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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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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王]航海记事
七月二十二号,我清楚的记得这一天。
这个可能令我铭记一生的日子。这一天,我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醒过来,张开眼,在沉重而模糊的视线下,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我被置放在一个竹筏上,随着海浪漂流。
我没有想太多,因为下一刻,我又重归黑暗。
再次醒来时,我在一艘船上。
这是个奇怪的地方,不像是中国,也不像是其他国家,他们的衣着打扮和现代人相差无几,可是手上却拿着刀剑,甚至于枪。
这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
我竭尽所有的记忆,也无法想出有哪一个国家符合这里的特征。
那锋利的剑刃,在细微的光线下仍会散发渗人的寒光。
这让我清楚的意识到这些都不是我想象中演戏用的道具,而是真真切切的,只要触碰到肌肤一丝一毫,就会立刻见血。
他们绝对不是一群普通人,至少在我所生活的环境里,普通人绝对不会将这种东西随身携带。
我像是刚出生的雏鸟,第一次睁开眼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满心的慌乱和无措。
为首的那个红发男子对我说:“你好,我叫香克斯,是个海贼。”
——不知年,七月二十二
海贼。
我对海贼的认识大概就只有这几年特别火的加勒比海盗。
我刚醒过来,面对的就是一个海贼,也许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因为这艘船是一艘海贼船,而船上,是一船的海贼。
他们又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那些海贼不应该都是凶神恶煞,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吗?
这群海贼中也的确大多长相凶神恶煞,为首的红发男子,自称是香克斯的人,他的脸上也有三道疤痕,腰上还别着一把剑,但却没有一点凶的表情,脸上反而扬着看上去有些傻气的笑容。
“你好,我叫香克斯,是个海贼。”
在我醒过来之后,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看见的第一个人,也是第一个对我说话的人,他这么跟我说道。
我感觉身上有些黏腻,脑子也晕乎乎的,身体像是被人抽了骨头似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低头一看,发现身上的衣服还是湿的。
香克斯旁边站着的是这艘海贼船上的副船长贝克曼,看起来是个睿智的男人。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我的疑惑,随后笑着说道:“真是抱歉小姐,因为救你上来的时候你身上的衣服就已经全湿了,又发着高烧,我们船上的都是男人,所以只能给你吃了一些退烧药,你身边的就是换洗衣物。”
随后他转过身对身后的船员道:“好了,都出去吧。”
“诶——?!不要啊!好不容易在海上碰见一位美丽可爱的小姐,我还没看够啊!”
“就是!而且接下来又是换衣时间……”话还没有说完,鼻子就流下了两道血红的痕迹。
最后他们还是出去了,在额头上爆起青筋的副船长的铁拳下,就连无辜的船长也未能幸免。
这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后来我听船上的成员说,在救我上来之后,我整整昏迷了一天。
然而为什么一天过去我身上的衣服居然还是湿的,这仍是一个未解之谜。
——不知年,七月二十三
我身上背着的背包,大概是我对那个世界唯一的纪念了。
那一天下着雨,整片天空都是灰蒙蒙一片,雨水虽然不大,但长时间在雨中行走也是会打湿衣服的,天气已经是十月份,虽然这个城市不会下雪,但十月份的天气也已经很冷了,特别是在这种下雨的时候,寒风阵阵吹过,让人忍不住紧了紧身上的衣物。
今年我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上班,虽然还在试用阶段。
路上的行人很少,让这个一向繁华到深夜的城市看上去有些诡异,脚踏在路上的水洼中发出清脆的声音,更是有一种恐怖片的特效。
因为晚上睡觉没盖好被子,第二天上班没力气才发现生病的我,在有心无力的情况下还是请了病假,刚从医院里出来,手上还拿着医生给我开的药单。
自从出来工作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要过家里人的钱,坚决要靠自己在社会中赚钱养活自己,所以现在的我即使找到了工作也依旧是穷鬼一个,就连像样的公文包也没,还是用上学时候的书包去上班。因此也没少被公司里的前辈笑话。
现在医院开的药都是一盒一盒开的,价钱贵不说,而且病好了药也没有吃完,又白白浪费。
其实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省钱,所以我只让医生开了一张药单给我,我自己到外面的药店买药,也没有听医生的话打针。
以前经常听老一辈的人说,不听医生话的人迟早是要吃亏的。
我是个无神论者,向来不相信这些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
可是现在,我后悔了。
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如果当时我乖乖听医生的话留在医院打针,不为了省钱而去药店买药,可能我现在就不会出现在这个奇奇怪怪的地方,而是在我那个温馨的狗窝中睡觉。
如果这世上有后悔药,那么,即使让我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不过我存折里那不足两位数的钱,就算把我自己卖了也不足付后悔药的钱也就是了。
