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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君心知我心 ...
换姐儿双手捂住脸轻轻的抽泣起来,刚好露出手腕上的牙痕。
周言侨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一个年老的男人娶了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美妾,晚上关起门来不知会干出什么事!
况且王员外的人品是典型的穿上衣服像人,脱了衣服是禽兽,平时沾花惹草也就罢了,连伙计的妻女也会去调戏。
思及此,周言侨此生第一次有种杀人的冲动,无关风月,但凡是有良心正直的人都会同情换姐儿的遭遇。
“你受苦了,你受苦了,真对不起。”周言侨将拇指轻轻的摩挲着那块青紫的伤口,喃喃的说,虽然他明白事情已经发生了,并且无法挽回,可道歉对他来讲是种解脱。
换姐儿曾经用刷子狠狠刷过手腕上那块皮肤,自从王员外咬过她以后,她就觉得那块肉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可是,周言侨的手指暖暖的,拂过去一片热气,他碰过之后,她忽然感觉自己那块皮肤又回来了。
“你对不起我什么,是我对不起你!”换姐儿从前襟里拿出一个手绢包,断断续续抽泣的说:“我——我——弄坏了——呜呜呜——”
周言侨接过手绢包,打开一看竟然是自己编的手镯,心一热,拉起她的袖子摇晃着:“不哭,不哭,坏了我再给你做一个,你要什么样儿的都行。”
换姐儿压抑着声音抽泣着,仿佛将这一世的委屈顷刻间哭个干净。
“他们——他们逼我——逼我——嫁给一个老头,呜呜呜呜......”
周言侨听罢眉头紧皱,心里五味陈杂。
在青崖山生活了一年多,他早已习惯不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评判周围的人和事,他努力装作一个看客,努力用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活着,甚至每天坚持默念英语单词,就怕哪天回去和社.会脱节。
可一天天过去了,他好像被老天遗忘了一样,仿佛是异乡的旅人,历尽风尘,可却看不见归途,除了恐惧还有那深切的孤独感如影随形,若不是有旺财的陪伴,也许他就疯了。
可一只狗的寿命能有多久?
她会是那个被老天派来陪伴自己的人吗?
周言侨犹豫了一下,用手背为换姐儿擦了擦眼泪。
怎么办?!怎么办?!
各种莫名的情绪交织在周言侨的脑海里,横冲直撞找不到出口。
人在冲动的时候容易做出愚蠢的事儿。
“轰隆”一声响。
周言侨抬手一拳砸塌了一个书架泄愤。
架子散后,上面的书稀里哗啦的落下来,空气中弥漫着灰尘。
于此同时,伙计的听到声响,“咚咚咚”的跑了上来。
换姐儿鼻子比一般人敏感,闻到灰尘就开始一个接一个打喷嚏。
伙计跑上来也吓了一跳,问周言侨,“怎么了?难道有老鼠?”
周言侨含糊其词的应着,“是啊,有老鼠,你看把小姨娘吓的。”
伙计一听那还了得,“哎哟,小姨娘,这真是对不住,米铺里有老鼠可是不得了的事,这要是让老爷知道了还不扒了我们的皮!”伙计掉头就跑,赶紧喊另一个伙计商量对策。
换姐儿哭过之后心里痛快许多,对于周言侨突如其来的举动倒是下了一跳。
难道是自己惹他生气了?还是把他哭烦了?
换姐儿急忙擦擦眼泪,低头看这满地的书觉得后怕,虽然她来这里学看账是经过二姨娘批准的,可毕竟男女有别,王家人多嘴杂,自己横竖不怕死了,可她不能连累了他!
“你——好些了吗?”周言侨见伙计走了,拉住换姐儿的手问。
换姐儿一个激灵,抬起一双水桃儿般的双眼,咬着小唇支支吾吾说不上来,拼命的抽回手,可对方攥的死死的。
就是这一瞥,周言侨看呆了,心都化了。
他的年纪还没有老到能控制自己不动心的定力,尤其是面对这双眼,这双唇。这哪里是救人一命啊,分明是救上来个牵挂!
换姐儿被周言侨的眼神吓得够呛,心里扑通扑通的跳个没完。
周言侨的手暖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完美的包裹着她的手掌,不像王员外的手,胖乎乎并且总是汗黏黏的。
一想起王员外,换姐儿脸色一变,徒然觉得恶心。
周言侨见她变了脸,登时幡然醒悟。
“对不起对不起!”周言侨连声道歉,心里一阵失落,如今他能做的,只能是默默的守护她,祈祷她一切平安。
“你先回去吧,这里怪乱的,明天再教你写字。”
换姐儿矮身万福,心里七七八八,眼角余光扫到那褂子,恨不得马上给他补了,可说到底,她没那个权力。
“那明天见。”换姐儿矮身万福。
岂料,她还没走两步就被周言侨叫住了。
“喂,等等~”
周言侨拿起窗台上的草娃娃,道:“你看你,好像水做的一样动不动就哭,周夫子我今天安排你一个家庭作业。”
换姐儿一愣,“什么是家庭作业?”
