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有将近100万名内地居民,由深圳(1979年深圳建市之前为宝安县)越境逃往香港,深圳历史上总共出现过4次大规模的逃港潮。
研究者认为,冷战时期历时最长、人数最多的群体性逃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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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逃港者,港英当局的态度也经历了几个阶段:
一开始,香港政府虽然不承认逃港者的居民身份,但对这些偷渡者,并不拒绝。
后来,随着偷渡者人数越来越多,港英当局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实施“即捕即遣”政策。凡成功进入市区的大陆移民,立即办理身份证登记,也就是说尽管你是偷渡来的,但是只要你不被抓住,能进入市区你就能拿到香港身份证。
最后一次逃港高峰,在当日之前已经到港内地非法入境者,可以在三日之内登记领取香港身份证。三日期限之后,到港的所有偷渡者都不会再发放香港身份证,而是立即遣返,彻底断了偷渡者,获得合法身份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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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此处叶国森的做法虽然有些极端,却有据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