但幸好,我身上的书包还在。
放在里面的手机、充电宝、笔记本、身份证、钥匙,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也一件不少。
最让我庆幸的是,我的充电宝是太阳能的,手机也在这里,即使一格信号也没有,但总能让我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存在了一点点能够回去的希望。
有希望总比真正的绝望要好。
第三天,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天,除了进来为我打针的船医,这艘船上的人似乎都很有默契的没有进来找我。
我决定开始写日记,将我在这里的事情一点一点记录在我的笔记本中,我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而我原本也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耐心,以前也试着写过,可都是不超过三天就不写了。
可是这一次,我却莫名的有一种直觉,可能这一次我会写很久、很久。
拿起笔,在笔记本米白色的纸页中,写下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七月二十二。
——不知年,七月二十四
背包是副船长贝克曼还给我的,在这之前,船上的人已经把我背包里的东西翻遍了。
他们对里面的东西都呈现出惊奇的状态,特别是我的手机。
“那个会发光的黑色扁扁的奇怪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为首的依然是船长香克斯。
发光的、黑色、扁扁的、奇怪的,一连用了四个形容词来形容。
我问他:“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在二十一世纪,手机这种东西已经算是随处可见的了,就是深山里的人也应该对这个有所了解才是,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完全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
香克斯摇摇头:“不知道。”
我问他身后的人,他们和香克斯的回答也是一样的。
难道我这是穿越回到古代了?
“这叫做手机,是一种通讯工具,可以用来打电话发短信,也可以用来玩游戏或者上网之类的。”我解释道。
“手鸡?那是什么鸡?好吃吗?”香克斯又露出了那一脸标志性傻笑,很天真的问我。
我扶额:“不,不是吃的鸡。总之是一种通讯工具就是了。”
“通讯工具,就是类似于电话虫的东西吗?”贝克曼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一个蜗牛。
“电话虫是什么东西?”这回轮到我疑惑了,电话虫就是这个蜗牛吗?
“你连电话虫是什么都不知道?”香克斯瞪大眼睛问我。
我摇头。
“就是用来打电话的东西啊!”
原来这不是古代,而是一个比侏罗纪还要奇特的世界吗?居然可以用蜗牛来打电话。
“话说回来,还没请问小姐的姓名呢,小姐怎么会一个人漂流在海上,是发生了什么事故吗?”贝克曼突然道。
我也才发现,对于我自身的情况,我似乎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们。
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带着一背包从未见过的奇怪东西,晕倒在竹筏上漂流在大海里。
怎么想怎么奇怪吧。
可是……
我该怎么和他们解释我的情况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来到了这里,我其实不是这里的人,而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我现在的情况似乎是赶上潮流穿越了。
要我这么跟他们说吗?
是个有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吧!
我低下头,心里慌乱的一团糟,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手紧紧揪着衣物,最后认命般的闭上眼睛。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来到了这个地方。”
说出这句话之后,头垂得更底下了,可是过了好一会儿,也没听到有人回答。
我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香克斯抿着嘴唇看着我,所有人的目光也都集中在我身上,却没有人说话。
我更加慌乱了,急急忙忙的解释,话不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在说些什么。
“对、对不起,我真的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叫做林北北,是个刚大学毕业在公司试用期的人,那天我在路上,走着走着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醒来就在海里了……我,我……”
香克斯突然大笑起来,打断了我原本还想继续解释的话。
他的大手按在我的头顶,用力揉了揉,说:“没有人不相信你啊,所以不用这么着急解释也可以的。”
他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黑色的眼眸中仿佛对我说着:所以不要这样慌张害怕。
“是啊是啊,这样可爱的小姐怎么会说谎呢?”
“原来小姐叫做林北北吗?真是人长得可爱,名字也相当可爱啊,小北小姐。”
“小姐慌张的样子也是相当可爱啊。”
身后的人哄笑一团,却莫名的让人感到温暖。
初来到这个世界,累积了这么久的害怕、迷茫、委屈,终于在这一刻全部爆发出来。
“啊!小北小姐你怎么哭了!都怪你啊船长,一定是你把可爱的小北小姐吓哭了!”
“诶?!是我的错吗?!”
——不知年,七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