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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我们 ...
坦白而言,我是一个感情上很喜新厌旧的人,一段感情在刚开始都是好的,过了那一阵子的新鲜感之后,就分分钟想逃离。
我遇见我初恋的时候,就是这种莫名奇妙的感觉。
那时候还不懂得要去打扮,在同学们从淘宝上类似于批发地进购衣服时,我显得格外的“清新脱俗”,一件黄色的毛衣搭配肥大的校服裤,在校园商店门口一边大口吞着卤蛋一边含糊不清地跟闺蜜嚷嚷着要上课了赶紧多吃两个。然后大概就是我被蛋黄噎得死去活来时看到了他,举着一瓶水说:“喂,你没事吧。”也许是对水的渴望让我有些神志不清,所以觉得那时的他眸如远山,风流倜傥,如天神下凡,于是我拿过水猛灌了几口,然后用一种自以为很温柔的语调说:“有啥事吗?”“蔡老师让我来拿计分簿”,他拧巴着眉头看着我,“还有,这是我一会打球要喝的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连忙摆摆手,然后害羞地说“我一会儿买了送给你”。
“所以你第一次看到我时不太喜欢我咯?”后来我问他。“唔,是的”,他回答。
我是班里的学委,每节课间都因为各种鸡毛蒜皮的事被老师使唤来使唤去,我最乐意的就是被蔡老师叫去,因为她教两个班级,一个是我在的班级,另一个就是他在的班级。我常趁着职务之便到他们班级把他叫去办公室,然后在一起走到办公室的路上心花怒放,窃喜不已,到了地方还觉得路不够长。
真正地交往还是在期中的时候,他在□□上说:“我觉得你挺不错的。”我说:“我也觉得。”他说:“那我们试试吧?”该怎么形容当时的心情呢,就像万头草泥马奔过寂静的田野留下一地的哈哈哈哈哈。“嗯。”我回答。然后清空聊天记录,把手机偷偷塞回抽屉里,不到周末,我是不能碰手机的。
因为都是学生的缘故,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里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在学校里碰到假装不认识然后在心里欢天喜地。
我故意找他班级里一个不太熟的女生谈人生,故意笑得犹如羊癫疯发作,夸张到别人都用看SB的眼神看着我,他坐在靠前的位置上,耳朵红成一片。
我们在一起时,没有面对面说过一句话,没有任何的物质往来,简单而彻底的精神恋爱,我们都很快乐,仿佛全世界都握在手中。
坦白来讲,他算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他的时候,一直觉得今后都不会再喜欢上别人。
一周之后,因为缺乏交流等等的种种原因,我们分开了。
互删了□□和手机号码,再也没有联系过。很多感情都是在失去后才觉得珍贵,即使是自己先放弃的。
分开后我整个人都很颓废,一个人在操场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到天黑,每天只吃得下几口饭,百分之八十的时间在学习,体重暴跌到七十几斤,无数次在草稿纸上写满他的名字。
不是没想过回头,在班会总结上一瞬间的愣神,几乎脱口而出的“其实我很想一个人”。全场寂静,鸦雀无声。
在年级竞赛时拼命地刷题,因为名字登上光荣榜,他就能看到。拿到一等奖时终于释然,眼泪终于流了出来,我知道,那段最艰难的时间,终于过去了。那时,我们已经分开八个月了。
我以为时间久了就会忘了这段经历,可初恋真的是刻骨铭心的,所有的喜欢,喜欢而又忍着痛放弃,泪流满面也不回头,值得一生去回忆。
恋爱是美好的,任何语言都无法描绘出它的冰山一角,而我们也在这样一段幼稚的感情里成长,变成了更加优秀的人。
所以,生命中每一个走过的人,都值得你去感激。
如果你爱的人忘不了ta的初恋,
那么就让ta记住吧,
因为初恋,本身就是一个很感动的词。
今天原本没准备更新,早上出门溜达一圈后又觉得偷懒总归是不好的,于是就开始了编年史的02篇,我还有个坑叫15岁的成人礼,正在努力填上,有兴趣可以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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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012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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