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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定的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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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黄埔杰脱掉了西服,换上了一身普通休闲的装扮,早早便来到了那间miss酒吧。他在靠近窗边的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店里唯一的服务员兼经理阿华为他端来了一杯热水。他倒是很早以前就和黄埔杰认识了,早到十年前。
“您来啦!”他问候道。
“哦,是的,谢谢。”
黄埔杰接过水杯,将它捧在手心,然后又将头转向了窗外,向着街道上那熙熙攘攘的人群看去。
这个酒吧是他母亲留给他的东西,应该说,这整栋大楼都是他母亲留给他的。十年前,他母亲离开的时候,把这栋楼的所有权转到了他的名下,并给他取了一个没人知道的新名字:黄埔杰,之前他是叫黄埔康的。然后将他送到了另一个城市,也就是他一直生活的H市。在那里,没人知道他的身份,所以他才能像普通人一样简简单单的生活,不知不觉中十年已经过去了。
在他不在的这十年,酒吧挂上了“店铺休整,暂停营业”的牌子,一挂就是十年。这栋大楼的一楼是那间酒吧,以上楼层则是宾馆,生意还不错,足以维持整栋大楼的运营。而一楼的那间酒吧,因为没有运营,所以它还保留着十年前的样子。其实它二十年前就是那个样子了,只是黄埔杰对它的记忆只有十年而已。在他回来的这几天,每天下午他都会来到这里,坐在同一个位置,捧着一杯热水,然后默默的看着窗外。
“当,当……”
墙上的挂钟响了两声。两点了,四点会有C公司的人来,还有两个小时的宁静时光。
酒吧门前,一个女生匆匆走过,然后又转了回来,抬头看了看酒吧门上的牌子。
“没错,miss酒吧,就是这里了。”
她自言自语了一声,然后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她的名字叫李小曼,大家都叫她小曼。
当小曼第一步跨进这个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瞬间让她产生了一种时光交错的感觉:宽敞的大厅里,整齐的摆着几张木质的桌子,棕色的酒柜上,摆着一排80年代的玻璃杯,后面的柜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酒,虽叫不出名,但那些瓶子给人的感觉也是有些年代了。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柜台旁的服务员,一个是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男子。
这里的一切,和外面的那个世界仿佛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时空。这里没有炫目的灯光,没有躁动的音乐,有的只是一种来自久远时空的宁静与纯朴。在外面那个世界飞速发展的时候,这里的时间好像静止了一般,于是留住了那木质的桌椅,那棕色的酒柜,那娇小的玻璃杯……
想不到,一个玻璃窗,竟能隔开一个年代,一个世俗,一个经济发展的洪流。
“喂,小姐……”
“没事的,随便坐吧。”
阿华刚要说什么,却被黄埔杰立即拦住了,然而黄埔杰依旧望着窗外,并没有回头。
听到他们的话,小曼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那里愣了好久,怪不得人家会喊自己。
“嘿嘿,嘿嘿……”她也很尴尬的笑了笑。
“请问您想喝点什么呢?”
阿华微笑着向她问道,手里拿着那本20年前的酒单向她走了过来。
小曼对着那本酒单看了好久,果然连一个自己认识的名字都没找到,也怪她不常喝酒,以至于连杯酒都点不出来。
在把酒单看了一遍后,小曼指着黄埔杰手里的那杯水说道:“那就和他的一样吧,嘿嘿。”然后又得意的笑了笑。
“还好自己机智!”她不禁默默感叹道。
这时,黄埔杰才缓缓转过了头来,于是两人四目相对,都好好打量了对方一番。
黄埔杰面前的这个女孩儿,穿着一件简单的浅蓝色裙子,斜挎着一个白色的小包,长长的秀发,随意的散落在肩后,清秀的脸庞上,镶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当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而小曼,也终于看到了那张神秘的脸,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有点帅而已。不过他嘴角的浅笑,加上那温柔的眼神,虽然只看了他一眼,心里便满是暖暖的感觉了。
听说,当你看一个人超过7秒的时候,你就会喜欢上他……
“小姐,请问您坐哪里?”
