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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

  •   林琬自从看了那锅汤回来之后,话比之前更多了些。

      无外乎都是关于林峰,林峰林峰林峰,张式微都快把林峰整个人生都了解透了——当然这些也只是林琬的一面之词,张式微自然不知道真假。全当个故事听了下来。

      林琬口中的林峰,比她大了七、八岁,在林琬所剩不多的关于童年的记忆中,并未曾出现过父母的身影,那时候的林峰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依靠,两个孩子靠砍柴、给别人做工为生,每天为了几口饭累死累活。林琬从小个子就瘦小,做不了什么苦力,还常给别人欺负,那个时候,林峰总是会和欺负她的人打架,最初的时候还经常被打得满地滚,后来打得多了,就基本上没什么人能打得过他了,林峰的一身本事大概就是自那时候练起的。

      后来再大一些,林峰的活动范围慢慢地向这一片大山移动,他开始和村里一帮年轻人上山打猎,而林琬则每天紧张兮兮地守在家给他做饭吃,还天天提心吊胆怕他哪天出去了就不回来了——为此两个人经常吵架,林琬刚开始还哭一哭,后面几乎就是蛮横地让他放弃打猎,毕竟这大山里头野兽众多,山火、暴雨更是随时能夺人性命,实在是太过危险,而且林琬这世上唯一的依靠就真的只有林峰了,他没了,她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天天的争吵不休并没有改变林峰的想法,反而让林琬的嘴皮子磨得越来越厉害,再加上林峰不在家时一切事情都是她来操持,有人看她十来岁的小姑娘也想着欺负几下,她没办法,打不过就只好骂了——反正林峰也会去打他们——然后他们两兄妹一个靠打一个靠骂就快称霸那个小村子了。

      林峰成长的环境实在不好,尚还年幼就得面对社会上的欺凌、扛起这个只剩两个人的家,性格已磨练得很强硬,而且他因为要做工,年纪轻轻就待在一帮一张嘴就污言秽语的粗人中间,再加上林琬又是个嘴皮子麻利、骂人不带重复字眼儿的主儿,所以在林琬的耳濡目染、社会的一番熏陶和他自身强硬性格的培养之下,就基本上说不出啥好听的来了。

      后来的事儿就好玩了,林峰和他那一帮子同伴离家的时间越来越长,还天天大包小包地往山上带东西,回来时也不见带回来过,林琬看在眼里疑惑在心里,几番追问之下都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林琬心下害怕他中了什么邪,又怕是有什么人控制、威胁了他,几次追问又无果,窝火得很,决定一定要问清楚缘由,然而林峰归家时间越来越无常,她几次等到深夜也未曾等到人,醒来的时候人却已经走了。终于有一次她挨到半夜有等到了林峰归家,抓着他问个不停,林峰却让她别废话收拾东西能带上的都带走,看着他那一脸严肃的神色,林琬将信将疑地把收拾好了东西,赶在天亮之前随林峰进了山。

      两人徒步爬了约摸三四个小时——因为身上实在背了太多东西——然后就来到了现在这座寨子里。原来林峰和他同伴发现了这遗弃在山上的、还算是完好的寨子,当时国内已经硝烟四起、民不聊生,讨生活变得越来越艰难,一堆人于是就动了这样的心思——不如霸占了这寨子,好好修建一番,从此做帮土匪,天天巡巡山、抢抢过路人的东西,就能混口饭吃,再不济,这山上也有野兽野菜,抢不到东西,也能打来卖卖钱、果果腹,近水楼台先得月嘛,住在山上总比住在山脚好。

      林琬起先当然是不同意的,谁乐意干这伤天害理还整天提心吊胆的事儿呢,后来给林峰磨得久了,勉强就接受了,不过她只在寨子里干点做做饭、洗洗衣服、采购东西的事儿,让她下山抢劫,她肯定是不干的。

      不干就不干,三十多个大老爷们儿倒也不缺人手,也就由着她了。林峰身手好,很快给他们推上去做了大哥,林琬就做个闲散的大姐大,她脑筋比这些爷们儿好些,常常出谋划策,做个后头的军师。这一寨子人过得还算和谐。

      林琬负着手笑嘻嘻地道:“我看这日子就这么过去了,也挺好,反正不愁吃穿。”

      张式微心底冷笑一声。你们倒是不愁吃穿了,可这周遭的平民百姓本来日子就过得不好,还得给你们抢,生活怕是难上加难。

      林琬见她毫无反应,话题一转,问向她:“你呢?”

