回到那间曾经一起翻云覆雨过很多年的房间里,正在犹豫着要不要用剪子戳烂对面男人的大动脉。
      这种间歇性脑补从前天他在电话里提出分手以后,就一直不断持续着。我甚至尝试想象了一下,如何将一场情杀演变成密室杀人这种高智商犯罪。
      事实证明,我浑浑噩噩的脑子根本想不出任何有智慧的东西,我所能控制的,只有自己收拾东西的手不再发抖。
      他正坐在凳子上抽烟,三字头的软中华,75块钱一包。我走过去点了一根,抽了一口就扔掉了。
      我还是习惯抽云烟,十块钱一包,带点辛辣味。五年前我们就抽这个烟,没钱的时候也买过更差的,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懂计较,拿着这盒烟出去体不体面,也不会在接到芙蓉王时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了半截。
      床上堆放着我从衣柜里拽出来的衣服,春夏秋冬的都有,横七竖八的占据着一整个床面,像一片尸横遍野的乱葬岗。屋里的光线有点暗,打在白清明面无表情的大半张脸上。精瘦,没什么血色,侧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凸出的颧骨。
      这当然不是他因为分手表现出来的失魂落魄。白清明一直都是这副吸了大烟的样子,吃不胖,常年饭桌上的应酬也没有让他改变这一点。过去,我管这个叫清秀,现在我才看出那叫半死不活。
      白清明说:“陈隽,爱情不是你写的小说,我也不是你书里的男主。我弄不出那么多风花雪月,我得赚钱,我没那么多时间在你大姨妈来了的时候帮你烧洗脚水。”
      “我承认,这几年我变了,不是因为我不在乎你了,而是生活迫使我们不得不选择忙碌。你总是无法理解我,总说要我陪你,你明知道我有的时候累到站着都能睡着。”
      “我撑不下去了,我们分手吧。”
      他说他撑不下去了,在我苦撑了那么久以后。
      你看,爱情的本质原来也是这么拙劣,不论曾经多么相爱的两个人,分手的时候,比的无非也是谁比谁更心狠罢了。
      很多人都说,能够携手走向婚姻的恋人,都必须要经过爱情的寿终正寝,亲情的死而复生,才能彻底挥发掉那层庸俗的躯壳,被长久的柴米油盐取代。只有平淡的细水长流才是婚姻本身。
      我不知道十年二十年以后,我会不会有同样的认知,总之,现在,如果白清明再敢用这种屁话嘲讽我的爱情观,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对他说:“干你娘的,那这五年你怎么不跟你妈过”
      事实上,他确实这么说了,我也确实这么做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深度和内涵的女人,我无法坦然的接受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态度,从孙子进化到大爷。无法接受一个男人以我在为你赚钱为由,堂而皇之的无视掉对方所有的付出。无法接受他以忙的名义,告诉我,阑尾炎手术你自己去吧,我实在脱不开身。
      这样的推脱,可笑的就像我们时常会对微信上不想闲聊的人回复一句‘我在忙,下次聊。’一样。
      爱上你的那一年,打死我也不会相信,终有一天,你会把应付别人的借口用到我身上。
      但是生活就是这么鸡鸣狗盗。
      我们在一起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一起固执的守护过最微薄廉价的梦想。一起在潮湿的合租房里,笑着攀比过谁打死的蟑螂更多。却在五年之后的安逸之下,分崩离析。
      2
      五年前,当我还是个长发飘飘的文艺女青年的时候,我遇见了白清明。
      他长得很干净,五官比很多男生都清秀,时常戴着一副框架眼镜坐在操场的一角,拿着手写板安静的画画。
      我的眼神不是很好,来了几次以后才发现,他总是坐在我斜对角的地方。这是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不突兀,也不会让人厌烦。
      我盘腿坐在树下,问身边的室友。
      “他是不是在画我?”
      室友朝着白清明的方向看了一眼,调侃我说:“别逗了,他画的一定是夕阳下的小白杨。”
      我不信,笑着走过去问他。
      “我跟小白杨谁好看?”
      他匆匆收起画板,嘴巴因为紧张抿成了一条直线。
      后来白清明告诉我说,他那天确实在画小白杨,只是画着画着,就画出了一双眼睛。
      一双在夕阳下也能笑成一对月牙的眼睛。
      3
      我们第一次在一起吃饭,是在一个同学的生日聚会上。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衣,牛仔裤,还是那副框架眼镜,身板瘦的一阵风就能吹倒。我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聚会结束以后,不少人都喝了个七荤八素。我喝的微醺,慢悠悠的走在最后,路过冷饮店的时候,白清明一路小跑着买了一杯热奶茶给我。
      他对我说:“陈隽,女孩子不要喝太多酒。”
      我点了点头。用吸管搅着杯底的珍珠,没告诉他我从来不喝奶茶。冷风吹过来的时候,我抱着杯子一声不吭的走在了他的前面。
      我想,天气这么冷,顺道给他挡挡风吧。他可真够瘦的。
      4
      收到白清明的表白,是在相识两个月以后了。他拿着一大捧玫瑰直愣愣的矗在我们系门口对我说,陈隽我喜欢你很久了。
      有点突兀,又有点顺理成章。周围起哄的声音吵的耳朵疼,因为尴尬和无措,我指了指校门说。
      “出去聊吧。”
      那天我走的很快,甚至能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我也没有想好要去哪里,就是漫无目的的瞎转悠。
      白清明一直默不作声的跟着,直绕了将近半个多小时后,才在我身后问了一句:“陈隽你是不是迷路了?这个路口我们走了三遍了。”
      我都没看路,怎么会迷路。我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紧张。
      我回头看他,答非所问的说:“你走累了吗?”
      他笑着说“没有。”然后托起手里的玫瑰,看着校外来来往往的校友对我示意:“只是你一直不接我的花,显得我有点傻。”
      我这才觉得,我也有点傻。竟然让他捧着一束玫瑰在校园边的大街上逛了那么久。
      我说:“那我帮你拿会儿吧。”
      他将花递给我,直到我捧到手上才说了一句。
      “我的花不退不换。人也是。”
      我瞪他:“没接过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
      他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看,一字一顿的说。
      “因为怕被退回来。”
      我脸上一热,转身接着往前走,手里将那捧花抱的很紧很紧。
      他跟在我身后说:“陈隽,我不太会说那些好听的话,昨天晚上我其实在信纸上写过一封信给你,但是写完以后又被我撕了。我想,爱情最真挚的表达就是我喜欢你。”
      他突然停下脚步,拉住我说。
      “陈隽,我喜欢你很久了,在你还不知道我是谁的时候。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玫瑰,想说我早就知道你是谁了。新生报到的时候,一卡通照的跟身份证照片似的人不就是你嘛。我没见过那么一脸正气照相的人,因为好奇,所以总是会偷偷打量,不然怎么会知道你喜欢去操场画画?
      但是我告诉他的答案是:“待定。”
      他笑的几分无奈,问。
      “早点定不好吗?”
      “不好。”
      “为什么不好?”
      显得不矜持... ...我妈教的... ...
      这句话我肯定是不会说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抱歉,我不想跟你睡一张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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