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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O.1 发现自己老了三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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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医生!003号床病人有反应了!”
“联系家属!快!”
“踏踏踏……”
“顾先生,顾小姐有反应了!医生说估计一个星期后就可以苏醒!”
“真的!小姐,您是说,小筝她…”
“是的,顾小姐快要醒来了。”
“谢谢!谢谢医生!”
“……”
好吵。她,这是在哪里?
她不是,就睡了一觉吗?
怎么,好痛。
唔,
好困。
想要,睡……觉。
…………分割线…………
再次醒来,面前是一片白茫茫的。这里……哦,是医院。
唔…
头,怎么这么痛?
还有手,动不了。
奇怪,好像她,并没有伤到手啊。
哦,原来是妈妈趴在她的手上面。
不过,妈妈的头上怎么有这么多的白发?不是才刚刚过了四十二岁的生日吗?
顾筝推了推握着她左手的顾母,想要说话,却发现嗓子干燥地根本不能发声。再看手,干瘦地好像皮包骨,没有一点肉感。
顾筝皱了皱眉,好奇怪,她的手怎么会瘦成这样,也没有这么白啊。
这时顾母也醒来了,仿佛没有看到女儿盯着自己的手皱眉似的直接抱了上去,泪珠止不住地向下掉,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啊!”
“妈…妈。”
“诶!”
“我…这是…咳!…怎么…了?”
唔,喉咙,好痛。
“没事的,就是被车撞了一下,现在没事了。”
由于被顾母抱着,她没有看到顾母那眼神中的复杂。但是这不意味着她没有听出猫腻。
她不是在家里睡觉吗?怎么会,嗯,被车撞?!
还没等她想清楚,顾母就放开了她,倒水,喂。
咕噜噜喝完一杯水后,感到嗓子也好了不少后,她才问到。
“妈,爸呢?”
“你爸啊,他在医生那里呢。还有你姐,你哥,都在呢!”
“那,少杰呢?我怎么没有看到他?”
王少杰是她的男朋友,交往两年了。这个人温润如玉,对她也很是温柔。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她就感觉自己好像认识这个人,但是记忆中并没有他的存在。
她住院了,怎么说王少杰也要来看她的呀!怎么会,没有他在?
“王少杰?!你们早就分手了呀!”
没有想到顾母会这么说,顾筝整个人都愣住了。
分手?没有啊,怎么会分手呢?哦,对了,那天她好像就是看到了一个像少杰的人与一个大小姐一样的人在亲热,她过去质问,却被打了一巴掌。
想起这个,顾筝轻轻抚上早已经不疼了的左脸颊。就是这里,被那个人打了一巴掌。她的父母都没有打过她哪怕一下,但是,他却打了她,因为一个大小姐。
现在想起来,心里却没有小说中写的那么疼,只有一些愤怒。好似打了她的不是她的男友,而是一个陌生人。
说来好笑,一个大小姐而已,就可以让一个大男人抛弃他两年的女友。但是王少杰也许不知道吧,她顾筝作为红三代,也不是什么好惹的!
顾母看她没有说话,又道:“筝筝,难道你还在想他?这可不行啊,远骥那小子会吃醋的。”
“远骥?”
远骥又是谁?为什么他会吃醋?
“对啊,”顾母拍着顾筝的手,道:“对啊!你们不是订婚了吗。下个月就要结婚了,结果你还出车祸了。”
等等!顾筝又重新想起来,她好像并没有出过车祸啊,她好像就是睡了一觉,结果就到了医院。
而且,为什么一觉醒来,她就有了一个未婚夫?!
这,
这!不!科!学!啊!
“今天,是什么时候?”
顾筝听到自己这么问到。
“今天,是八月十三啊。”
“多少年?”
“筝筝你睡傻了吗?今年是20××年啊!”
“什么?!”
20××年!她记得,她好像是在20×n年被打了一巴掌的呀!
怎么,就睡了一觉,她就到了三年后?!
顾筝还在一脸混乱,结果门开了。走进来一个俊秀的青年。
“小筝,你终于醒了!”
她听到他这样对她说,还抱了她一下。
更可怕的是,她居然下意识地回抱了一下,还在他的胸膛蹭了蹭。好像很久之前,他们经常这么做。
这就更可怕了呀!她的记忆中没有这个男人的存在,怎么会……
只见男人唇角弯了弯,眸色复杂地揉了揉消瘦的少女的头。
“你先好好休息,我们下周就结婚好不好?”