      意思再清楚不过了,这是要摸她的底啊。张式微愣了一下,想起来张启山在她被掳来之前对着林峰的一番说辞,简简单单复述了一遍。

      林琬随口应着,点点头道:“看来你也挺惨的,你母亲独自一人将你们这么多人操持大,也很辛苦吧。”

      张式微想了想张启山的脸,又想了想张日山的脸,干笑了两声,点点头。

      林琬笑着指了指寨子的方向,道:“咱们回去吧!”

      张式微这才发觉离寨子已经很远,只是一路都没有过分察觉。她看了看林琬纤细的小身板,想要打晕她简直轻而易举,现在四下无人,离寨子又远,林琬又对她毫无防备——可不是一个下手的好机会吗?

      林琬率着她想要往回走,嘴里还在说着什么,张式微紧紧跟在身后,一只手却悄悄伸向林琬的脖颈。

      ——————————————————————

      已是日暮西山,张启山推开了房间的窗户,大量的冷空气涌进了这间并不拥挤的房间。

      吴老狗在他的床上睡得很熟,他一路奔波,唯恐张启山出了什么事情。本来想拖着老八一起来,谁知他盘口底下出了点乱子,急需处理,于是就没有跟来。旅途劳累,加上一路忧虑,精神已经疲乏到了极点。和张启山一会儿话,便睡下了。

      旅店的房间已经住满了,除了张启山的人也还有别的客人。让吴老狗和伙计挤一间房怎么说都不太合理,张启山没办法,只能让他在自己床上将就一下。

      等到天黑他就会带着人上山勘察位置,如今时间已经不早了,他捏了捏眉心,想着若是今晚就能把张式微带回来就再好不过了。

      到底还是身边待过一段时间的人,不跟在身边他就不安心。

      那头吴老狗已经醒过来了,三寸钉拱着它的下巴,在他胸上睡得很安稳,察觉他醒来,呜呜咽咽地也醒过来了。

      张启山转过头来,对他点了点头:“醒了?下去吃饭吧。”

      ——————————————————————

      张式微冻得几乎在哆嗦,心想自己犯什么抽,掐晕了人还把自己身上的大衣给人披上去——虽然那大衣确实是别人的。

      她那一下轻轻松松就放倒了林琬,犹豫了一下把搭在手上的大衣给人家披回去了,然后溜溜达达——其实并不——地往山下走了。

      结果走了一个下午,原本在头顶上的太阳现在都快落下去了,张式微还没下山。理由很简单,她迷路了。

      这山上的树密且高,再加上对地况并不熟悉,张式微找路便已经很是艰难,而且她一边找路,还得一边提防不知什么时候会冒出来的土匪们,虽说特地来找她的这种可能性并不大,毕竟林琬都说了关几天就能给放走,早放晚放都是放,再说她也没伤了林琬,也不可能找她问罪,就是怕撞见那巡山的山匪。认识她,知道她自己逃了出来,是一码事,不认识她,要抢她钱财,又是一码事,但下场都不见得会有多好。

      张式微此刻只着了不厚不薄几件单衣,冷得很。天色又一点点地黑下去了,山上野兽众多,难免不会出什么意外,虽说她身手是好,但防身的武器一件也没有,总归还是有点虚的。

      她咬咬牙,想着不然就这么回寨子里去算了?不成,指不定林峰他脾气一上来就再给自己一枪呢?还不如趁着太阳最后一抹余晖找找下山的路,一路往下走准是没错的。

      张启山也不知会不会来找她,她想起那时候脑子犯抽喊了他一声夫君,自己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知道张启山什么个心情,难不成生气了?要是生气了可就有点难办了,她在这里这不上不下的,还不如乖乖在寨子里待着呢,好不容易逃出来了还没个接应。

      她越想越心烦,一天里除了一碗面就没吃什么了,再加上隐隐还有些低烧,身上偏偏又没有什么保暖的,还在这山间提心吊胆地走了一下午,真是比下斗还艰难。正想着,眼前突然就开始发黑了,张式微不甚在意,停下来扶着树干喘了两口气,又继续要往前走。

      慢慢地走了几步,张式微只觉头重脚轻,脑子里迷迷糊糊,又疼得厉害,眼前还不时发黑,冷意从指尖向全身开始扩散。

      临倒下之前,张式微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可真是暖和得厉害。

      然后就眼前彻底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

      林琬撅着嘴看着眼前闷声抽烟的林峰,想说些什么,却又忍住了。

      “你看老子有什么用,你再看人也跑了。得了得了收心吧,迟早都是得走的,这回吃了个亏,下次别再这么傻不拉叽的了。”

      “她跑了,你不气?她还掐晕了我诶?”

