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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   起初想写这个故事,是因为和男朋友开的玩笑。
      我喜欢鲜花,身边总是花香不断,他说过很多次要给我开个花店,我们靠在一起计划经营模式,一起画logo,一起想象着人来人往的场景,落地窗上的阳光。不过作为理工科毕业的他并不擅长这个,他喜欢简单粗暴容易理解的东西。拿读书举例,我喜欢读诗,叶芝,康明斯,他喜欢冯唐,说他的诗又短又好读,我因为这个嘲笑过他很多次,他还像模像样的写过几首“冯唐体”的诗送给我,我说不然我们开个书店吧,我在门口卖花,你在里面卖书,我给你留一面墙那么大的柜子,专门放你的诗集。
      他不喜欢下雨,我害怕打雷,后来我们分开了,在一个既不下雨又没有打雷的日子,潮湿又闷热,憋得人喘不上来气。我答应写一个花店老板娘爱上书店老板的故事,文思泉涌,就如你现在即将翻开的这个一样。
      两个人,在没分开的时候,你都不会觉得是错的。我们一个人孤零零的来到这个世上,像齿轮一样与别人磨合着前进,我们一辈子都在找,找朋友,找伴侣。“找来找去”的行为本身和“恰好”就不是同方向的事情,可是不去找又怎么知道是不是恰好呢,我们又不会在脸上写着恰好两个字。
      失恋对于每个人来说,感觉都不尽相同。它的痛苦远不止于你失去了这个熟悉的人,而在于原来两个人一起做的很多事,走过的很多路,吃过的很多东西。现在又要你自己重新去做,去走,去吃。在于挥之不去的记忆,那个人的影子,那个人身上的味道。而失恋的意义在于,你为这个人扒下了一层皮,然后重获新生。
      曾经,你哪怕凭着直觉都可以像GPS一样在人群中一眼锁定他。你清楚的知道他的身高体重,他的蛛丝马迹,他的爱与不爱。我一直以为喜欢是两个人的事,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分手也该是两个人的事。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只有在谈恋爱的过程里是,喜欢和分手,都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的。大学专业学法律的我可以不分对错,总是想着公平的去解决问题。工作上,生活上都秉承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以让就让一让的原则,可是到了最后我发现感情和上庭不一样,它没有公平,更没有输赢。要什么输赢呢,这个人不喜欢你了就是输了。
      和他分手的那段时间,我刚刚辞掉工作,那个时候的我频繁的说了太多次再见,可我和他没有。我从不后悔认识他,和他在一起,甚至可以负责任的说我直到现在还喜欢他,可是我后悔没有和他好好告别。
      我也曾经像丢了东西似的发疯一样的找他,他就像捉迷藏似的拼了命的躲,那种感觉就好像又回到了最初两个人还没在一起时候的追逐游戏,有的人弹尽粮绝,有的人乐此不疲。可是你得不到回应,每一拳都好像打在棉花上,你打的那么用力全都反弹回了自己身上,这种感觉又会持续多久呢。
      嘿,翻开书的那个人,我不认识你,不知道你的过往,也不了解你的生活,可是我希望你能够喜欢这个故事,希望你在里面也能找到你和你的他的影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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