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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古怪的癖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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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山别院建在云岭以南的一片腹地之中,群山环绕,极为隐蔽。整片园林仿照秦阿房宫修建,富丽堂皇,精巧无比,是以取名骊山。
十多年前,云昊天想要招纳叶无踪时,曾许诺给他三个无法拒绝的条件。其中一个便是让他在众多宫院中任意挑选一处作为宅邸,他一眼便相中了这骊山别院。精巧倒在其次,要知道闲云庄富可敌国,几乎所有的宫苑都在此之上,而他唯独钟情这里,很重要的缘由是因为这里有一个极为对他胃口的东西——温泉。
名震天下的闲云庄右司马叶无踪不爱美人,不贪财富,不恋权力,唯独爱干净。这毛病他打小就有,长大之后更甚,衣食起居、坐立行走,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连杀人也不例外。为了维持整洁,他极少出手,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动用自己的佩剑,而一旦出手便干净利落,一滴血都不会溅到自己身上。但饶是如此,每当他杀完人,回到家中,还是会立即泡个澡,以求洗去身上的血腥气。
所以这地方于他来说当真是再合适不过,只是还不甚完美——偏偏他除了有洁癖以外还是个完美主义者,即便外出暂时落脚的地方他都不能将就,更何况这是他打算长期居住的地方。于是遣了能工巧匠加以改造,欲取温泉地热将其改造成为一座巨大温室,花费经年之久终于建成。改建后的骊山别院仿佛与世隔绝开来,在严冬里形成了内外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致:院外大雪无痕,寒风凄凄,锥心刺骨,院内却是野草闲花,呦呦鹤鸣,一片春意如许。
温热的水汽蒸腾,叶无踪泡的有些乏了,招招手,有小童过来,递上松松软软的袍子。松香木质的地板一直铺到院中,印着他湿淋淋的足迹,至亭前忽然消失,原来他已卧倒在一方软榻之上,早有侍女备好酒水,琥珀色的酒盛在琉璃杯盏中,抿一口,唇齿溢香,贪两杯,醉眼迷离。
两只豢养白鹤在水汀之间悠然起舞,令人心旷神怡。此情此景,只让人打心里觉得纵使立刻死去也是心甘情愿了。所以当那一剑刺过来的时候,他连躲都未躲,闭着眼懒懒地饮完杯中的最后一滴酒,然后才心不在焉地将酒杯向身侧轻轻弹了出去。
以卵击石,这无疑是对刺客的一种不屑。那蒙着脸的刺客显然感受到了这种蔑视,因此杀意更浓。酒杯与剑锋相触、刺破,瞬间崩裂成碎片,而剑却一刻不停直指而来,眼看到他颈间,却突然停住——
那刺客的喉咙间赫然插着刚才酒杯的残片,血还未及流出,人已经咽了气。倒下的前一秒,他的眼里还充满了疑惑与惊惧。
立刻有几个与刚才打扮不同的小厮过来,用麻布将尸体裹住抬走。洗过地板,燃起熏香,只片刻须臾之间又是一片祥和惬意,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他是顶尖的杀手,杀的人很多,想杀他的人自然也很多。这些年来,比这更为凶险的刺杀数不胜数,他早已习以为常。从没有过一次失手,若是有一次失手他便活不到今天。人人都知道他自负,人人都知道他的身手足以令他自负。所以他从不设防,甚至懒得知道他们的来历。
“可惜了我的酒杯。”
叶无踪叹息道。
酒杯倒还有个有趣的来历。
五年前,在萧无影还是个浪荡游侠的时候,游历西域途经波斯国,入乡随俗的他化妆易容成浓眉高鼻的波斯人,却不想竟被出游的波斯国公主看上,直接绑进宫要他做额驸,原本以他的身手要开溜简直是小菜一碟,可当他看见公主的随嫁物品中竟有这样一对宝贝时,便立刻放弃抵抗、束手就擒。结局可想而知,大婚当日,额驸竟凭空消失,连带着不见的还有一对酒杯——时至今日在波斯国仍是桩悬案。
原本一对绝世珍品,如今只剩下一只,当真是举世无双了。
“罢了,就当打碎的是他的那只好了。”
反正他萧无影也不懂喝酒,这对酒杯自从带回来就被他束之高阁、留作观赏,要不是叶无踪和他打赌赢来一只,这酒杯可就要蒙尘了,简直暴殄天物。
这么一想,叶无踪立刻心情愉快起来。不一会,另一只一模一样的酒杯送到他面前,斟满酒,他心满意足一口吞下。
殊不知,另一边的萧无影可当真是头疼的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