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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篇 ...

  •   我不喜欢喝咖啡,真的!那种液体无论再加多少鲜奶与糖,在我来说都只有一种味道——苦!

      尤记得大学时每每临近期终考试总免不了要熬夜,为了打败睡神只好猛灌咖啡,有一次竟连灌了六杯!目的是达到,胃却痛得好像谁正拿着勺在你胃壁上刮,还叫嚣着:“疼死你!”

      打那以后我就厌恶起这种舶来品,即使有人说他代表一种生活方式。

      可是我却经常光顾这里——阳光咖啡屋。不为这里恰当的阳光,不为这里安静的音乐,更不为这里缭绕的咖啡臭,只为了那道让我魂牵梦萦垂涎三尺的——吉普赛的眼泪——冰淇淋。她有着淡淡月牙□□人的光泽,有着浓浓香草味混着的几粒种子……一口咬下去,软软甜甜、口颊流香、沁人心脾,就像把月亮也一并给吞了!我喜欢!只是没有满屋折人的咖啡味儿,不知会有多好!老板怎么舍得委屈这样的美味?倒不如把“咖啡屋”换成“淇淋吧”,也不至于暴殄天物。

      每个周六下午4点准时坐在这里品尝“吉普赛的眼泪”几乎已成为我的习惯。就着一杯冰淇淋我可以坐到5点,然后再点一杯品尝掉半小时。一周的荣辱就统统脱离我的躯体自谋生路去也!

      喏,5:30,该走了。

      不消我去招呼,那个围着围裙的老板兼招待“大叔”已然站定我面前,突破满脸胡茬儿的狙击露出“八颗牙”的微笑:“三十六块半!”相当熟稔的向我伸出厚实的大手然后给我票据:“慢走,欢迎再来。”其实我知了,他快要僵到抽筋儿的笑脸背后有什么深长意味:“快走,别来了!”我了的。

      “嗯!一定!Bye!”也冲他露出八颗牙外加半截儿舌头,一身轻松,甜蜜的离去。只是总也不明白“三十六块半”的“半”从何而来。

      “明天下雨,别忘加衣!”嘿!这“大叔”还假猩猩?

      我从来没有爱的冲动,男人,我见过的男人没有哪个让我有“对,就是他!”的预感,更别说燃起爱的火花了。可是当那天我走出“阳光”不经意的瞥见他后,我知了,我完了。怔愣在原地任他擦过我身边进入咖啡屋,在他阳光也似的气息消失后,我才电击般地回神,迅速冲回我刚刚走出的地方急切搜寻他的身影。啊,有了。从来都不相信世上真有如漫画中天神般的男人。真的是剑眉星目高鼻梁,外加一张完美的嘴唇。GOD!为什么偏偏他的五官如此的“黄金搭档”?sorry,黄金组合?

      哎呀!谁?谁挡我赏美的视线?!我怒发冲冠。

      “小姐,你落什么东西了吗?”围裙大叔露出惯常的八颗牙。

      “没啊?噢!我还想要一个冰淇淋。”说着我已转向窗旁的一张桌 ,这是“赏美”的最佳地理位置。待我坐定再看向他,咦?何时多了俩老外?刚才来的吗?还是他们一直就在那里?

      ……管他的!反正别妨碍到我“猎美”就好,当然是用眼睛。

      我觉着吧,他要比道明寺司更为温情脉脉,但比起花泽类又刚气许多,好像还有一丝美作玲的味道……没错!那坏坏的笑。

      “冰淇淋!这是今天最后一个。”围裙大叔“咚”的放下,扭头边走。嘁!哪有服务生这种态度的?管他的,别扰到我的“猎美”就好,用眼睛啦!

      剜起一大勺“吉普塞的眼泪”填入口中,等着它化掉。咦?他的动作好优雅,一点也不做作,一举一动都充满了王子的感觉,好像山田堂太郎呀!不!不像那个“穷光蛋”,应该像御村才对!没错。嗯……他为什么没有感觉到我的眼神呢?十万伏特也没“电”到他吗?喂,王子,别光顾着跟别人说笑好吗?也转过来see我一下!一下就好,又不会少块儿肉。看来不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别人的目光。漫画的爱情果然不能全信。或者他太迟钝?

