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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

  •   王苗苗提着兔子的耳朵回到家的时候,乖巧的王小弟已经在门口侯着了,之前王苗苗不声不响就爬上了山,王小弟是不知情的,要是知道他绝不会让王苗苗做这么危险的事,山上可是有狼有大虫的,现在是春天,毒蛇也不少。自家姐姐身娇体弱的,说晕就晕,出了什么事怎么跟哥哥交代?所以即使对于王苗苗捉到兔子的事很高兴,仍然忍不住说嘴:“山上那么危险,姐姐你怎么不声不响就上了山?村北的王根叔就是被山上的大虫害的,你要是出了事叫我和哥哥怎么办?”
      额(⊙o⊙)…,看着王小弟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王苗苗不知道该怎么跟王小弟交代她是有金手指加持的→_→,傻瓜,真遇到老虎死得还不知道是哪个呢\(^o^)/,她可算是明白了,在金手指能闪瞎读者钛金眼的情况下,砸死老虎都不是梦啊!
      “嘘!”王苗苗故作神秘地低声道,“姐姐醒来后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但是这几天脑袋清醒后多了一些能力,这是一种叫金手指的玩意儿,它的作用就是让动物啊人啊瞬间变傻,所以这两只兔子就傻傻的被我捉到了,你可不要告诉别人,不然就不灵了。”
      哼╭(╯^╰)╮哼,,哄个小孩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了
      有一种被人当傻瓜骗的感觉肿么破╭(╯^╰)╮……
      这个时候,王苗苗身上发出了淡淡的,看不到的光(没错,新加的金手指)。王小弟的智商瞬间为负,于是→_→总觉得自己姐姐拥有一些奇怪的能力很正常,虽然不科学,但是他又不知道什么是科学。(^_^)
      王小弟一下子就接受了他的姐姐是不一般的的设定\(^o^)/,他也压低了声音,看起来神神秘秘的感觉,“那可不能跟别人说,姐姐放心,除了哥哥我谁也不告诉。\(^o^)/姐姐你好厉害,这兔子好肥~~”都是肉啊~~
      虽然很是对不起,但王苗苗还是要告诉王小弟:“这兔子不吃的,拿去卖钱再买好吃的,家里什么都没有,总要添置点东西。”
      理论上,眼睁睁看着好吃的飞走了,王小弟该一哭二闹三尖叫的,毕竟就算是大人,馋起来都控制不住自己,但王小弟的设定是萌萌哒的懂事小孩啊!即使很想吃兔子肉,但是他还是很懂事的表示还是卖钱吧,再馋都不能哭::>_<::
      把兔子关在了之前养鸡的笼子里,天快黑了,王小哥才推着破旧的木板车回来。
      前文就说过,王小哥他是卖柴为生的,他的任务就是,天不亮就去山上砍柴,砍到足够的柴就到下午了,走到镇上要两个多小时,把柴卖给东家收了钱回来就刚刚好天黑。
      晚上吃野菜番薯时王苗苗就跟王小哥说了兔子跟王大妈的事。
      至于兔子怎么捉的,兔子撞树死了都可以,扑倒压晕好什么好稀奇的?\(^o^)/
      弱智才信?没关系,有金手指啊\(≧▽≦)/
      于是王小哥也没有过多地纠结捉兔子的事,而对于王大妈的善意,他有点不好意思。,“王大妈一直都很照顾我们家,昨天吃兔肉理应送一些过去的,是哥哥没本事,让你们一直挨饿,更别说吃肉了,想着下次吃肉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总归是我做得不对,她不但没有怪我,还如此热心,真是……你们以后有出息了,可不能忘记王大妈的恩情。”
      王苗苗跟王小弟齐齐点头表示知道了。
      想不到王大妈是个这么好的人啊,之前还对王大妈有防备心的王苗苗放下了心来。
      不过王小哥还是表示了王苗苗一个人上山的担忧,叮嘱王苗苗不要再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王苗苗可没办法拍胸脯保证她绝不会有事,毕竟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女子呀!但是为了可以继续打猎,赚钱吃好吃的,只好再次散发迷之光。
      总有种迷之感觉觉得妹妹一定不会出事,也不知道怎么了,但是既然不会出事,那就不用担心了,这个话题就揭过不提。
      即使不好意思,但是自己也并没有卖兔子的门路,摆摊卖的话又会耽误明天砍柴的功夫。所以王小哥还是提着兔子去了王大妈家。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王大妈拿了七十文钱过到王家来交给了王苗苗,比在外面卖可整整多了十文钱。
      即使很是肉疼,但是人家帮了忙人情世故还是要懂的,王苗苗塞了五文钱给王大妈,一脸感谢的样子,“多亏了大妈的帮忙兔子才卖了出去,小小心意,大妈不要嫌弃。”
