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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虽说是在东北,天热起来还是折磨人啊。”
      程光在食堂超市里买了奶油冰棍儿出来,一边撕开包装纸一边四处搜寻垃圾桶的痕迹。奶油冰棍儿看起来真是挺色情的东西,他为这个不太高明的荤话自己在心里笑了一阵子。
      程光天生就是弯的。他的认知还挺早,小学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自己和其他小男孩的不同。例如,他发现比起掀小女孩的裙子或者剪小女孩的辫子,他更喜欢一下课就去卫生间看叽叽喳喳的小男孩们尿尿。再比如老师要求手牵手的时候他总是会因为和男生牵了手而脸红。在初中的时候,他终于没忍住和一个从穿开裆裤开始就玩在一起的小男生告白了。理所当然的他被胖揍了一顿并且只要碰到就会收获白眼+阴阳怪气的讽刺。但是好在小男孩不知道是嫌丢脸还是就是心大,这件事儿一直没和别人说,一起玩儿的发小也只当俩人是闹了什么不可开交的矛盾,慢慢也就忘了这件事。但是从那时候开始,程光就有点变了,变得不太爱和人打交道。他的同学倒是都对这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致以普通又极高的评价————“是个很好的人”“话不多但有一次我找他借钱一点儿都不推脱”“上次我看到他在学校前面的小巷子喂猫呢”。从南方来到东北上大学也是听从家里人“你得学学怎么和别人打交道啊东北民风淳朴又热情豪爽好赖能帮点儿忙”的提议而填报的志愿。总之程光自从发现了自己的性向后,尽管没人知道也没人说他,他却着急忙慌把自己包裹起来,好像没什么存在感而且从来不与别人发生矛盾就是在洗清罪恶一样。这种老好人又蜗牛的个性在很多年以后,还是会被熟知的人拿出来当谈资。但到那个时候已经没什么人相信啦。
      程光也不是一点爱好都没有的。此人天生一副好嗓子,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团六小时的迷你包自己在KTV练上一下午。他的音域非常广,沙哑又明亮的少年嗓既能低出性感又能高出帅气。其次没事儿的时候他就爱和自己对对话,就跟一精分神经病似的。因为不太是敢和别人打交道,他和自己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最后也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爱好,就是站在篮球场旁边偷偷看那些高大帅气的男孩子打篮球。为了不显得太惹眼,他总是借着散步的借口一圈圈在篮球场周围走着。那人腹肌真好看好想摸一摸,那人皮肤晒成小麦色真性感,那人胖的看起来有两百斤没想到居然这么灵活。看的最多的那个人,总穿一身骚气明亮的黄色球衣,浑身肌肉线条深刻又不夸张,眼睛深邃鼻梁高挺嘴唇刀削一样薄,就好像太阳一样。太阳是不能看久的,否则眼睛会灼伤。程光私底下给这人起了外号叫黄日。当然,也为这个不太高明的荤话在心里笑了一阵子。笑的时候心里还有点淡淡的甜,他也不敢去深究。
      现在程光走出食堂扔掉了包装纸,抬起头时他一眼就看到了倚在栏杆上的那个人。对方换掉了明黄的球衣,换上了简单的衬衫牛仔,看起来阳光又健气。程光的眼神不受控制的黏在那人身上两三秒,才想着要叼着冰棍赶紧去教室自习。没想到那人看到他,竟然直直朝着他走过来。程光将冰棍拿在手里,突然就挪不动步子了。
      “完了。”程光看着那人背着光朝着自己走近,背景音都被模糊化了。甚至他手上的冰棍儿都因为受不了高温开始融化,奶油流到他的手上又滴在地上。要是在平时程光肯定会给自己讲一个只有自己会听会笑的荤话,但他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在背景音模糊的情况下,那人走路略微有一点点拖沓的脚步声和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清晰,咚咚咚地震得他脑仁儿疼。
      “爱情要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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