“h…等等!”硬生生堵住已经到了嘴边的“好”字,推开男人,道:“对不起,请问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啊。”
“怎么会?!”顾母瞪大了眼睛,忙叫来医生。
片刻后……
“可能是后脑的肿块压迫了储存记忆的神经,导致暂时性失忆。”
不知怎么的,顾筝觉得这句话好像在什么时候听过。
对了!十七岁的夏天!
因为一场意外,她失去了十五岁到十七岁一段的记忆。
父亲母亲告诉她,她是着火了一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时砸到了脑袋,所以才会失忆,但是她总是感觉不是这个样子的,她好像,忘记了一个人,
一个,很重要的人。
那段时间,她总是在梦中认识一个人,但是醒来,却只有一脸泪痕,和一张模糊的脸。
但是问父母,问朋友,他们都说没有,再加上梦到的次数越来越少,她也就渐渐把那个身影埋在了心里。
就是王少杰,她也是看到那双桃花眼才会接受他的追求的。
因为梦中的那个人,拥有一双漂亮的桃花眼。
也许是因为把他当成了一个得不到的梦,对于那个王少杰的背叛,她也没有什么感觉。反而觉得,
哦,果然不是他。
他是谁?顾筝却始终得不到答案。
现在看到这个男人俊秀的脸上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心里想着,果然如此。
想来这个人,也不过是她看上了那双桃花眼吧。
顾筝抬头,对上男人那双满是苦涩的桃花眼,心中居然感觉到一丝被撕裂般的疼痛,让她悲哀地想哭。
奇怪,为什么,会心疼想哭?
明明只是一个陌生人啊。
难不成,是在这三年里,“她”爱上了这个男人吗?
虽然这样想,心里却给出了“不对”的答案。
男人蹲下来,握住顾筝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我是明远骥,你顾筝相识两年的恋人。”
“可是我…”不记得啊。
不知怎么的,这四个字死活说不出口。
心中传来丝丝钝痛。
“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开始。”男人说到最后,居然有几分请求了。
这样骄傲的人,居然会……
等等!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个人是骄傲的。
好像是,就这么知道了。
没有为什么……
在她二十二岁到二十五岁,究竟发生了什么呀?
越是想,头就越痛,到最后,竟然有些昏昏胀胀的了。眼前黑黑的,就像是低血糖病人一口气跑了几千米一样痛苦地好想晕过去。
喉咙一痒,居然是一口血吐了出来!
顾筝感到一阵耳鸣,只看到明远骥几乎是跑的去找医生,就昏了过去。
晕前,她在心里不顾一切地想着,
不要走!不要走!
我怕,
再次忘记你啊!
“财财……”
财财,又是谁?
如果她还清醒,也许会在心里想着,只是这个时候,她已经头脑一片空白地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是三天后了。
她的身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
这三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又过三个月,顾筝出院。
在出院的时候,顾筝遇到了王少杰。
他没有三年前那么意气风发,才不过二十六岁,却已经有了白发,一双桃花眼在看到她是时居然满是兴奋。
兴奋?为什么这个人看到她会兴奋?
他们,不是已经分手三年了吗?
奇怪…
更奇怪的是,王少杰的手里居然还拿着一捧玫瑰花,红的像血。
他大叫:“小筝!我们和好吧!我原谅你了!”
原谅?
她又没有错,为什么要让他原谅?
王少杰还是那个样子,却无端让她作呕。
她以前怎么会喜欢上这个人?
没有担当,推卸责任,三心二意的男人。
顾筝对他嗤笑一声,道:“但是,我不原谅你。”
“走吧。”
把她抱到车上后,她听到明远骥这样对司机说。
坐在车上,看着与三年前截然不同的A市,顾筝陷入了沉思。
那里本来有一个酒吧,现在却变成了奶茶店;这里本来有一个湖,现在却被填了。
顾筝又看着路上的一处开发区。那里原本有一户人家的,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日子过得滋润。那家的小女儿也是可爱的很,她和财财天天……
财财……
又是这个名字。
他,到底是谁?
……回到家里……
顾筝被明远骥抱上了房间。她居然已经和他这么亲近了吗,连房间都位置都告诉了这个人。
这三年的空白,她不敢想象。
这对于这个温柔的男人根本是不公平的呀。
是的,温柔。
这三个月零四天,这个俊秀的男人每天都在照顾她,喂东西,换药,还有,咳!擦身子。都是他亲力亲为。
每当顾筝羞红着脸表示自己可以的时候,明远骥就会发出几乎让人耳朵怀孕的低笑,说:
“你不方便。再说,你全身上下我都看过了,不用害羞的。”
顾筝:“……”她还能说什么?
