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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胸针(一) ...

  •   再严密的看守也有疏忽大意的时候。

      万众瞩目的拍卖会召开之际,连友客鑫的空气都变得浮躁起来。来自世界各地的宝物都汇聚到了这座城市中,能按捺住贪欲的人少之又少。黑暗世界的居民们蠢蠢欲动,纷纷做足了准备,全都希望在这场盛会中捞到足够的好处,开张一次肥一年。

      哈里森家族在友客鑫能动用的人手,几乎全投入到了拍卖会的活动中,力图以负责人的身份完美组织这次的拍卖会。这次的拍卖会成败与否,将决定家族在友客鑫的地位如何。若十老头满意,家族即可轻而易举的独占友客鑫的市场,甚至哈里森家在世界□□中的排名都会升一升。大好机会当前,自然要家族所有人全力以赴办好拍卖会。

      自然,没人有精力24小时眼不错珠的看管一个小丫头。和‘陪小姐逛街’这个无聊的任务相比,其他什么活计都显得更有趣,就算是布置拍卖会会场也比之更有意义些。所以任务中途打个哈欠偷会儿懒,也不算过分吧?

      当察觉到目标人物从试衣间里凭空消失时,负责监管的人才知道什么叫悔之晚矣。

      无视身后的呼喊声,艾莎拉低了帽檐,快步甩开身后的‘保镖’,七拐八拐就挤进了人群深处。

      她巧妙地撞向人群中的一对母子,在侧身的瞬间,快手快脚的偷走了男孩松松系在腰间的厚外套,顺手牵羊把男孩母亲的钱包也塞进了怀里。肥大的外套彻底盖住了艾莎身上的毛呢裙子,原本一身贵气洋装的小淑女转眼就变成了随处可见的小男孩。现在她身上的衣服总算和头顶的棒球帽相配了。

      冷静的挤到柜台,艾莎将手上的纸袋子塞进了临时储物柜——那是她从服装店随手顺来的纸袋子,里面装着刚刚褪下的呢子风衣和羊毛贝雷帽——虽然讨厌这套行动不便的衣服,毕竟她回来时还要穿上的,弄脏了弄丢了会很麻烦。揣好小票,艾莎大步离开了商场

      逛街?她哪有那种闲工夫!

      诺曼和她说过的事情,就像一把剑,时刻悬在她心上。乔治身上带着一个银做成的‘小礼物’,一个用银像上刮下来的银粉做成的‘小礼物’。诺曼送礼物时肯定怀着什么鬼蜮心思,不过,无所谓了。她不清楚接触那个‘小礼物’与直接和银像接触有多大区别,然而,无论有没有区别,她都不大算让它继续留在哈里森少爷身上。

      没人比她更清楚银像拥有怎样的力量。

      她听到过银像的低语,并从银像那里得到了切实的好处——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现代医学无法解决的问题,依靠银像的力量,她几乎是瞬间恢复了健康。这样的宝物,决不能落入他人手中!

      而今天,是最好的机会!乔治一个下午都不在别墅里,这让此行的成功率大了不少。

      坐进出租车,艾莎在脑子里回顾了一下自己临时制定的计划。首先,逃脱监控者的视线。监视她的‘保镖’不会依规矩第一时间将她失踪的消息上报,而会先尝试着独自寻找她。‘万一找到了呢?’,这点侥幸心理会帮她制造十到十五分钟的安全时间,没人会知道她的动向。只要在这段时间内离开商场,再想找她就难了。现在,这部分计划已经提前完成,省下的十五分钟可以并入接下来的计划中。

      然后,以最快速度赶回乔治的住所,尽快找到那份‘小礼物’。监视她的人肯定想不到她会返回家族驻地,大量的时间会浪费在商场内的搜寻上。至少一个小时内,应该都不会有人察觉到她的真实目的地为何。现在友客鑫远不到车辆出行的高峰时段,花费在路上的时间也就十五分钟左右。减去往返路程,加上逃脱商场时节约下来的十五分钟,还剩下四十五分钟。这四十五分钟,就是她真正拥有的‘自由活动’时间。

      接下来,可能出现两种状况。一种,她在限定时间内,找到了那个‘小礼物’。这是最好的情况。此后她就该想方设法将手尾处理干净,好在乔治哈里森面前蒙混过关。另一种可能,她始终没找到目标物品,到时候,不论多不甘心,都要迅速放弃搜寻,以自保为第一要务。

      时间紧迫,计划更是粗糙之极,这次行动顶多有五成的成功率。不过,有五成成功率就值得冒险一试了!

