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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穿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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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边天高气爽,晴空万里。
屋里阴气沉沉,乱七八糟。
我叫叶云月,是一个没有什么固定工作的自由撰稿人,没事就写写文章、听听歌曲、看看电视,似乎这样也能养家糊口。
在大多数认识我的人眼里,我是一个毫无生活情趣的女孩子,直接来说,就像是一截木头,对什么事情都无动于衷。最近闲来无事,正窝在家里迷思苦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整体已经写了一半,运气好的是已经有出版社和我签订了出版合约,看来今年的生活费不愁着落了。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极其平凡的女孩子,没有惊人的才学,也没有超人的天赋。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让父母、老师、朋友怀抱着希望以下,失望未满的个体。我的学习用一个成语来概括,就是“不上不下”,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喜欢看杂七杂八的书籍,从小对写作就很擅长。太了解自己的结果就是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在学习上下什么苦工,理所当然的,中学毕业后勉强考上一所三流的中专,离家蹉跎时光毕业后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下,成了一名自由撰稿人。
原以为这样也顶多就是混碗饭吃,不至于饿死街头。没想到,天无绝人之路,平生第一次操刀写出的中篇小说竟然在网站上一路直飚,点击破百万,成功吸引了某家出版社和我签了约。拿着手上这笔由我自己努力赚下的第一笔酬劳,我就这样轻易地决定了今后的路,做一名吃穿不愁的业余作家。
“哎!”叹了口气,对着电脑屏幕,一手托着下巴,一手拿着已经有些发干的面包恶啃着。又短路了,怎么最近老是卡壳。伸手看了看表,不知不觉已经十一点了。
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睛,站起身从书架上取下书开始查阅起相关资料,清朝,清朝。这清朝没事弄这么多规矩干什么啊!偏偏这会写的又是宫斗,就更愁人了,一条条与历史脱不开面的宫规,每字每句所引申的含义,这哪是写书,简直就是为了消灭我的脑细胞存活率而存在的隐形杀手嘛,烦死人了。
“滴滴滴滴滴!”手机电话声就在这时突兀的响起……正看着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心烦着的我,满脸不耐烦的放下书,嘴里叽叽歪歪的边骂边到处找着那不知被我塞到哪个夹缝里的手机。
“我靠,我还不信就找不到你了。”一把关掉电源,我戴上眼镜翻箱倒柜的开始大扫荡起来。“滴滴滴滴滴!”暗蓝的光亮一闪一闪的在沙发底下闪着幽光,我快步走过去,打开机盖看了看名字。
“晕!这么晚?”按下通话键,我不爽的吼道:“子希你这个贱人,大晚上给我打什么电话,睡不着还是发羊癫疯犯了?不知道你姐姐我最近正在加班加点的忙啊!可真会挑时间,说吧,又遇到什么帅哥了,你这个花痴。”
说起子希,我只能用“异类”、“花痴”来形容她,因为除了这些词实在没有别的词可以更加贴切地形容她。中专那年,我和她恰巧被分到同一宿舍同一班级。
本来性子就有些孤僻的我,平时就不太喜欢和谁亲热,偏偏她倒好,就是集中火力瞄准了我,牺牲了她所有的闲暇时间来靠近我,中专三年,没有一天不缠我。上课,吃饭,睡觉,就连去厕所都不忘拉着我,简直就是如影随形。而我竟然也就这样被潜移默化,就势和她成为了好朋友。直到现在仍然像朵双生花一样黏着,实在可以称得上是不小的奇迹。
经过这几年的奋斗,凭借着她热情似火又持之以恒的公关外交能力,如今已经是一家跨国外企的公关部经理,领导眼里的潜力大股。闲暇时候整天酒池肉林的好不快活,每天给我打电话例行公事的必定要说到某某帅哥多惊为天人,某某新上任的领导有多符合她梦中情人的条件等等。说实话,我已经免疫了,真搞不懂,就我这么一个木头类型的人居然也会交上像子希这样充满幻想型的女人,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老天临时起意的一场孽缘。
“云月,我在OPPER酒吧。你快过来,这里有好多帅哥,简直眼花缭乱,我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赶紧过来跟我一起把他们拿下,我一定要把他们全部扫荡进我的怀抱。哈哈哈哈!”
将手机拿开耳朵十公分,我深吸一口气,尽量用温柔的语气说道:“亲爱的神经病阁下,麻烦您老看看手表,已经几点了?我这还有稿子没赶完呢?光查阅资料就已经一头包了,没叫你过来帮我就算阿弥陀佛了,你还敢叫我去帮你收帅哥?我看你还是自己努力奋斗吧!啊!我是帮不了你了。”
正准备挂掉,电话那边就传来一阵哭兮兮的声音。“云月,好云月,宝贝月月,你忍心看我孤军奋战吗?咱俩可是亲友啊!关键时候你要是撤了,我可就惨啦!乖乖宝贝,就凭咱两这关系,你不来帮我怎么可能吗?我看上的这帅哥可是个珍品,错过这一个就没下一站啦!云月宝贝,帮帮忙啦!我的大美人!”
哎!揉了揉太阳穴,我头疼的问道:“就不能找别人吗?我真的很累了。”祖宗啊!这招她还真是百试不爽。
“不行,不行,就不行。臭云月,我就你这么一个好好好朋友,不找你让我还找谁?你到底来不来,不来小心我开车去咬你。”咬我,还专程开车?我还真是被她的思维逻辑打败了。
妥协的呼出口气,我无奈的说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是OPPER酒吧是不?半小时后我到,这段时间你要出了什么事自行负责啊!”没办法,对子希的要求,我从来没法拒绝。谁叫她是我仅有的好朋友呢?
“哇塞!云月你最好了。啵一下,我等你哦!”苦笑着挂掉电话,我随手抓起一件外套披上,走到电脑前,存了文档。关上电脑,才出了门。
天气已经有些入秋了,乍出门之下,还有些许的凉意。拉紧了一下穿着的外套,顶着夜风徒步走向OPPER酒吧,反正离我家也不远,打的太浪费了。还是走路划算点,一边走一边想着下个月就要交稿出版的小说,脑袋里还满满塞着那些琐碎的历史。一个没留意,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喇叭声,抬起头看去,眼角只来得及见到一阵刺眼的白光直射过来,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只记得自己最后的一声叫骂“靠,开这么快投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