于是,她只能捂脸沉默。
………分割线………
明远骥把顾筝放到床上,由于这三个多月的缘故工作就先耽搁了,所以现在她好了,他就必须去补公司事务了。
说起来明远骥也是很厉害,不过才二十四岁,却已经是一个上市集团的掌舵人了,集团的名字是:铮才。
曾有记者问过名字的由来,明远骥却只是露出了一丝怀念,道:“秘密。”
吊足了人的胃口,之后却再也不正面回复了。
躺在床上,顾筝觉得这一个多月都像一场梦一样。
一觉醒来,她老了三岁。拜拜了一个男朋友,白得了一个未婚夫。
唉!心好累。
不过,她三年前靠自己兼职的钱租的那间公寓呢?
这一路也没有看见啊。
算了,也许是被拆了吧,毕竟也三年了啊。
“哈~”想了好久,顾筝感到一阵困意。看看表,不过是下午两点。
不过算啦,睡一觉好了。
就这样,顾筝在家里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一周。
一周后,有从小的闺蜜年潇雅来找她玩。
年潇雅是一个长得很甜美的女孩子,明明比她还要大上一个月,却看起来像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怕是现在穿上高中校服去逛一圈,也不会有人怀疑。
她与顾筝从小一起长大,一到她家,就自觉地跑上二楼准确地找到了顾筝的房间。
“筝筝~~~”
顾筝被这波浪线一刺激,忍不住抖了抖鸡皮疙瘩,“说人话。”
“且~”年潇雅做出一副‘你无情你无义你无理取闹’的姿态,道:“我好伤心,这么久没见你居然都不想我!”
“才多久啊小姐!”顾筝翻了个白眼,“昨天咱们还见过呢好不!”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好好说话!”顾筝,“我跟你谈正事呢!”
“好好好!”年潇雅举起三根手指,做出‘OK’的手法。“说吧。”
“我觉得,我好像穿越了。”
“哈哈哈哈哈……”
“喂…”
“哈哈哈哈哈哈……”
“小雅。”
“哈哈哈哈哈哈……”
“年潇雅!”
“好,噗——哈,咳咳!”年潇雅捂住嘴巴,闷闷地说:“好,我不笑了。”
“不过你说你,穿越了?”年潇雅,她伸出手探探顾筝额头,“没发烧啊。”
“跟!你!说!正!事!呢!”顾筝一下子打掉她的手,“我觉得,我穿越到了三年后。”
“得了吧,都说你是失忆了。”
“哪有这么容易失忆的呀!”
“你十七岁的时候啊。”
顾筝还想说些什么,但是却被年潇雅打断。
“好啦我的大小姐!别多想了,你只是失忆了。”
不知道怎么的,顾筝总是感觉她的表情不对劲,也许是错觉吧。
毕竟,小雅她没有必要隐瞒什么。
顾筝没有多想。
直到一个月后,她才知道这一刻的诡异,是因为什么。
而现在,两人又是打趣了一番,直到明远骥上楼敲了敲房门叫吃饭,两人才慢吞吞地下楼。
又是三个星期多的时间,花费在了旅游放松上。
顾筝回了国,在机场,收到了一个人的电话。
她没有多想,知道这个电话的人不多,她自然也没有多心。
“喂?”
“小筝,是我。”
“王少杰?”顾筝拿起手机,看了看,果然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她皱了皱眉,“什么事?”
“小筝,我们复合吧!我对你是真心的!”
“好了!”顾筝停住脚步,她已经看到那边明远骥与年潇雅和她男朋友的身影了,“如果你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那么你可以不用再找我了。”
她向那头招了招手,“我顾筝有洁癖,别人用过的东西我才不会要!那么,再…”
“等等!”那头突然喊到,“你知不知道你被骗了!未婚夫?呵!”
“你什么意思?”顾筝收回手,脑袋中好像有什么记忆要跑出来似的,有些刺痛。
“我什么意思?”王少杰好像是有些癫狂,“你顾筝,在三年前的B市地震中被波及,已经昏迷了三年了!那里有时间去找未婚夫?明远骥他是骗你的!”
“不是的!”顾筝大喊,此时明远骥已经到了她的面前,“不是的!不是的!”
她感觉头疼欲裂,好痛!头!好痛!
“哈…哈…”顾筝大口呼吸,倒在明远骥怀里,“不是的,不是。”
明远骥看到,顾筝已经出了一头的冷汗。咸咸的汗水留到眼里,沙沙的疼。
嘴里说着不是,其实脑中已经给出了答案。
王少杰说的是真的。
因为,脑海中有了些零碎的画面。
睡在床上被吵醒,躲在桌下,掉下去,被砸晕,满头血……
最后的最后,是明远骥的脸,焦急,绝望,痛苦,交织在一起。
他说:“小筝!不要死好不好!你答应过我的,要嫁给我的,怎么可以…”
怎么可以不守信用呢?