      “迟早不都是得走的吗?我气什么?掐就掐了,没红也没肿的,顶多是在林子里睡了一觉,你也没吃多少亏,怎么的?”

      林琬本来有意想让林峰把人追回来的——毕竟她都快把人当未来嫂子了,眼下人却跑了,别的先不说,林峰怎么办?谁知林峰淡定得出奇,一副没所谓的样子,她心里着急,却不好直接开口让他把人掳回来,林峰都没在她面前表现出什么有兴趣的样子,她这么急躁的,该得误会成她喜欢那张式微了。

      二十八岁的人了,整天和一帮大老爷们儿混来混去的,除了自己就不敢和大姑娘好好开口说话,眼下终于有了一个让他放下脸面、自尊去搭话的,却让人给跑了!是别人放跑的那还好说,可这偏偏是自己放跑的,能怨谁?

      林琬满口怒气找不到人发泄,冲林峰哼了一声,气得直接走人了。

      林峰看着她的背影,微微一愣神。

      失落吗?生气吗?肯定是有的,难得一个让他移不开目光、一个笑能记上半天的姑娘就这么走了,怎么能不失落?然而他心底清楚,有了婚约的姑娘,再怎么也不能要的,人家早已有了倾心之人,他哪来的脸皮把人拴在自己身边?

      林峰掐灭了手中的烟,看了看时间,又和一帮兄弟回去喝酒了。

      ——————————————————————

      狗五身前站了五六条狗,脸上笑容朗润:“佛爷,走不走啊?”

      张启山点点头递给他一支手/枪:“走吧。”身后张副官紧随其后。

      他们这次也没带多少人,只是循着那商贩提供的布帛探一下位置罢了,为了不引起注意,才选择了天黑动身。

      一行人出了村子,为首的几个伙计打了手电,张启山和吴老狗并肩而行。

      吴老狗底下的盘口和他底下的颇为亲密,交易也多些,但张启山近些日子来忙着管理盘口、招募军队、树立威信,除了和二月红、解九有过联系,其他门也不过见了面点点头,吃顿饭,关系不近不远。

      所以两人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几句话,气氛甚至还有点尴尬,张启山这两天来平常觉得没什么,到了这种时候就分外想念张式微——有她在身边基本上是不愁气氛尴尬这种事儿的,当然刚刚认识那时候不算。

      一行人到了山脚下,伙计放开了原先拴着的狗,几条狗吠了两声,嗅着伙计手中布帛的气味,在原地绕了个圈,便向一个方向跑去。

      张启山松了口气。原先担心这气味说不定已经被掩盖,眼下看来是他多虑了,吴老狗的狗也确实是争气。

      跟着那几只狗的脚步走了约摸十多分钟,伙计们便从一片树丛中摸出了一片布帛,样式面料均与那商贩提供的一模一样,这下就已经很明显了,他们走的确确实实是正确的道路。

      接下来的事就几乎是一帆风顺了,那布帛撒得虽然距离上没有规律,但都相隔不远,只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他们就已经收集到了足足一小袋的布帛。

      路是正确的,方向也是正确的,没有遇到山匪,就算是遇到了身边人手也都是能以一打三的,张启山几乎都开始放松起来了,觉得这真是顺利得有些出奇。

      结果心底这想法刚冒出来,前面本来找路找得老老实实、未曾出过什么岔子的狗,却开始冲眼前的小树丛狂吠起来。

      张启山一愣,条件反射般地去拔腰间的枪,顺便走上前来,把吴老狗不着痕迹地护在了身后。

      张副官也拔了枪,思考了一下众人的战斗力,乖乖地站在张启山身后当辅助了。

      打头的几个伙计看了一眼张启山,马上心领神会,自动组成了一个包围圈,探身前去看。他们手里都举着枪,倒也不是很害怕,月光本就黯淡,再经层层枝叶照下来,几乎就是微弱的一点光,几个人便屏息凝神地就着这微弱的光,小心地想看个究竟。

      无奈这光线太昏暗了,除了能看到一个在地上的模糊的影子,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为首的一个伙计举了手电去照,结果才看清那影子的样子,就“咦”了一声。

      剩下的伙计也一个个“咦”了起来,手中举的枪都缓缓放下了,其中一个回过头来看张启山:“佛爷!您给看看!”

