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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十四章 ...

  •   当日我将房产套现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套别墅高价买回,所幸期间的主人也并未将房子格局改变太多,很容易就让昔日在此地重现。

      可惜,找不到办法可以让人如此轻易回到过去。

      “记得这里吗?”明亮的灯光下我怯怯观察他的脸色,惟恐他会说出不字,“是你为小维置下的小窝,你们曾经在这里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时光。”

      也在这里经历了最痛苦的疯狂。我干咽了一下,只觉头痛欲裂、恶心想吐。他会不会因为记起我的狂暴和绝情而突然发作?温柔如他,会怎样回报我那天的残酷?血样猩红的记忆,不堪回首。

      “是这里吗?”他的声音低得象呓语,轻柔地挣脱了我握住他的手,一步一步走到靠北侧的一扇白色门扉旁。

      门并没锁,应手而开。闪烁著珍珠光泽的偌大一架白色钢琴出现在门後。

      看他在琴凳上坐下,我讪讪地跟了过去:“这个,是你以前用来练琴的地方──”

      “我知道。”

      我深深地凝视著那对灯光下呈现出宝蓝色的眸子:“是吗?那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在上面用一根手指弹那首深爱著你?”

      是在你的怀抱里啊,陀陀。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是我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刻。

      他没有回答我,却将双手搁在琴键上比了一下,然後摇头说:“我的指骨断过,没办法再弹高难度的曲子了。”

      “不会的!”我猛地扑到他身上,惊恐万状,“你不会的!给你做全面体检的时候医生说过了你的伤愈合得很好!”

      他满脸诧异,打量著树懒般挂在他身上的我:“这跟你有什麽关系?”

      我多麽希望那真的跟我没关系!陀陀你是怎麽啦?路易说你并没有失忆啊!你应该记得是谁害你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为什麽要这样?难道,你已经恨我恨到了这个地步,情愿当作过往种种不曾发生,情愿当作不认识我?

      想到这一层,心底的冰哢啦啦结上了。是的,我活该,我做过的事遭受什麽样的报应都无话可说。

      可我还是无法接受这一切!最善良的、最温柔的、最爱我的人啊,你怎麽能、怎麽能?就算全世界都说我卑鄙龌龊可恶该死,你也应该是那个站在我身後力挺的人啊!

      看了看自己颤抖的双手,我蓦地抬头,笑得没心没肺:“算了,不说这个了,我带你去休息吧。”

      “这是浴袍,这是你喜欢的沐浴露,换洗衣服在床头柜上-------”怎麽感觉象个小媳妇似的?

      看他还是那副痴痴呆呆的样子,没什麽反应。我把心一横,上去就解他的衣钮。

      他护住领口,退後一步:“你干什麽?”

      我装傻:“帮你洗澡啊。”三年多没做过了,我饥渴你不知道啊?

      想来这三年他也未经人事吧,隔了衣服竟然已经能感觉到他的冲动。我得意洋洋掀掉他的恤衫,却在看见他身体的下一秒锺倒吸一口凉气。

      他从来就没胖过,但在我记忆中也从来没有瘦到如此骇人的程度。已经完全是皮包著骨头了,隔著五米开外都能数清楚他的肋排。

      更怵目惊心的,是那一身的疤痕,青红紫绿,犹如一幅印象派的画作。

      温热的液体沿著脸颊慢慢流下,滴到胸口,痛不可挡。过去的四十个月里,我在醉生梦死,拿全部身家与命运相赌;而与此同时,这毫无自我保护意识的人在流浪的路上被驱赶欺凌,得不到任何呵护看顾,以至留下这累累伤痕。

      从谢以文死去以後,还没有哭得如此肆意过。悔恨麻木了神经,以至那两瓣柔软的唇已经贴上了我的脸,轻轻拭去我的泪水,我才猛地清醒过来,抬起眼看著他。

      他的脸上,是带点漠然的怜悯,倒象是我们两个之间,我才是那个满身伤痕的人。

      这神情也是隔阂的,从我找回他那天起,他就一直是如此,仿佛只是一个有著陀陀外表的陌生人。那个温柔得任我肆意妄为的陀陀,似乎只停留在我的记忆里了。

      哀莫大於心死。是我,亲手杀死了那个过去的陀陀。

      “抱紧我,求你。”

      除了这句话,我没有再说什麽。就算再说一万个对不起又如何?说什麽也弥补不了我的罪。

      慢慢地将双臂环上他的颈项,细细地吮将上去,吮出一片粉红桃花。

      一阵轻柔的鸟鸣。是门铃在响。

      “表管他。”

      我一把扯住他後脑上的头发,将他拉得俯下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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