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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孤独的牧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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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漠川的约稿,整个人好像瘦了五斤。
闲下来补牧羊人这些天更新的章节,却发现只更了一章。忍不住,私信调侃:
大大,你偷懒。
半小时后,收到回复:搬家,有点忙。
点开微博翻了翻,竟真的有女儿拖着小行李箱,走在车站前的照片。小丫头扎着两个麻花辫,齐刘海,眼珠子乌黑明亮,十分讨喜。配字是:到站咯,我们家小茜自己搬行李,多吃菠菜,果然力大无比。
视线在照片背景上停留片刻,忽然发现,远处的建筑顶部飘着“W市火车站”几个火红的大字,就像我每年长途采风时,都会踏入的那道风景。W市,我此时此刻,所在的城市。
怎么会这么巧?
不禁激动起来,觉得与牧羊人太过有缘,在照片底下眉飞色舞地评论:小茜茜好可爱呀,大大一定是美女(/色),既然来了W市,可否赏脸一起吃火锅?
等了一会儿,没回音,索性先去泡澡,打电话订外卖。
晚上窝在沙发里吃薯条,看电视,接了孙越的电话,东拉西扯几句之后,他说,以后不许再拖稿。
心里明白他被主编训了,一阵愧疚,却还是忍不住贫嘴:“你不是喜欢女强人吗?我拖拖稿,有利于你们拉近距离。”
电话那头咔嚓一声,孙越好像捏碎了什么,他儿子大喊:“爸爸你碎了一裤子!”
我大笑:“什么碎了一裤子,蛋么?”
孙越说:“饼干。”
回答得僵硬,我只好收住,礼貌地道了歉,保证以后再也不拖稿。
孙越叹了口气,说:“我准备整合你以前的散文,出一本书,你这两天想好名字,写一篇序。”
我问:“主编的意思?”
孙越没说话。
我说:“没必要,我过气了。”
孙越说:“你下半年喝西北风?别太小看自己,微博粉丝七百万,还都是活的,不容易。”
我说:“我替粉丝们谢谢你。”
孙越说:“就这么定了,书名和序,后天下午三点前给我,我找评论家给你捧场。”
我挺无奈,更多的是感动,道了声谢谢。
挂电话之前,孙越补充一句:“别整天窝在家里,冬天也要出去走走,锻炼一下,我不想文集简介的照片儿里出现一个胖逼。”
我说:“操。”
阿晨和小野,果然又打小报告。
挂了电话,才看到顶栏提示,牧羊人回复了我在照片底下色迷迷的评论。
孤独的牧羊人:谢谢你夸奖我们家小茜,她很开心。还有,我是男的。
嘿,当然知道你是男的。
虽说写BL文的大多都是妹子,但这个牧羊人说话的语气实在和妹子差太远,何况微博简介里那么大的♂符号,瞎子才看不见。说他是美女,只不过为了套近乎。
私信过去:噢,大大,原来你是男生呀~
这次很快就回了:嗯。
我说:男的,有女儿,写BL小说?
牧羊人说:没事,我女儿还不识字,看不懂。
哦。
但这不是重点吧?
虽然知道写BL文的男人不一定是同性恋,还是忍不住嘴欠,问了一句:你老公看过你的文吗?
果然,半天没回复。
我仰面躺在沙发里,举起手机,问:睡了?
消息显示已读。
过了会儿,他说:我单身。
没有否认那个“老公”,这么说,我们是同类。
没想到喜欢的小说作者也是gay,这算是意外收获?
一骨碌从沙发上腾起来,莫名的激动,回复:这么巧,我也单身。
回完了感觉自己无比弱智,这种内容,就好像约炮的开场白。
他说:你年纪还小吧,没事,以后会找到喜欢的人。
我盘腿坐在沙发上,抱着手机,盯着屏幕看了两秒,感觉牧羊人的头像闪闪发亮。
从对话来看,这位作者沉稳,内敛,完全是我欣赏的类型。自从毕业之后,我的朋友圈只减不增,十分寂寥,所以对自己脑袋里突然冒出的这个念头,也不觉得奇怪——想和牧羊人深交,想更加了解这个人。
次日小聚,对阿晨提起此事。一桌人闹得正嗨,似乎没人注意到阿晨皱了皱眉,脸色略显清冷。
阿晨说:“你想玩网恋,过了岁数了吧?”
