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制度(6岁—20岁适龄公民初、中、高三阶段义务教育制度)各区均设有一联盟学院,即区总学院。按照各个区人口比例设置数量不等的分学院。
区总学院为联盟立学院,设初级(6岁—10岁)、中级(11岁—15岁)、高级(16岁—20岁)三个阶段共十五个年级,每个年级设四百个班级,各班人数基本持平。每年录取学生二十万。
分学院为国立学院,每一分学院仅设一个阶段五个年级。各初级分学院每年限定录取学生一万;各中级分学院每年限定录取学生五万;各高级分学院每年限定录取学生十万。各区初级,中级,高级分学院总数量比值应为10:5:1。
完成义务教育后学生可自主选择毕业或升学。升学至大学。大学分为五年制自费大学和七年制公费大学。
公费大学由联盟设立,各区各一所。课程科系内容仅有政治经济类、军事类以及法律哲学类,学生学费分别由区政府、区军部、区法院赞助。各科系每年各择优录取应届报考学生三十万人次。校内实行淘汰制,淘汰考试一年一轮。学生毕业后直接对赞助方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