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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一章 缘变 ...

  •   是你变了?还是我变了?
      不!我们谁都没变,变的仅仅只是时间,对吗?
      ——安尔曼

      自从和召靖霖结婚之后,安尔曼便安安心心的呆在召家做她的召太太,召家大少奶奶了。
      这样的日子虽然很好,衣食无忧的。但是过久了,她就开始觉得无聊了。
      于是,召靖霖就劝她多和他一起出席一些社交活动吧!可是,安尔曼却不乐意!她觉得自己并不适合逢场作戏,假于应酬。其实,她觉得,他也并不适合!但是,她也知道,他这也是为了家族的生意,所以才不得不这么去做。
      呆在家里,每天也只是和婆婆大眼对小眼的,安尔曼知道婆婆根本就不喜欢她。
      对于她这个不知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儿媳妇,周秀仪的确是一千一万个的不满意。要不是看在儿子的份上,她可能每天都能找出千百个理由来找安尔曼的不痛快了。
      所以,她也不想呆在家里!
      那么,她又能到哪里去呢?
      最后,召靖霖便为安尔曼办了一□□身俱乐部的VIP卡。说是,要是她觉得无聊的话,那就可以到那里去健健身,做做美容什么的。同时,也可以丰富一下她的社交圈。于是,她去了。
      也就是在那里,她认识了原本应该和自己丈夫结婚的那个女人——李薇姿。
      曾经听召靖霖提过,说她是个刁蛮任性的千金大小姐,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安尔曼对她并没有什么好感。即使见面,也只是保持着礼貌性的微笑而已。
      但,一切的改变,只缘于芭蕾!
      那天,在健身中心的练舞室里,她第一次看到李薇姿跳着芭蕾,动作是那么的优美。但是,她跳的,是《天使之泪》?
      为什么?为什么才一看到就会觉得是那么的熟悉呢?就好象自己也曾经踏着那熟悉的旋律跳过了无数次一般!
      想着,想着,她竟然就这么忘我的在舞室门口跳了起来。
      直到,听到了几声清脆的掌声响起——是李薇姿。
      “你跳的很好啊!”虽然,她李薇姿从不服任何人。但是今天,她却服了,在看着自己练习了那么久都没什么大突破的那几个舞步居然被安尔曼轻而易举的就表现了出来之后。
      就这样,抱着同样对舞蹈的热爱,安尔曼便和李薇姿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同时,她还惊奇的发现,对于芭蕾,自己似乎有种特别的情愫存在。好像跳着它,就能使自己想起了什么一般。
      又或者,自己根本就已经想起了什么?
      *** ***
      就这样,日子过了三年。
      在这三年里,召靖霖安排了安尔曼到他的公司上班,他说觉得她很聪明,想让她当他的助理。其实,他自己最清楚不过了,这个,也只不过是自己想多留她在身边的借口罢了。
      可是到后来,召靖霖却发现,原来安尔曼真的是很有才干的一个人。虽然生意上的事情,她起先确实是不大懂的,但是她肯学,而且学的又快。
      所以没过多久,安尔曼就成为了召氏集团的副主席了。
      这样的一个决定,一开始的时候,的确是有很多人都存在着异议的。但是因为有实力,所以安尔曼什么都不怕!
      在短短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她就做出了一个不小的成绩,立马,压得众人是心服口服!
      在这三年里,李薇姿嫁人了!她的丈夫叫黎保华,也是个生意人。虽说,她们的婚姻也是建筑在商业的利益上而产生的,但是婚后,他们却也过的很幸福。
      黎保华虽然在商场上,也尚属一个厉害的角色,做起生意来向来是果断狠辣,但在家里,对着李薇姿这个任性的大小姐倒总是处处忍让迁就。就是因为这样,自他们结婚以来,也一直都是无风无浪,美满幸福的。
      而在李薇姿结婚典礼的宴席上,安尔曼又认识了刚从加拿大离婚回国的阮筱妮。
      阮筱妮是个文雅大方的淑女,虽然曾经有过一段短暂而又不愉快的婚姻,但她仍是选择了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人生。
      在她们的身上,安尔曼又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己的两个好姐妹,一个婚姻美满幸福,一个却婚姻失败而归。
      虽然,不能保证说,幸福的那个就永远是幸福的,而失败的那个就永远是失败的。
      但是,自己呢?自己和召靖霖的婚姻呢?难道,就真的这么一直持续下去,保持着现在的这种关系?