“额,额,那个,那个……”小曼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盯着人家看了好久了,于是心脏不禁“砰”的一下剧烈的跳动了起了,脸也瞬间红成了苹果,连说话都有些不知所措了。
看到她慌乱羞怯的样子,黄埔杰不禁一笑。
“如果不介意的话,就坐这里吧。”
黄埔杰指着自己对面的位置说道。
“哦……”
小曼抱着自己的小包包,低着头走了过去,然后坐到了黄埔杰的对面,却不敢再抬头看他。待阿华把水放到了她的面前,她双手抱起水杯,先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因为她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发现是水,然后又喝了几大口,这才平静了下来。
“竟然是水呢!”
喝完,小曼感叹了一句,然后微微笑了起来,嘴角又露出了那浅浅的酒窝。
果然,女孩儿笑起来的时候最漂亮。看到她的样子,黄埔杰也不禁笑着问道:
“怎么,水也有这么好喝吗?”
“不是……是的。的确很好喝呢。”要不然该怎样说呢?说在这样遇到一个和自己同样喜欢喝水的人所以内心有些激动……不能那样说啦!
“这里的设计真是别致呢,感觉这里的一切都是八十年代的东西,这算是复古的设计吗?”小曼怕他再追问什么,于是赶紧转移了话题。
“其实这里和复古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复古是现代流行的一种设计风格,而这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并没有经过什么设计。”
黄埔杰看到她依旧是满脸的疑惑,又补充到:
“这是几十年的老店了,因为没钱装修,所以就还保留着原来的样子。听说二十年前它就是这个样子,一直都没动过。所以现在看来,是有些老旧。”
“没有没有,这里很好,很好呢!这里给人的感觉很……平静,却又不是一般的平静,很奇特的感觉呢!”
不知道她说的那种很奇特感觉,到底是哪种感觉呢?不过这间保留了二十多年的酒吧所给人的那种感觉也的确不是复古能做出来的。
看到小曼的水喝完了,阿华走了过去准备再给她倒一杯。
“我帮您再倒一杯吧。”说着正要去拿小曼的水杯。
“哦,不用了不用了,谢谢。”小曼赶紧谢绝了他,脸上满是感激。
“那您想喝的时候再叫我。”阿华微笑着说道,随后便走开了。
“为什么不让他再帮你倒一杯呢?”黄埔杰有些疑惑的问道,因为他看到小曼喝水的样子,觉得她应该很渴。
“唉呀,来到这里没点东西就已经够不好意思的啦,已经喝了一杯水了,怎么好意思再喝呢。”小曼羞怯的笑着说道。
那到底是多么单纯的一颗心呢,竟然连白喝一杯水都感觉过意不去。忽然之间,黄埔杰觉得自己面前的这个小女生真的很有趣。
“哈哈,好吧,我请你喝点东西。”黄埔杰笑着说道。
“不不,不用了。”
“阿华,帮我拿一些东西。”说着黄埔杰也起身走向了柜台。
“可是真是不用了!”
小曼就这样看着两人拿过来了好几瓶酒和好几个酒杯,她有些害怕,这到底是要干嘛啊,她可不敢喝那么多的酒。然而黄埔杰接下来做的事情让她放心了下来,却又好奇了起来。
只见黄埔杰把那些酒一杯一杯的倒在了不同的酒杯中,倒的分量也有不同。然后他拿起一个酒杯,看了看计量,又倒入了另一个酒杯中,然后又把那些酒倒来倒去……他很认真的倾倒着每一杯酒,生怕多倒了一滴,或是少倒了一滴,就像做化学实验那样小心谨慎。
“你这是在调酒吗?我也见过别人调酒,他们都是把酒瓶甩来甩去的,看着很酷,你这也太low了吧,嘿嘿。”
小曼虽嘴上说low,但还是津津有味的看着。最后会调出怎样的一杯酒呢?小曼的确很好奇。
终于,黄埔杰把最后两杯酒倒在了一起,算是大功告成了。
“好了,尝尝吧。”
黄埔杰笑着对着小曼说道,然后拿起了那杯酒递到了小曼的面前,小曼以为那杯酒都是给自己的,因为看着很好喝,可是黄埔杰只是往她的酒杯中倒了一小口,然后又说道:
“女生,不要喝酒,一口就足够了。好了,尝尝吧。”
于是小曼很好奇的拿起了自己的酒杯,看了看那红色透明的液体,又对着杯口闻了闻,然后将它放在唇边,慢慢的抬起杯底,直到酒挨着嘴唇。她先是轻轻抿了一下,尝了一下味道,然后又喝了一小口,让酒缓缓流入口中,停留好久,最后才慢慢咽了下去。她没有说话,只是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甜甜的笑,当她笑起来的时候,那酒窝也变得那样的迷人了。
那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酒呢,只喝一口便让人醉了。
“怎么样?”黄埔杰问道,眼神中满是期待。
“很甜。”小曼的脸上依旧带着甜蜜的笑意。
“是甜的吗?”黄埔杰也赶紧尝了一口,然后也笑着说道:“真是甜的呢!我以前从来没有调出过甜的。”
“骗人,难道每次调出的味道还不一样吗?”