      张启山和吴老狗给他们咦得好奇死了,收了枪便往前去看。吴老狗一手拨开眼前的树丛,刚刚定睛,便也咦了一声。

      张启山从他身后看过去,顿时一下也愣住了。

      眼前这个趴在地上、浑身脏兮兮的,眼睛紧紧闭着的,不是张式微还是谁?

      不过那几个伙计和吴老狗没怎么见过张式微,只看到一个年轻女子躺在地上,咦一声也是自然的。张启山皱了皱眉,在吴老狗半是探究半是讶异的眼光中朝张式微走过去,轻轻地蹲了下来。

      他拍了拍张式微,眼前的人什么反应也没有,不知是睡过去还是晕过去了。

      这就有点好玩了。

      本以为张式微应该是乖乖跟着那帮子土匪去了他们那寨子,眼下人却昏倒在这里,那她到底是去了还是没去?倘若是没跟着进去,那她这是自己半路中跑了?倘若是跟着进去了,那这是被放出来的,还是自己逃出来的?

      要是她真是自己半路中跑出来的,这会儿怎么说也在山中给困了两天了;若是给放出来的,她又是什么时候给放出来的?为什么躺在这里?若是自己逃出来的,又逃出来多久了?

      现在这些事情是问不出来了,张式微明显进入了昏迷之中,对他的一切动作都均无反应。张启山心下一紧,忙去检查她身上有没有伤,又想到那土匪正是因为张式微交不出双响镯才把人掳回去的,难不成他把张式微的手砍了取了双响镯,便把人放出来了?越想他心头越紧张,那股无名火慢慢地烧了起来,张启山虽然也这样威胁过张式微,但那时候也不过是想以此为借口逼迫张式微留在他门下罢了,他自己是从未真正动过这种心思,又怎么可能情愿让别人对张式微下手?他连忙去翻看张式微的手,所幸那只手还在,上面那只银白色的镯子也还在。

      张启山松了口气,再去检查她身上的伤势,所幸除了一些擦伤、碰伤,都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张式微整个人都烧得迷迷糊糊的,脑子里就是一团浆糊,浑身忽冷忽热,眼下正是热得厉害,察觉到有什么冰凉的东西摸了摸她的额头,舒服得很,她不由自主地便把额头往上贴,察觉到那东西要离开,更是伸出手阻拦,急急地叫了一声:“别走!”

      张启山一愣,眼前的人额头温度烫得惊人,几乎都有些灼手了,他一摸就觉得不对劲,正想把手撤开,结果她竟然还让他别走?

      他有点无奈,整只手都给张式微牢牢扣着,挣也挣不开,只能学着当初刚刚捡到她、在旅馆里哄着同样高烧的她那样,低低地道:“我不走,你把手放开,我不走。”

      张式微哪是让他不要走啊,她是让他的手不要走啊,本来听了这话她还安心下来,察觉到那只手又要挣脱,又忙叫道:“不准走!”

      这口气在旁人听起来跟撒娇似的,有几个伙计还不自然地捂着嘴咳了两声,吴老狗笑眯眯地摸着狗看着他,张副官则不由自主地把目光往别的地方移去了。

      张启山恼也不是怒也不是,总不可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自己还在生病的“夫人”计较吧,于是依然好声好气地哄道:“我不走,你把我的手放了我就不走。”

      天地良心,他张启山头一遭这么哄姑娘过。

      张式微听了这话仍是迷迷糊糊的,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只知道抓着手中的东西盖在额头上蹭,硬是不放开。

      张启山给她的手这么抓着,心中微微一颤,仍是想要挣开,结果手下才用力,张式微便突然睁开眼来:“我都说了别走…咦,你是谁?”

      张启山直接愣了,心想这人不是给烧傻了吧?

      张式微却显得真的给烧傻了的样子,手轻轻地松开他的,有些迷惘地看着张启山,脑子里空白一片。

      她还记得她是谁,她来自哪里,她这趟出张家是为了进行成年之后的第一次,也是作为张家人的人生中的最后一次放野。她和几个同族的伙伴一路从东北来到长沙…然后呢?

      眼前的这个人又是谁?她费力地把眼前人的脸和她所有记住的脸一一对应了一遍,却发现完全是陌生的,这个人她从来没见过一次。

      她把这次一同行动的伙伴的名字在心底过了一遍,揪着眼前的男人问道:“张海宁呢?张海清呢?你是谁?”

      张启山对她嘴里冒出来的陌生的名字一点印象都没有,一头雾水地又要去摸她的额头:“你是不是烧傻了?你在说什么?”

