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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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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的鞋子哪去了?快点,我要迟到了。”哇,我要疯了,怎么又睡过了呢,这下死定了。
“沙发下,这么大了,怎么还这么毛毛躁躁。”老妈打着哈欠不情愿的爬出被窝。
“妈呀!这是谁弄的,没事干嘛这么整我的鞋子,可恶。”洁白的鞋子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红斑,显然是西红柿汁,鞋内则装着瓜子皮、纸片,还有些果皮,恶……
老妈漫不经心的看了我一下,又白了我一眼,“还不是你自己,作晚吃东西弄了一地,害我收拾了好半天。”
唔,好象是我干的,我一下没了声,把鞋里的东西匆匆倒出来,面上的污渍顾不上清理,穿好就往外冲。
“你这闺女,我好不容易弄干净的,你又往地上倒,不是我说你啊,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不懂事,好吃懒做也就罢了,还这么邋里邋遢的……”拌着老妈的责备,我已冲出百米外了。
靠,只剩下7分钟了,又遇上顶风,让我不想骂天都难,落井下石。可按平时算要15分钟才能赶到,天要亡我啊。说来奇怪,我刚抱怨完,那风便停了,我顾不上怪异,拼了命的骑。
幸好路上没什么人,否则,照我这速度不撞死人也会吓死人的。空气中还有着屡屡白雾,静的连根头发丝落地都能听的见,我边骑边奇怪,太安静了。
而我因太入神以至没有看路,差点撞到地上那团毛茸茸的东西,幸好我急中生智在千钧一发之刻紧急刹车。由于太猛,我重重的摔在地上,身上那个痛啊,定是多处负伤。
我忍痛爬起来,想弄清害我如此之惨的是个什么东西。有起伏,显然是个活物,呵呵,我不禁庆幸自己的果断,难以想象撵过后的惨状,定定成了血肉模糊,恶~~~~最讨厌那种血淋淋的东西了,幸好幸好,我挽救了一辆自行车,否则的话,怕我定会将它弃之荒野,那可真是一举两失呀。
我凑上前去,不免惊呼,好浓的酒气,再一看尊容—— 一只睡如死猪的金毛猫。金毛!!天啊!这可少见,可那毛真的是那种金光闪闪的黄金色泽,而不是那种黄而不纯的毛,只是它的眉间有两颗红豆大小的白点,乖乖,一只醉酒的怪猫,不过,它长的还真可爱。
只不过我一向对猫狗之类的小动物不感兴趣,便打算离开,但转念一想,放它在路中央可不好,并不是每个驾驶者都会如我这般及时刹车。算了,日行一善呗,于是,我拦腰把它举起(我从小到大还没抱过一只动物,别指望我为它破例),幸好它很轻,只是那酒气让我不敢恭维。
奇了,猫也会喝酒,不知道别人遇到过没有,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