我说:“我就想和他交个朋友。”
阿晨说:“看过照片吗?说不定对面满脸麻坑。”
我说:“靠,你怎么变得比我还损?都说了只是朋友,文友,懂么?就算他磕碜成月球表面,我也不嫌弃,我喜欢他的文。”
阿晨说:“随便你,不用问我。”语气却劲儿劲儿的。
确实,我不用征求他的意见。只是觉得,在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中,阿晨最清楚我的想法,如果我的朋友圈能增添一人,他应该最先知道。而且如果我能结交牧羊人,也想介绍给阿晨和孙越认识,毕竟他的文,真的不错。
阿晨一口一口喝着鸡尾酒,似乎有什么烦心事,脸垮着,不再搭理我。我了解他的脾气,他不愿开口的事,多问无用,我便也安静地猫着,在酒吧难得柔和一回的音乐里虚度时光。
第二天下午,文集的标题和序言都已写好,发给孙越,孙越回信说暂忙,转交给苏晨处理。我急忙电话过去,让他换个编辑。真的,就算我把序言写成孙越眼里的“屎”,阿晨也会给我通过,连我的错字,他都觉得错得有艺术性。
孙越忙晕了,经我提醒,才反应过来,又将此事转交给另一个女编辑处理。不一会儿,阿晨就在□□上给我发来了一把菜刀。我正在翻阅邮箱里的读者来信,没空理他,手机又响了一声,却是微博消息。
孤独的牧羊人:看了你的微博,冒昧一问,难道你喜欢阳牧?
嗯哼,出于人生而自恋的天性,我注册的这个小号确实很不害臊地关注了大号,点了大号的赞,转了大号的博,有时候还会在自己的言论下面回复“哇塞,阳牧老师说得好有道理”之类的马屁。
所以此刻也很不害臊地回了牧羊人:是呀,我最崇拜的作家就是他啦~
牧羊人:是吗,那真巧,我也喜欢他的书。
看到此话,如沐春风。
我抱着手机滚到了床上:哎呀好巧,那你最喜欢他哪篇文章?
他说:简单的爱。我的小说也是根据这个起名儿的。
终于找到机会,问:你的小说是真实的吗?
他说:不是,现实太残忍,只有小说才能完美无瑕。
我说:太过完美的故事反而不吸引人,你该多一些风浪,让小说揪住人心。
他说:网站编辑也这么说。
我发去一个咧嘴笑的表情,以显示自己一针见血的得意。
他却说:现实不能实现的,在小说里还是不能实现,那我写下去有什么意义。
看着他简单直白的文字,我心里微微一抽。
可是我喜欢让小说里的人痛苦,分离,煎熬,看着他们受罪,我就觉得,自己不孤单。
这么想,却回了相反的话。
我说:挺好,所以我喜欢你的文字。
他说:你还在上学吧,早点休息。
我说:工作了,这个点还不困。你要睡了吗?
他说:没有,写到了瓶颈,头疼。
我笑了笑:完美主义也有瓶颈?
他说:我语文不好,不会编故事。
我说:我语文从来不及格,却能把地球吹成方的。
他说:你也写故事?
我说:写。所以想和你交个朋友,交流一下心得。
他说:嗯,我们已经是好友了。
我盯着他的头像看了一会儿,说:我指现实。
他没再回复。我在床上滚了两圈,有些失望。
趴回电脑前继续翻阅邮件,扔在床上的手机响了。直接从网页打开微博,看见他说:好啊。
又补充一句:普通朋友。
我笑,越来越觉得这家伙可爱,直接把手机号甩过去,说:既然答应了,周末见个面呗?
他说:你住在W市?
我说:是啊,就是这么巧。
就是这么巧。
片刻后他发来短信,说:我是牧羊人,该怎么称呼你?
我存下他的手机号,回:叫我快乐的小羊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