明明答应过我的!
她明明头痛欲裂,却清楚地看到,她躺在明远骥的怀里,旁边是年潇雅哭泣的脸,父母,哥哥姐姐悲伤的面孔,最后定格在明远骥的脸上,
那么悲伤,好像被抛弃了一样。
她,想起来了。
十五岁的顾筝,是怎么遇到十六岁的明远骥,怎么相爱,怎么亲吻,怎么天真地说“我要嫁给你”。
相交两年,十七岁的顾筝被明远骥家的仇敌绑架,好不容易从燃烧的火场逃出,却昏迷了三个月。
醒来后,记起了一切,却独独忘记了他。
所以十七岁的顾筝不知道为什么父母会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说自己忘记了什么。
现在想起来,原来眼神里满满地都是亏欠,歉疚与,心疼。
她的财财,在医院里待了五个月。醒来后却发现,她不见了。
在找到她时,她却又昏迷了。
真是好笑啊,不是吗?
“咳咳,咳!”顾筝一开口,血就涌了出来,止都止不住。
“财…财,我又没有…告诉你…咳!我好…喜欢你…”
一个足足一米八五的大男人此时却像是小孩子一样哭着点头。
“不要哭……”
“不哭,我不哭…所以可不可以…”
不要死!不要留下我一个人好不好。
小筝不是最喜欢财财的吗,怎么会舍得让财财伤心呢?
所以不要死,不要死……
“下辈子……小筝嫁给你…好…不好?”
“不要下辈子,这辈子好不好……”
不要再抛弃财财第二次啊……
“医生!医生!”
“滴——滴——”
“紧急抢救!”
“滴——”
“不行!医生,病人……”
“滴——”
“对不起。”
“什么?”
“对…不起…”
“不好意思,我们尽力了。”
………八年前………
小少女甜甜地笑着,满足地窝在少年的怀里,习惯地蹭蹭少年的胸膛,道:
“财财,小筝以后嫁给你好不好?”
“嗯。”
“那就这么说定了!”
………六年前………
娇小的少女被救了出来,她躺在少年怀里,抚摸着少年的脸颊,含着鲜血笑到:
“财财,我有…没有说过,小筝喜欢你…”
………三年前………
医院
“病人!病人没有心跳了!”
“全力抢救!”
“是!”
“滴——滴——”
“不行啊医生!”
“叫家属来吧。”
俊秀的青年红着眼圈,把脸埋在顾筝的手里,轻柔地唤到:“小筝,你不是说要嫁给我的吗?快醒来啊,不醒过来咱们怎么扯证啊。快醒过来啊……”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你怎么又躺在这里了?
看吧,我不在你身边,这么容易又让自己受伤了,乖乖待在我身边多好…
所以,快醒过来吧…
好不好?
求求你,睁开眼睛…
很简单的,
就当是为了财财,好不好?
“病人!病人动了!”
“手指,她动了!还有嘴唇!”
明远骥惊喜地抬起头来,床上的顾筝嘴巴动了动:“……”
“什么?”
“财财…”
“嗯!我是财财!”
“我…好…”
“好…喜欢…你…”
“嗯,我们结婚,好不好?”
“……”
“不说话,我当你默认了好不好?”
……………………
“小远,筝筝她,医生说,唔如果三年间不醒过来,可能会当一辈子的…植物人…”
“没关系,我赚钱,我会养她的。三年,只要小筝醒过来,我们就结婚。三年后,她没有醒过来,我们也结婚。”
我等你,永远等着你……
………五年后………
摸着冰凉的墓碑上少女笑容灿烂的脸,明远骥温柔地说到:“小筝,我准备到M国去了,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么,再见。”
男人走后,在墓碑上,他看不到的女孩穿着白色的衣裙,看着他的背影淡淡地笑着。
“嗯,再见。”
然后消散,走向了她五年前就应该去的轮回道。
然而在一棵大树后,青年捂住嘴巴泪流。
傻姑娘,这样你就会去轮回了吧…
耳边响起前几天去佛庙时方丈所说的话:
“施主,灵鬼可在凡世滞留三年,五年过,应魄散魂飞……”
明天就是你的祭日了
要了你五年,也够了……
做人不能太贪心,对不对?
在远去的墓碑上,刻着飞扬的几个大字:
爱妻明顾筝之墓。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