      到底,自己是否有那么一点已经喜欢上了他呢?
      扪心自问,她想那是有的!但是,喜欢......那是爱吗?喜欢不是爱!那么,自己爱他吗?这个问题,她却怎么也回答不出了。
      但是使她万万没有想到的却是,当她终于能够回答出这个答案的时候,居然就是在和他生离死别的时候。
      *** ***
      那天,一切都很平常,天空中也没显现出任何异常。
      召靖霖和往常一样,下班后便载着安尔曼往家的方向驶去。
      这一天,他们都很累了。连续几天的加班,使得他们都很疲倦!
      坐在车上,安尔曼便已经累的昏昏欲睡了。当还她正想安心的闭上眼睛好好的休息一下的时候,却只听见一声刺耳的撞击声划破了半天空。
      然后,她便什么都不知道了,她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不,应该是晕了过去。
      在晕倒之前,她清楚的记得自己的头是被撞了一下的。可是自己的身体,却好象是被什么给护着了,整个软绵绵的,是......他的身体吗?
      不清楚啊!她只清楚,自己好象只睡了一小会儿就已经醒了,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就已经想起了一切。
      是真的想起,还是自己一直要将它故意遗忘在某个角落,就如同那不愉快的童年的回忆?不知道!她只知道她是真的想起了,也是必须要想起了:
      她想起了她原来是叫Anais。她从小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她没有妈妈,没有爸爸。她从小学习芭蕾,后来在舞团工作。
      她在意大利演出的时候认识了Rolfe,他们恋爱了。但是后来,在她见到了悻悻念念一直想见到的妈妈的时候,妈妈却告诉了她,他,是她的弟弟。
      然后,她就想逃避,她坐飞机却又遇到了空难。从小带在身边的链子在跳机的时候不小心被扯断掉落了,可是她却活了下来,是,被召靖霖所救的。他,就是自己现在的丈夫!
      他......
      “啊!”直到这时安尔曼这才是真的清醒了,因为她分明感受到了身上似乎是被什么给湿透了。那是......血,是召靖霖的血?
      为什么会这样啊?这到底是怎么了啊?
      “靖霖!你醒醒啊!靖霖!你怎么了啊?”她焦急从一直护着她的他的身体当中抽出了她的手,用力的推着他的身子。
      可是,他却一直动也不动的。她知道,他已经......
      泪水如决了堤一般的流了下去,伴随着那句凄凉的“靖霖,我爱你!”虽然,她知道这不是自己的真心话。但是,这却是他一直以来最想听到的话啊!
      他以前每一天都围绕在她身边的时候,她没有对他说;到了现在,即使他已经再也听不见了,但是她也要对他说上这最后一句:我爱你!
      *** ***
      我爱你!安尔曼,我爱你!
      这一点,当我们还在尼泊尔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
      所以,我才要千方百计的把你带回香港。
      虽然,我在嘴上对自己也是对你说着,这么做既是为了能够帮助你回复记忆,也是能够让我逃避我不想要的婚姻。可真正的原因,却只有我自己的心里最清楚。因为......我爱你!
      这是安尔曼在整理召靖霖遗物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他的其中一篇写着有关她的日记。
      用着已经颤抖的不成样子的手,她又翻开了另一篇:
      今天,当我和你说出我要和你真的结婚的时候,我真的很怕你会拒绝我啊!
      虽然,对于你来说,似乎拒绝那才是对的选择吧!
      可是,你却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你——居然爽快的答应了。
      虽然,后来我知道了,你是因为有着自己的原因所以这才答应的。
      但是,我却仍然很开心!是真的很开心啊!