      王大妈哪能收了这钱哦!帮忙卖兔子对于她来说不过举手之劳。王家这么难,她要是还贪图这点小便宜,良心可过不去。
      于是她把钱推了回去,“大妈可不占你便宜,这钱你收好,虽然知道你乖,懂事。可是小孩子家家的不懂赚钱不容易,你哥哥辛苦一天才赚十文钱,你一松手就五文钱,可不能这样子败家。大妈也不缺这五文钱,你收好,你家现在又没田,多为自家打算一下,今年冬天可不容易过。”
      看来人情世故什么的自己也不专精啊!被王大妈一翻话砸下来,完全不知道怎么应对了。
      好吧,这种难题留给王小哥解决吧。
      “大妈帮了我家是大妈心善,在这里谢过大妈了。”施恩不望报,真是个好人。
      “没事,我也是顺手的事,没帮上什么忙。进宝说了,你那兔子送上门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东家就喜欢新鲜的野物,管家可欢喜了,说下次有还可以再送。”管家高兴对她家可是好事,蔬菜哪里没有?管家想换一家供菜不过是一句话的事。也只有管家高兴了,觉得她家好,这才能把菜长长久久供下去。
      王大妈闲聊了几句就回家去了,王苗苗回到房间里数了十遍八遍这七十文钱,总有种莫名激动\(≧▽≦)/的feel。
      七十文钱这么多,可怎么花呀!真是个苦恼的问题。一天七十文,一个月就可以有两千一百文钱进账,现在的上等田十两一亩,中等田七两一亩,下等田三两一亩,过个半年就可以买田啦哈哈哈哈哈哈。
      砍完柴回来的王小树知道兔子卖了七十文钱也很高兴。家里的田卖完了,家里就没有了进账,现在单单砍柴也是入不敷出。这七十文钱可以花十文钱钱买五只小鸡回来养,公的过节杀了吃肉,母的就可以生鸡蛋卖钱,也是个进账。
      家里的盐也快没有了,二十文钱买一斤回来,可以吃上很久。
      还要花十五文钱去买点肉回来给妹妹补补身子,这兔子是她捉的,她可是大功臣。
      那二十五文钱,可以买三斤粗粮回来,这几天都不用挨饿了。
      烦恼着钱怎么花的问题得到了完美解决,家里那么穷,什么都缺,怎么可能剩得下钱?女主不要太天真。
      下午王小树去镇上卖柴了,王小草也去挖野菜了。王苗苗再一次偷偷地打算上山捉兔子。这么好赚的行当可不能扔了,发家致富就靠它了呀,鬼知道下一个金手指什么时候点亮。
      为女主操碎心的作者赶紧又把狼啊虎啊熊啊蛇呀往深山赶。
      成功砸晕野鸡两只的王苗苗心满意足地下山了,用树藤把鸡脚绑起来,为了防止再次被村民围观,这次王苗苗背了背笠,往背笠上面铺了一层野菜。
      伪装成功\(≧▽≦)/
      虽然两只鸡只有十来斤(王苗苗专挑肥的捉),但对于王苗苗来说也是个沉重的甜蜜的负担啊。下了山之后衣服都湿了,干了之后衣服就散发了浓浓的汗味。
      把鸡塞鸡笼里,王苗苗洗澡去了。
      挑水不易,砍柴也不易,节俭的王苗苗舍不得烧热水,直接用冷水洗了。
      以前一直在想,古代没有洗发水洗头,那头不得痒死啊,用清水洗头根本洗不干净,来到才知道,人家有皂角啊!皂角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有,到了结果的时候就摘下来保存好,洗头啊,洗衣服啊就靠它了。采摘来的皂角,十分坚韧,不能直接用来洗涤,要在烧热的草木灰里反复烧烫,当它冒出黄绿色的粘液并且烧软了的时候拿出来,如果是洗衣服,就把烧制好的皂角裹进衣服里,用棒槌敲打,揉搓,然后洗干净。要是用来洗头,将泡制好的皂角放水里不停地加水揉搓,直到水变得粘稠,就可以用来洗头了。
      以上知识来自王小弟的科普。
      用极少的水把头洗了,把澡也洗了,整个人清清爽爽舒舒服服的\(≧▽≦)/
      不过每天洗澡这么奢侈的行为可不能让别人知道了,古代的人有钱人比较讲究,但也是三天洗一次头,五天洗一次澡。乡下人就比较随意啦,人臭了再洗澡,衣服脏得受不了才洗一次。要知道布料可珍贵可珍贵了,洗多了会烂的呀。所以能省就省,少洗就可以多穿一点。
      作为一个现代人,这么脏乱差,怎么可以忍受?即使不想太过特殊惹人注目,极力想融入大环境,最后还是失败了\(≧▽≦)/因为王苗苗发现很多小孩头发都有跳蚤啊!这么可怕的东西,宁死都不能沾身啊!不想脏就勤奋点咯,多挑水,多洗澡,多洗衣服。
      每天洗澡这么是不敢想的了,王苗苗就隔天洗一次,尽量降低存在感,还好王小树同志和王小草同学并没有对此说什么。
      甚至在王苗苗的暗示下,隔几天就洗一次澡,而不至于发臭。其实男人洗澡就方便多啦,找个偏僻点的位置跳下河洗一下,澡也洗了衣服也洗了,只是穷怕了,舍不得多洗衣服怕糟蹋衣服而已。
      好啦,洗澡的事情翻篇了,以为洗澡就可以很香艳的你们实在太天真了,王苗苗瘦得皮包骨,还木有开始发育呢~~萝莉控都控不起来呢,怎么可能香.艳得起来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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