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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五刑”与寺人的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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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入正文。
寺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先纠结一下“寺人”的原意。
寺,通“侍”,侍从。理论上,自从贫富分化开始,古人的社会地位就开始出现差距;直到奴隶制国家诞生,特权阶级当政,这些所谓的“贵族”们就自然而然地需要有人来服侍,于是便出现了“寺人”。奈何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夏朝的成熟文字,于是以上一切都只能成为我的推测。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寺人”一说,据此推断,寺人的出现应该不晚于商王朝。
至周朝,已有对于寺人的礼制性规定。《周礼》有记载,“寺人,王之正内五人。内竖,倍寺人之数。”(《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周朝以礼治国,《周礼》就相当于现在的宪法。
值得一提的是,早期“寺人”与“阉人”并不等同——早期的“寺人”并不完全是丧失生殖能力的人。只不过到后来,为了保证皇室血统纯净(天子诸侯不戴绿帽子),到东汉以后,“寺人”便统一成为无生殖能力的近侍的代称了。
于是,个人理解,“寺人”最早不是专门出现的,而是作为一种惩罚性手段。
“我们的很古的古人,对于头发似乎也还看轻。据刑法看来,最要紧的自然是脑袋,所以大辟是上刑;次要便是生殖器了,所以宫刑和幽闭也是一件吓人的罚;至于髡(kun一声,割头发——作者注),那是微乎其微了,然而推想起来,正不知道曾有多少人们因为光着头皮便被社会践踏了一生世。”
——鲁迅《呐喊·头发的故事》
斩首大概肇端于夏朝的人殉,可以合情推理,“五刑”的其他刑罚也约略起源于同时。
这样,通过两个方面分别推出,寺人的诞生应是在夏朝。
不管怎么说,随着阶级的分化,寺人作为一种专门侍奉特权阶级的职业,就此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