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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叩门 她越想越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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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叩门
沈瑜决断的说:「还不过是一两个星期的事,我不要再搬了。…周末你想去哪,我再带你去就是了。」不就只剩下一个周末了吗?
「那涂药呢?」Ryan虽然放柔了语气,态度相当认真,说的却是得寸进尺。「小鱼,…妳是觉得我的建议不可行?还是,妳觉得跟我住在一起不安全?…也是,妳为什么要信任我呢,防人之心不可无吧?!」他开始以退为进。
本来他也不是非要沈瑜住下来不可的,只是因为后者一直不肯服软,便激起了他要赢这一仗的决心。
「不是的,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妳只是介意别人误会我们两个的话,…那么明天我叫Cathy帮妳在隔壁酒店留一个房间吧。」一想到她每天晚上睡在程臻的床,他的心里就很不舒服。
「真的不需要了。我的事,习惯了自己安排。我突然搬走,我妈和程妈妈两边我也不好交代。」
「妳还是考虑一下吧。」
「不需要了。夜了,我到隔壁去睡觉。」
Ryan无奈的点了点头,却在沈瑜走到房门前叫住了她。
「记得把妳的房门和窗户上了锁才睡觉,这始终是在外面。」他走到那道通往沈瑜房间的小门旁边,亲手打开了小门的门锁。「而这门,我这边今晚是不会上锁的,如果妳晚上觉得那里不舒服,睡不着又一个人害怕,想找个人陪陪妳的话,你随时可以打开妳那边的锁,从这门过来找我,不管是多晚,不管我睡了没有。」
「嗯。」沈瑜猜不透此刻的Ryan是虚情假意,还是真心真意。她愣了一会儿后,就再次鼓起了勇气,完成了刚才没完成的事。她快步走上前,蹬起了脚跟,匆匆的在Ryan的下巴上亲了一下,就逃跑似的冲到隔壁的房间,把门反锁上。
这一吻,本来是几分钟前Ryan吻完她之后她就想做的,只是某个傻瓜以为她要起来打人,就这样错过了。还有,她本来是打算豁出去狠狠的跟他接吻来宣示自己的主导权,可恨现在站着就存在了那个恼人的身高差;而且,勇气这东西一旦泄了点就并不能立刻随便就能补回来的,现在能亲到他的下巴也算是勇气可嘉了。
这晚,沈瑜睡得很不实在,不是因为跟Ryan关系上突然的改变而幻得幻失,不是因为那个迟来的初吻而且对方又是那样出色的人物而心情激动,只是因为吴旻旻给了她一条短讯。那条短讯的内容大概是从吴旻旻和Ryan每天一电话的时候,知道了他们今天一起出游,所以忍不住关心和八卦一下。只是在沈瑜来说,这短讯又似乎是一再提醒了她,无论Ryan今天对她有多迁就、多贴心,这些都可能是因为吴旻旻不在罗松,所以他把感情投射给她,将对心爱女生的爱寄情予她。现在她享受到的,不过是偷来的时间、偷来的幸福。
那夜,沈瑜整晚辗转反侧,到了差不多凌晨一两点才能入睡着,而且睡得很浅,醒了很多遍,却没有听从Ryan昨晚所建议的,从旁边的那道小门过去找他。人冷静下来了,就后悔昨天离开Ryan房间的时候,为什么多此一举上前去亲他。如果她没那么样做的话,她明天起来还可以有多一点的选择,多几条的退路。现在就只能怪自己当时头脑不清,在黄昏的时候被那男人的温柔所迷惑,在夜市被那两个澳洲人的说话所气倒,在街头被Ryan坦荡荡的告诉自己只想和她揽暧昧的无耻所打击,被他把自己抱起来放在床上亲吻所吓坏,…,觉得自己被人玩在鼓掌之内的她,一时糊里胡涂地想逞强就失去了理智,现在已追悔莫及。
只睡了四个小时的浅眠,沈瑜在五时许醒过来就一直再无法入睡了,她想了很多事情;他们住的是别墅,房间与房间之间的隔声自然没有酒店的那么完善;六时许,她终于听到隔壁隐约传来一点声音。
Ryan听到通往隔壁房间那道小门那边传来了叩门声,他箭步走去打开那门的时候,就看到沈瑜站在那门前。她身上依然是昨晚最后见到她时的那一身短裤和短T,不过现在头上多了顶棒球帽,脚上穿上了跑鞋。
她仰着头跟他说:「我现在去跑步,回来一起吃早餐吧。」