      合上眼,她默默回忆着诺曼告诉她的情报。依照诺曼所说,那应该是一枚‘华丽高贵’的纯银胸针,据此,艾莎能确定那枚胸针的模样必定十分难看。但凡胸针好看一点,诺曼都应该用上十几二十个形容词来自我吹嘘,只能想出‘华丽高贵’这样烂大街的词,足以说明胸针的丑陋。乔治哈里森绝无可能光明正大的戴着那样一坨玩意儿出门。

      八成,这胸针会被收在某个抽屉里,永不取用。诺曼跟她打包票说乔治绝不会扔掉他送的礼物,这话,艾莎姑且信之。她没忘了初一见面时,乔治身上隐约传来的波动,或许那就是银饰的波动。既然一开始没丢弃,之后乔治也不大可能扔掉胸针。

      剩下两成可能性,乔治把胸针揣进口袋随身带着。真是那种情况就太糟糕了。艾莎还没胆子大到直接从乔治身上偷东西。她在爱娃公司的地位还没稳住,暂时还需要□□的助力,远不到和乔治摆明车马对着干的时候。短时间内,她必须扮演一个乖乖女,好借助哈里森家族的支持组建自己的势力。

      当然,以艾莎所知的情况来看,乔治不大可能那么干。他衣服上的口袋基本只起到装饰作用,压根没有存储的功能。不可理喻的奢侈品。

      “小子,到地方了。一共120戒尼”出租车司机将手伸向艾莎。

      点出两张钞票递给司机,艾莎下了车。十分钟,还有三十五分钟,得快点行动了。

      抬头看看眼熟的小别墅,艾莎不由得撇嘴。表面上,为了好好置办这次拍卖会,哈里森家的少爷屈尊挤在了下属的家里,以示歉意还把下属送到了本家的豪宅里暂住。等那个傻兮兮的手下被歹徒刺杀死在了豪宅里,所有人就都明白这是怎样一出戏了。

      扒掉身上的外套和棒球帽,冷风顺着领子口就灌了进来,艾莎不禁打了个哆嗦。可惜的看了一眼手上御寒能力一流的厚外套,艾莎撇撇嘴,有点不舍地将这身好衣服扔进了垃圾箱。算了,反正她也不会再回到流星街那个鬼地方了,浪费就浪费呗?她快步走向别墅大门。费劲巴拉的翻窗户?傻么,有钥匙为什么不用钥匙呢!

      没人发现她。主人不在家,干活的佣人们自然会偷点懒。艾莎并不担心会在门厅碰见忙着做家务的佣人。这个点儿,刚过了午饭,离晚饭时间还远,正是休息的好时候。

      门厅静悄悄。午后的阳光从门口照进来,红木地板泛起柔和的光芒。艾莎脱下皮鞋,只穿袜子踩上了地板。

      她无声地走下楼梯。

      楼下是女佣们的房间,紧挨着杂物室,杂物室里放着各个房间的房门钥匙,以便女佣们随时打扫卫生收拾房间。她手里只有自己房间的钥匙,想要进乔治的房间需要先把钥匙偷出来。

      楼梯口传来模模糊糊的笑闹声。艾莎谨慎的停住脚。小心地不让影子探出墙角的阴影,她侧耳细听女佣屋里的动静,暗自计算屋中的人数。

      两个,不,三个?第三个人是从哪来的,而且,听起来像男声?难道……小步蹭到屋门口,艾莎用手指推了推屋门,试图推开一道门缝好看看屋里到底都有谁。她可不想碰见讨厌的人。为偷个东西付出太大代价不值得,要有什么不好对付的人在屋里,她还是趁早死心返回商场为好。

      门锁了。

      恼恨的咬咬牙,艾莎轻巧的转身,闪进了杂物间。关好门,她轻手轻脚的在柜子里翻找自己需要的钥匙——书房钥匙以及卧室钥匙。

      书房或者卧室,两个地方都得抓紧时间找一找。艾莎的首选是书房。书房少有人进,重要的东西很可能会藏在书房。卧室也是藏东西的好地方。睡觉的地方总是最安全的,人类总是下意识的想要将最珍贵的宝贝抱在怀里一起睡。

      柜子里的东西十分杂乱,想找点东西必然会翻乱抽屉内的物品。反正也做不到完整还原抽屉内部的模样,艾莎索性不去考虑被人发现的可能性。她干脆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扫到了一边,将每个抽屉从里到外摸了一遍,总算是在某个抽屉底部找到了房门钥匙。

      她快速将杂物一股脑装回抽屉里,揣好钥匙就想出门。隔着门,脚步声传进了杂物间。

      “稍等,我去找找,杂物间里应该有。”

      艾莎皱起了眉头。她左右看看,没找到趁手的家伙,便把钥匙尖端朝外攥在了手里。

  •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自我折磨了。
    这章的前前后后改了无数遍,改到我想坑文了,都没改到合心意。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开电脑,感觉辜负了大家。还很假惺惺的自我安慰:写这么糟糕,应该早就没人看了。
    但是,今天晚上打开晋江一看,前两天还有评论。
    你们都不放弃我的文字,我有什么理由放弃我自己的文?
    所以,先更3000字。后面的文字依旧没有头绪,但是我会努力往写的。说好的不坑,那就不能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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