“是真的,当初我在一个酒吧打工的时候第一次喝到了这种酒,那时候那个人调的味道是酸酸的,我学到后,自己调的都很苦涩,这是我第一次调出甜味的。”
黄埔杰很兴奋的说道,然后又喝了一口。
“看来是你喝醉了,怎么可能味道不一样呢。”小曼依旧笑着说道。
小曼只喝了一口酒,虽不可能醉,但脸上的确已经多出了一抹红晕,不知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因为其他。但她那带着微微醉意的小脸,却是美得那样的诱人。
黄埔杰端着酒杯,凝望着小曼的脸,好久之后,又将酒杯中还剩不多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对着小曼说道:
“看来你真不能喝酒,只喝了一小口,脸就已经那么红了。”
“你还好意思说我,明明你的脸也很红啊,都说了你喝醉了。嘿嘿,嘿嘿……。”她又傻傻的笑了起来。
“怎么可能?”说着,黄埔杰摸了摸自己的脸,果然有些烫手。
“今天这杯酒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平时不是这样的啊。”黄埔杰疑惑的问了自己一句。
他们又聊了很多东西,虽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但两人却都笑得那样的开心,于是便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还有正事要做。不过现在看来,那些事情都已无所谓了。
直到墙上的挂钟又响起,小曼才意识到要看一下时间,然后惊讶的发现已经下午六点了。
“唉呀,怎么已经六点了,不行了,我要回家了。”小曼慌忙的说道,但话语中,却又有些不舍。
“等一下,我叫黄埔杰,你可以叫我阿杰。”
这时两人才忽然想起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我叫小曼,李小曼,叫我小曼!再见喽!”说完便笑着转身跑开了。
酒吧里,又安静了下来。不过好在她的笑声还在耳边回荡,于是便没有了那种离失之后的落寞与伤感。毕竟黄埔杰的嘴角还在暖暖的笑着。他帮阿华收拾了一下酒杯,然后自己也回去了。
小曼的家是在这座城市的别墅区,毕竟她的父亲是李成名,C公司的总裁,这里的商业三巨头之一。
“老爸,我回来了!”
还未进家门,小曼便大声喊道。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今天谈得怎么样啊?不过看你心情这么好,不会又跑去哪里玩了吧。”
看着自己的女儿这么开心,身为父亲的他也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那个,那个……”
“哈哈,果然又跑去玩了,你开心就好,还没吃饭吧,我让人做点东西,先填饱肚子,待会儿出去玩去。明天带你去看望一下你张伯,你也有十来年没有见过他了吧,现在浩男都长成大男人了,你却还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唉呀,其实我只是今天一不小心玩过头了,平时我也是很稳重的啦。若是没有回来,现在的我肯定在做兼职,我都能自己养活自己啦。嘿嘿!”
小曼也回想了一下,应该是自己看错了地点,或是自己和那个叫黄埔杰的人聊得太嗨了,以至于A公司的人来了都不知道,那人看到没人理会他,所以就尴尬的走掉了,也真是不好意思的。
虽然小曼是李家的千金,可一直都在美国上学,现在读硕士,平时都是勤工俭学,自己挣钱读书,纵使家里有的是钱,可她却不愿花,她的生活完全是自给自足,从不依靠家里。所以无论怎么看,她都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儿,完全没有什么千金小姐的架势。她和她的母亲在美国已经有两年没有回来过了,她那爱她如命的老爸整天说想她想她,所以便趁着放假回来了。她父亲本想让她回来历练历练,毕竟是商业大亨的女儿,不能什么都不懂,所以就让她去和A公司谈合作,可是她连对方的人都没有见到,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不过还好有个爱她如命的父亲,永远都不会责怪她,况且这次和A的合作,她父亲本就当做是一场游戏而已。所以只要自己的女儿开心就好,其他什么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