「跑步?等我五分钟,我换件衣服就跟妳一起去。」
「嗯,我在下面客厅等你。」
坐在客厅里的沈瑜,觉得自己真的变坏了,毕竟她不是个惯于耍心计的人,所以对于这个陌生的自己还是有点嫌弃,有点不能接受。她知道他有跑步的习惯,在月狼乡她就碰过晨跑中的他;上次他重感冒要医生到蔚榭外诊的时候,她就知道了他是因为带病跑步才令病情恶化的。所以今天早上她知道他醒来,估计着他起来后要做什么之后,她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用来睡觉的衣服,还好,可以穿着来跑步。她迅速起来洗了把脸,穿带好照了照镜子就来叩门;虽然她语气上丝毫没有邀请他的意思,但在她叩门之前,她就预估了他会提出一起晨跑的可能性。
Ryan让阿北不用跟着,他们趁着清晨车少,出门就沿着渡假村的行车路跑。本来Ryan是建议去渡假村会所里的健身房跑的,但被沈瑜拒绝了。虽然是清晨,但毕竟是夏天,他们跑了一小段就开始流汗。他们刚开始时是并排着跑的,沈瑜注意到Ryan的跑姿有点不自然,她记得他在月狼乡的小路上不是这样的,那时他的步幅很大,每步都跨得很远,不是现在那么拘谨。她和他的腿长差那么远,尤其是她不是号跑得特别快的那种,他们的步幅怎会是一致到可以并肩而跑呢。很明显,Ryan调整了自己的速度和步幅来迁就她。
她放慢了点脚步,边跑边跟他说:「你不用迁就我了,你先往前跑吧。跑这么慢,你很不自在,很不痛快吧。」
「没关系,我不想让妳一个人。」
沈瑜到这时仍然很不明白,他的体贴,到底是他的本性,还是纯粹是为了她。她扫视了四周一下,看见不远处有一个篮球场,大清早还没有人在那里打球。「我们不如就绕着那个球场跑吧,那么你可以看到我,又不用为了迁就我跑得那么不尽兴。」
Ryan点了点头同意了,就拉着她的手越过那条一直没有车子经过的行车路,走进了球场才放手,各自以自己的步速,开始绕着四个并列的篮球场边上跑着。沈瑜计算过了,她跑大概两圈,Ryan就会超越她一次,每次他比她快上一圈从后面追上来的时候,都会骚扰她一下;先是拿走了她的棒球帽,然后下一次就伸手搔乱她的头发,再来又帮她把棒球帽重新带上,几个圈后又拉着她的手跟一起跑了一小段…,又或是偷亲她一下就加速逃离。她更不懂他们现在是什么关系了;是交往中吗?他昨晚才说只想要暧昧。是他所说的暧昧吗?大概没有人会暧昧到亲吻和牵手,昨晚都说穿了怎可能再暖昧下去?他和她,…,现在进展成了一对临时的伴侣吗?
沈瑜一直跑着,汗水把衣服的背后湿透了,额上的汗也不停地掉下来。一下下重复又重复的动作,让人混乱的头脑和思潮有时间慢慢得以梳理而变得清晰。高强度的运动下,大脑释放出来的安多酚和吸收进去的色胺酸让她心情变得愉快,昨天到刚才的那些糟透了的感觉似乎己不翼而飞。她看着跑在球场另一边的Ryan,跑步中的他比平日看起来更加年轻,和昔日她在大学校园那些球场上看到的男生没两样。他也发现她正向着他那边看过来,就举起了手挥动着来引她的注意,他扬起嘴角向她笑着,有如这晨间的太阳一样灿烂。
身份距离不匹配又如何?男神还是妖孽又如何?情有独钟还是滥情又如何?
她只问了一句自己,『妳喜欢他吗?』,那答案是肯定的,不然她就不会觉得苦恼。就是因为喜欢上了,就是因为他们在一个说得出的日期就要别离,她才心理可以有个底~只要她不求开花结果,为什么不可以痛快地去爱这个男人?只要是你情我愿,为什么要觉得自己在做坏事?就算是相爱的人,谁可以在开始的时候就能保证最后必然修成正果?这世上的人,绝大部份不也是在寻寻觅觅之后才找到终身伴侣?而相偕到老的那个人也不一定是一生最爱,很多人不是到了那个年纪找到一个还可以的凑合着就这样一起到老吗?
他的态度不明也没关系,她把他当是自己男朋友就可以了。初恋是个颜值如此高的富二代,就算过些日子分了,老了的时候还是可以拿出来在自己的孩子的面前炫耀一番:『你看,老妈当年的初恋对象,…看看现在你爸那皮相和德性,就知你妈当时是屈就来下嫁的。』想来也是件令人心情畅快的事。初恋一生人也就一次,就算开始就知道不会有结果,只要对象是他,她还是愿意的。两个星期后他们分了,她就成了他前女友们里的其中一个,那算起来还会是跟国际名模Antonia同一个层次呢!
她越想越觉得孙宝莉的话是对的,只要是不在某方面吃亏的话,怎样算起来,她在这段关系上也是稳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