周言侨将草娃娃塞进换姐儿的手里说:“你下次遇到委屈的事情,若是想哭了,就给这个草娃娃浇水,浇完之后就当你哭了,好不好?我现在心里也乱的很,一时不知道怎么劝你,我也懂得你的处境,只是——”
周言侨扁扁嘴,“反正总有一天,我的心你会懂的。”
换姐儿闻言吓得不轻,一张小脸臊的涨红,这还了得!被人听见就完了,转身蹬蹬蹬跑下楼去。
周言侨失魂落魄的送走这个让自己失魂落魄的人,猛然发觉又忘记问她的芳名了。
唉,算了,来日方长。
店里两个伙计合计如何抓老鼠,吵吵闹闹的没完。
周言侨刚好趁机发呆。
一想到她还要回去那个家,他心里就难受。
如果当初他没有救她,也许她就不用遭罪了吧.....
思及此,周言侨赶紧摇摇头把这个念头甩掉,心里暗笑,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悲观了?!
他从小到大都过得一帆风顺,家庭和睦父母恩爱,虽然上的大学不是自己喜爱的专业,可这辈子也没有委屈过,况且运动员的个性让他压力越大动力就越大。
可日子似乎过得太顺利,他总觉得缺点什么,所以人人都在复习准备大考,而他选择去看流星雨。
直到现在,他隐约找到了答案......
这边伙计俩人都快吵起来了,周言侨不耐烦道:“抓老鼠我不在行,在下就不给两位添乱了。”
和伙计只会过后,周言侨直奔红曲书院。
邓夫子趁着傍晚闲暇,把一坛子女儿红从桃树底下挖出来,一抬头正见周言侨踩着落日余晖进门。
喝!好个翩翩少年。
邓夫子捻着胡子,笑看这位小友,虽然青裤蓝衫,可身姿挺拔,奇就奇在眉宇间的气度和所有人都不一样,邓夫子不禁好奇,是什么样的人家养出这样的孩子?况且与周言侨相交以来,对方从未提及家人。
他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邓夫子爱才,先前倒是努力劝过周言侨,希望他在仕途上做些学问,可后来发现,周言侨这个人虽然会背诵古诗,认识的字也不少,可写起字来没耐性,做学问简直是一塌糊涂。
久而久之,邓夫子放弃了,况且周言侨那副“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态度用做仕途反而会吃亏。
“你这鼻子应是得了旺财的真传吧,老夫我刚从桃树下挖出这坛陈年女儿红,你就来了。”
周言侨一听有酒,一拍手:“太好了,今天我真想再大醉一通。”
邓夫子盯着周言侨,总觉得今天他有点奇怪,还没等问,冷老板也到了。
邓夫子一见人齐了,便揶揄周言侨:“美酒配佳肴,周兄善美食,今日做两样小菜如何?”
周言侨喝人家嘴短,立即挽起袖子跟着小童去了厨房。
冷老板和邓夫子是旧识,见周言侨走远才低语。
“邓兄?你是否还在查他的底细?”
邓夫子摇头,“查了一年多了,实在是查不出什么,好像凭空出现的一样。”
冷老板总认为邓夫子这种文人喜欢感情用事,他知道邓老头喜欢这孩子,不得不承认,他自己对周言侨也是很有好感,可是天生谨慎的性格让他没办法放下防备。
一个人只要活在世上总会留下痕迹,越是查不出来就越有问题,况且这个周言侨小小年纪,不贪财,不好色,不爱赌,对功名利禄又淡薄,这种百岁人才有的心境,不过是个翩翩少年如何参透?
“邓兄,别忘了咱们发誓要保守的秘密,在那个秘密面前,一切都不重要。”
冷老板还想继续说,邓夫子一个眼色,那厢周言侨已经回来了。
“简单用青瓜和薄荷拌了个小菜,还有一道河虾煎豆腐。”
“好好好——”邓夫子拍手盛赞,他这辈子只顾做学问,秉承君子远庖厨,根本五谷不分,可他这个人偏偏又在吃的方面像文人一般迂腐,不好看的不吃,不正的不吃,因此很难伺候,家里厨子一个换过一个,唯独周言侨的厨艺他是赞赏的。
女儿红比桃花酒还要醇厚,周言侨几杯下肚,眼神迷离,竟然有些醉。
邓夫子和冷老板都觉得周言侨今天有些强颜欢笑的意味,只是他不说,他们也不好问。
谁知酒过三巡,周言侨倒是先开口了,并且还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二位,不知有什么法子能快速赚钱。”
你们这些长翅膀的王老爷们,
哼╭(╯^╰)╮
不撒花,不留言,不收藏,
竟然敢扔臭鸡蛋,对,就说你呢~
作者变身女王拿起小皮鞭抽打ing
话说,天气这么好,姑娘们别抱着手机看文,
出去溜达溜达才能找到自己的男主嘛,
如果约p的话,请带好小雨衣,
(⊙o⊙)糟了,作者一不小心变身话痨模式了。
祝看文的姑娘们心情愉快!
再不留言就让王老爷去你们家提亲!(ˉ▽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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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君心知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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