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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一个三线小城市,我家住在老式的职工社区里。
      没错,就是那种小清新文章里总会写到的那种小区,住户们跟菜市场里卖菜的大叔大妈都认识,小而和谐。
      我们小区里有一条流浪狗,但它也不是到处流浪,它只在我们小区里。白底黄棕色斑块,类似蝴蝶犬的一条小串种狗,嘴巴要比蝴蝶犬宽,性格比较温顺,吃百家饭活着的。
      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在这定的家,但我知道,我小的时候就见过小时候的它。
      它叫豆豆,连名字都不知道是从谁嘴里传出来的。
      豆豆小时候喜欢待在市场里,卖菜的大叔大妈见到它会逗它玩会儿,然后给它点吃的。豆豆小的时候超可爱的,那么小一点,不太爱汪汪叫,挺喜欢有人跟它玩儿的。

      后来我上了初中,那时候整天除了玩电脑就是父母在督促学习,也没太想起过豆豆。
      有一次我穿过半个小区去找同学玩,看到它的那一刻,我站定了。它已经长大,算得上是条老狗了。白色毛发的地方沾了灰,很狼狈的样子坐在路边,也不太爱理人了,可能是习惯了多年的寂寞。
      我傻傻的站在那好一会儿,我当时在想,如果家里就我一个人住,现在、立刻我就带你回家。
      我曾经提过无数次的跟父母提到过想养条狗,都是被耐心的话语拒绝。原因是我小学之前被那些要被出售,而长期没有洗过澡的狗传染过,全身起了晶莹剔透的很小的泡。我趴在医生办公室的躺椅上,医生一针一针的挑破那些泡。
      然而我已经不记得那些会消逝的疼痛了。
      我叫它的名字,它却只是看我,没有其他的动作。没有像小时候那样在我腿边转圈,没有跟着我走上一段路。
      或许是我太长时间没去找过它了,但我自私的认为,它是我的狗。我有什么资格这样认为呢。在它需要家的时候,我被索取的只是一点食物和关怀的眼神,毫无用处。

      然后是高中,我住校了。今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又想起了豆豆。然而我现在高中都已经毕业,这三年里却再也没见过它了。

      他在哪里呢?
      它是一条老狗了,或许已经死掉了。
      那么,他死在哪里呢?

      消逝,像潮起潮落,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不该有太多悲伤。
      然而‘司马春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与妻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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