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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节 ...

  •   山的顶端建了一座清雅的别院。
      主人应该是爱花之人,除了门前种满了不合季节不合气候又奇迹能活着的花苗,连庭院外他都能嗅到阵阵清幽的花香。
      刚踏过门槛,一名看似二十出头的青年正给一盆花修剪枝叶。他一身儒雅的锦袍,身形清瘦,但也难掩丰神俊秀,与身后一群强壮彪悍的大汉好格格不入。
      “在下是萧意安,不知两位昨日睡得可好?”
      茕淮与玹珺相视一眼,不待玹珺开口,茕淮先道:“挺好的,我们正想去找狼王答谢一番。”
      萧意安那双清亮的眼眸荡出几分浅浅的笑意,“这边请。”
      早宴不过是一些小米粥,酥饼与糕点。和普通百姓吃的没什么区别,茕淮早就不进食人间烟火多年,只是客客气气的饮茶。玹珺倒是偏爱这类口感清淡的食物,心情愉悦几分,连脸色都红润起来。
      萧意安与他们一同坐着,时不时聊几句,享用半巡,迟迟不见狼王,茕淮稍有好奇。
      看出他的疑惑,萧意安给自己满了杯茶,慢悠悠道:“我是狼王。”
      “咦——”茕淮皱着眉头,“昨天那个?”
      “那是我族的东使者,晚上由他来代替我。”萧意安撕了一块馒头放进嘴里,就在茕淮想着怎么有人连吃个粗粮都像名世家高门在吃山珍海味般优雅时,耳边又响起他那清脆如珠的声音,“一人一鬼,衣衫褴褛,气息不稳,又半夜三更迷路在此处,莫不是躲避什么仇家?”
      看他讲得如此明白,茕淮也不掩饰。只是加了一层警惕,心里盘算着若是出了什么事,该如何化解。
      “正是。”
      “二位放心,我对玹珺并无异心。”萧意安平静的打量着玹珺,当属容色惊艳,叫人过目不忘。“若得玹珺,必当遭天下人窥视。我只求一方净土,不愿过问世间纷扰。”
      茕淮不由得暗暗称赞眼前人。
      所有人都在犯糊涂,唯有这人,看得通透。
      “我们今日就走。”在一旁吃得沉默的玹珺点了点头,他明白萧意安话里的意思,也不会特意为难。
      “既然相遇即是缘,在下有一物赠与二位。”料到他会这么说,萧意安从袖口掏出一个锦盒递给茕淮,“这位公子看似受了内伤,想必这个应该能用得上。”
      茕淮没有接过去,他盯着那华贵的锦盒,目光一暗,“谢过狼王好意,我不过是区区一缕孤魂,自然是用不上这么名贵的药材。”
      “茕淮。”萧意安轻轻的唤了他一声,“我既要害你们,早在昨日夜晚下手了,何必等到今日,还冒险纵容你两到这时。”
      说的也是有道理。
      反正他都是鬼了,难道还怕死多一回?
      “狼王这般说辞,茕淮再推脱就过意不去了。”
      茕淮打开锦盒,里面躺着一枚小小的金丹,玹珺反应性的按住他手,眼睛亮亮的看着他,似乎不太放心。
      “你莫要这样看着我,不然我……”茕淮舔了舔下唇。
      这才叫食欲大增。
      不知是不是这句话起了效果,吓得玹珺立刻抽回手。
      “流氓。”
      听到某人小声的哼了一句,茕淮觉得若是毒药,他也心甘情愿吞下去。
      “山下备好马车,五公里内自然是无碍,等出了这个地方,二位自求多福。”
      虽然不明白萧意安为何帮他们,茕淮揣摩不出个所以然,不过眼下的确只能这样办了。
      “我与玹珺无以为报,只求每年祝愿狼王,平平安安,万事如意。”
      万事如意么?
      萧意安勾了勾唇角。
      “能守住玹珺这么久的人,我很乐意与之结缘。”
      山下的确有辆马车,看起来十分奢华。
      宝马香车,十分惹人注目。那珊瑚玉珠的珠帘晃来晃去,简直是茕淮此刻的心情。
      难以平静。
      “王说了,二位是贵客不可怠慢,所以几个兄弟特意劫了辆还不错的,里面的垫子可软了,一路常山涉水都不用担心屁股疼。”相貌平平的马夫憨厚笑着,“王也吩咐了,往北走相对来说会平安一些。”
      茕淮揉了揉额角,“那有劳这位兄弟了。”
      吃了萧意安给的金丹,茕淮确实觉得身体舒服一些。他仗着病人的身份依偎在玹珺身上,时不时玩弄那人的发梢,逗一下他面红耳赤。
      看到玹珺从山下下来时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茕淮心知他可能因为萧意安的话憋屈在心,但出口仍是假装不知道,“怎么了?这般心不在焉。”
      “我觉得自己很空白。”玹珺垂下眼睛,他安静时,是极其诱人的,总忍不住想要欺负一把。“你说你以前是我朋友,不如说一下,过去的我是如何的?”
      茕淮面色一变,那种绝望又伤心的神情,只存在了几秒。所幸玹珺看着外面的景色,根本没注意到他。
      不然……
      他很快笑盈盈的摸着那双修长玉白的手,如此的完美无瑕。
      其实以前的玹珺,早被六百年的岁月磨得朦胧。
      他记不清了。
      只记得冥帝带他去拜访阎王时,见那人玄衣墨发,意气风发,星辰明月为之失色。第一眼是叫人心恍神移,第二眼是乱了分寸,第三眼是六神无主。
      美人何其多,天上天下多得是。
      他不过是惊叹了一下而已,并未放在心上。
      再后来几次相遇,他们时常因为同样心高气傲的性格关系,动不动就是口舌之争。要不是他人拦着,早就大打出手。
      但是到了最后。
      他们却因为一首曲而惺惺相惜。
      茕淮自然记得,那是一首鼓声与古筝相结合的曲子。他在人间繁华里听过,回到冥界亦是心心念念,指尖拂过琴弦,便不由自主的撩拨起来。
      他只记了大概,但弹奏出来仍是酣畅淋漓,荡气回肠。
      一时间入了迷,竟然忘了身后有人默默看着他。
      等他尽情享受的留下的颤音时,一声如鸣佩环的萧声杀了进来,接了他的下半步。茕淮惊讶的回头,那人依旧是玄衣墨发,唇边抵着一支玉萧。
      最难逢是知己,最难猜是人心。
      他们仿佛是刚认识,放下了所有的芥蒂与敌意,愣是琴萧和鸣了半天。
      “过去的你?”茕淮弯了弯眼睛,“堪称风华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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