      张式微任凭张启山在她额头上轻按了几下,脑子里嗡嗡作响,她只记得自己出来放野,和同伴到了长沙后发生的事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她的手哆嗦着攥住自己的衣服,四下打探着周围的环境。

      这明显是在一座山上。身旁好几个男人神色异常地看着她,还有一个抱着一只小狗的眉清目秀的男人写了一脸的“发生不得了的大事了”,也在看着她。

      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很明显不认识眼前的所有人,连这环境都陌生得要死,她努力去回想,但除了童年一些琐碎的杂事,放野之后的事情她怎么也回想不起来。

      一个名词从她心底滑过,她像抓住了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狠狠抓住了那个词。

      失魂症。

      她是个张家人,有着本族难得一见的相当纯正的麒麟血,能克百邪,百毒不侵。然而这份得天独厚的血得来也并不是全无代价,因为族内千百年来为了保持这份血缘的纯净,一直是采取族内通婚的联姻方式,结果血缘纯正的张家人有了,但他们都会患上一种病——失魂症。

      张式微正是这倒霉催的血缘纯正的张家人。虽说一直是族内通婚,但是能生出纯种麒麟血的人少之又少,张式微的父母很了不起——生出了她这样的麒麟血。然后就撒手人寰了。

      她的父母很了不起,她就倒了大霉了。这麒麟血好是好,但随之而来的还有那该死的失魂症。它会让人在成年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忘记成年之后的事情,相当于一次格盘。而现在的张式微,恐怕就是好死不死撞上了这失魂症发作的时期。

      她头痛得揉了揉眉,望着眼前的男人道:“现在是几几年?”

      张启山显然还是不知道她出了什么问题,不过也老老实实回答了。

      张式微听了他的答案,算了一算——这应该正好是她成年后的第一次失魂症发作,还好还好,不过十几年的事情——张家人素来活得长,七十岁的年纪看着跟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差不多——也不是什么大事。

      想到这里她看了看眼前的男人,心想自己这失忆的事情要不要告诉他呢?听方才他那语气,似乎和自己关系很不错的样子,应该是朋友关系的人吧?

      她忍着头痛对张启山示好般地笑了笑:“我发生了一些事,说来话长。”

      张启山听她这么一说,又是一愣,难不成是那群土匪把她打了一顿给打傻了扔出来了?

      但是眼前人脸色实在不好,虚弱地像是下一秒就能晕过去,张启山想了想,想起来刚刚她手覆在自己手上时冰凉得吓人,恐怕再不去就医人就得没了,于是安抚道:“没事,回去再说。”

      张式微这样子肯定是不能站起来走了,张启山皱了皱眉,直接把人打横抱了起来——又不是没这样抱过。

      张式微却慌了神:“你干什么!”

      张启山一副理所当然地看着她:“不然我放你下来自己走?”

      当然不要!张式微摇了摇依然疼痛的头。

      张启山没再和她说话,而是看向了狗五。

      此番出来本来是想着一探寨子的位置,不想却把张式微找到了,虽说实在是意外的收获,但眼下位置是来不及去找了——怀里这人再不就医估计得真烧成傻子了,但是毕竟还是借的吴老狗的狗,还得看看他的意思。

      吴老狗笑眯眯地道:“佛爷看我做什么?在这里做个记号,下次再来探罢。夫人的身子可拖不得。”

      虽然张启山没说,但吴老狗也看得出来,这脸色虚弱还频频摸额头的,不是患了风寒还能是什么?至于那句夫人,他看这情况也知道这应该就是张启山那“夫人”了,他是真把张式微当夫人看了。

      张启山听了这话松了口气,也没在意那夫人一说,点点头道:“走吧,记得沿路做记号。”

      旁边的伙计立马应了声是——眼明人都看得出来这是张式微了。

      吴老狗摸着怀里的三寸钉,笑着跟上了张启山的脚步。

      虽然脸上脏兮兮的,但也看得出来,是个美人胚子。

      只不过这姑娘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就要慢慢发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作者爆字数了吗?爆了!
    虽然拖了好久…
    卡文卡了好几天,在剧情这方面纠结了好久,原先想好的硬是给我自己推出了bug,只能修修修
    虽说题目是不忘,但是已经忘了啦
    张家失魂症这个是个虐点,但是放到他们身上来感觉完全写不出虐的滋味啊???
    土匪兄妹很快就领便当!放心!
    更新随缘吧,写得顺手我一天5k字都没问题,写得不顺手…就卡文
    想要评论!想要留言!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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