      当你问我为什么我们订的婚姻契约是以七年为限,定七年会不会太长了的时候,我真想告诉你,如果可以的话,我最想定的期限,那就是......一辈子!......
      够了,够了!她再也看不下去了,她迅速的日记本合了上去。
      这,明明是他的日记啊!可他他字字句句写下来的却只像是专门为她而写的情书。还有,他原本是不会死了的,一切只因为她!
      当他迷迷糊糊的开着车,发现快要撞上路旁的防护拦的时候,他首先想到了的就是她。他用着自己的身体保护住了她。抵挡了那破碎了车窗后向着她的身体刺来的铁条。
      他知道他这一挡,将要付出的会是什么代价,但是他却毫不犹豫的这么去做了!
      他,救了她!却,舍了自己!
      她,被他所救!却,注定要欠他一世的情了,是感情,更加是恩情!
      *** ***
      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安尔曼最终还是决定要回召氏工作。
      死者已矣!即使是再怎么的伤心、自责、难过,到最终,那也不过是无济于事!
      她知道,要报答召靖霖对自己的情,现在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帮他打理好公司。因为公司就是他的心血!
      同时,为了纪念召靖霖,安尔曼还连同李薇姿,阮筱妮建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慈善基金会——慈霖会。
      她变了,为了召靖霖,为了召氏,她必须要学会坚强。
      以前,她很讨厌那些谄媚的应酬。但是,为了做好生意,有时候,她也只能逼着自己带着假面具去做人了。即使,她仍是不予出席任何公开的场合。以前她不会;在知道了自己其实就是Anais之后,她就更加的不会了,因为她怕会见到那个自己一直想见到的人,更加的,是害怕让他看见!
      *** ***
      又过了两年,文洛峰也回到了香港。
      因为,文国仁由于同时担忧着公司和家庭,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而他的弟弟文国伟却又不是一个能做生意的料。所以最后在无奈之下,他找回了因为几年前女朋友病逝而一度沉沦的文洛峰。
      女朋友病逝?这,指的自然就是施楚璇!
      原来当年,她勇敢的对文洛峰说出那些大胆直接的表白,她并不只是希望文洛峰能够给她一个机会,给他自己一个机会。她更加的,是想给她自己一个机会。
      因为,她知道自己是一个得了家族遗传病的人。她知道她的生命已经没有几年了。在这仅余下的日子里,她只希望,自己能够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
      所以她找到了他,即使她也知道他其实并不爱她!
      但是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爱他,他却不爱她,这样的话,即使有一天自己离开了他,他也必定不会伤心太久的吧?
      但是,她却错了!她走了,他却仍是很很伤心,并不是因为太爱她了,而是他觉得自己太对不起她了!
      她在已经开始发病的时候,还每天都开心的对着他微笑,为他排除一切的烦恼,即使他不曾对她说过一句谢谢。她在病重的时候,还在对他说着,她其实真的好爱他啊!如果真的有来生的话,她真希望能早别人一步遇见他。那么,她就不会只是成为别人的影子了。
      “如果真的有来生,我只希望我能早她一步遇见你,那么我就不会只是成为她的影子了 。”她在临终前,曾经对他说过好多话,但他记得最深的,却只有这句。
      这是她的希望,她的期盼吧!
      她直至临死的那一刻,她都希望能够从他口中说出那句:我爱你,可是,她却始终没能等到,所以,她期盼着能够有来生。如果来生,还能再相遇......
      他开始沉沦了,每天以酒度日,曾经在知道Anais已经离世的消息之后,他,就是靠着它,来麻醉自己的。是因为她,施楚璇,她才重新振作了起来,即使他并不爱她,但是因为有了他,所以他也就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可是现在,却连她也走了。
      这个世界上,不管是他爱着的,还是爱着他的,都走了。
      原先那个如阳光般脸上永远带着微笑的大男生已经不见了踪影,渐渐,取而代之的,就只是那永远深邃迷离而的眼神和那脸上冷酷到不带一丝微笑的表情。
      他们,都变了,一切的一切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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