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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林默西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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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对音乐没有兴趣,学音乐只是因为我学习不来,父母觉得学习和一技之长一定要有一个就让我在众多兴趣班里选了一个。
我选了键盘乐器。
然后家里就开始砸钱,我从钢琴学到电子琴。
如果不是周斯鹤,我毕业了就会进入管弦乐团,为古典音乐、为歌剧等演奏。
周斯鹤是一个意外,蜘蛛乐队是她带来的另一个意外。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顶着张白净的脸和三五好友一起和几个学习里其他院系的学生打架,俗称打群架。
第二次见到她,她化着烟熏妆,街头风十足的外套。与第一次不同,这次她看到了我。我清楚的记得,她见到我后眼中的惊艳,眸中的光很亮。
第三次见到她,她化着淡妆,很好看,可惜是给我室友看的。那个时候她是我室友的女朋友。
再然后,因为室友的原因经常一起吃饭,他们分手后,我有43天的时间没有见到她,第44天的时候她找上了我,想拉我组乐队。我答应了。
一开始只是羡慕她而注意她,因为她活的开心,同时也知道自己要什么。而我不同,我学音乐是因为父母,如果父母要我做其他的,我想我也会答应的。我没什么想要的东西,也没什么追求,所以格外羡慕她活的明白。
她是一个很好很对我胃口的人。
我喜欢她笑起来眼里的光,喜欢她玩架子鼓时的不羁,还喜欢她搞音乐时的专注。
我也喜欢她拒绝不喜欢的事物时的果断,那种做了决定就不会后悔,要是决定真的是错的她也坦然接受。
吸DU是在蜘蛛乐队签约后的六个月。
当时被一个男人给诱惑着吸了,吸DU的感觉很好,比烟酒还有用,可以让我忘了压力忘了周斯鹤。
我后来想要戒DU,失败了,与此同时,我对DU/PIN的欲/望越加强烈。
程优是一个意外,我甚至不知道她喜欢我什么。她的追求很猛烈,但我只想早点回家沉浸在DU/PIN天堂。
答应她的追求是因为....不,不能算是答应,只是很莫名其妙、顺水推舟的在一起了。
回想起在一起的那天,我什么都没有印象,对她的印象也只有一个。那就是“看脸而追求的女生”。
是的,看脸而追求。
她只喜欢我的脸,追求之猛烈也只是因为我对她的冷淡。
知道了原因后,我睡了一觉,希望醒来可以没有那么疲惫。
这个原因压在我心里整整三个月,直到她说分手的那一天我突然就释然了。
我想的是。
那就这样吧。
再见。
周斯鹤来我家里的那天,我向她坦白了心意,浑身一轻,我在想,如果我早就对她坦白心意,那我是不是就会减少压力,就不必靠DU/PIN来支撑。
但是晚了。
我离不开DU/PIN了。
我吸了口烟,烟圈绕着在眼前飘啊飘。
我终于对她说。
“我吞下所有对你的爱而不得,混着痛楚,混着血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