      妈呀!我的心紧了一下。接着就条件反射般的从座椅上弹起,一不小心绊倒桌脚,很糗的匍匐倒地,一点都不拖泥带水,跌了个惨。鼻头好疼!好像,不,确实流了鼻血,这时才痛恨起为什么鼻子总是比较突出?看着手上沾满的鲜血我在想:我也许是个“春蚕到死丝方尽”的作家,如此“沥血”,而这一切全拜那个“王子”所赐,没事儿干嘛转向我?害我吓一跳!

      “没事吧,小姐?"

      讨厌,这还叫没事?我负伤了呀!这个笨阿叔,“你没长……”硬生生吞下“眼睛”二字和并着吞了一口血,“没事儿,没事儿……”

      “你低下头吧,这是纸巾。”天哪!这个男人怎能这么好看?还有他身上阳光的气味是怎么回事儿?还有富有磁性低沉的嗓音。他笑了!他冲我笑了!!噢,我的心脏干嘛跳得那么快?浑身的血液一定被挤到脸上,不然怎会那么烫?我要晕了。世上仿佛只剩他和我。GOD!

      那次之后我就有幸结识了他——白天磊——一个有如阿波罗的男人,并且成功打入“敌人”内部。我才知道他家就他和老妹两人。

      我喜欢他的家,没有华丽却很格调且实用。

      我也喜欢他妹妹——一个如月亮般柔美的女孩儿,好像还有些“冷”,我可没说她对我冷淡噢?如果白天磊是阿波罗,那白天淼这个小女人就是月神戴安娜了。真是佩服他们的爸妈。

      可是,我不喜欢白天磊把我介绍给他唯一亲人的那番话:“水水,这是安心,以后会常来我们家做家事。”

      没错!我算他们家的钟点工。不过只有下班后才会来。反正在这个城市也没什么亲朋,有他们陪蛮好。

      又可是,好像总是安心我在陪水水,白天磊经常不见踪影!哎呦,我这样累死累活的义务劳动到底是为了什么?怎么连一丁点儿甜头都没有?死白天磊,露个面会死呀?!老这样,你怎么有机会让我彻底爱上你?笨!

      “吃饭啦!!”讨厌!“你干嘛?”眼瞅着水水那个女人像在避雷一样小心的绕着我走,一把无名火烧得更旺!

      “心儿,你心情不好?”她像在太空漫步一般,小心翼翼的坐上椅子。

      会好才有鬼咧!“没呀?我有什么心情不好的。”

      “哦!”她接住我递过的白米饭,就着一桌好菜大块朵颐,完全失了“月神”的形象。

      “你索马里饥民呀!”我朝天翻个白眼,“慢点儿吃,没人跟你抢!”

      “当然没人跟我抢!”她又夹一块儿鱼塞入口中,含混中说出一句非常刺耳的话,噎得我再也吃不下一口饭,“反正我哥又没在。”

      “……”我究竟在干嘛?两个月来天天来这个白家做白工,却与男主人一点儿进展也没有,我以为他认为我是合适的女主人才带我来的。

      “心儿,你爱上我哥了对不对?”

      狠狠瞪她一眼,死女人,“谁说的?你哪只眼睛看到?”

      “哪里用得到眼睛?”她打了个嗝,“我用脚趾头想就知道!”说完飞也似的逃离“现场”,我的“小安飞筷”也扑了个空。

      她在那边厢狂笑不止,恨的我牙痒痒,“白天淼,你皮在痒是不是?!”

      “心儿,你好可爱!”

      可爱?“可怜没人爱吗?”我幽幽的叹口气,命运真是多舛。

      “你呀!”她挤过来我的椅子上坐下,“知不知道为什么你每次来我哥都不在吗?”

      “上班呀?”你白痴吗?

      “你才是白痴!”她会读心术!“你这个女人都下班这么久了,他又怎么会加班到现在?”

      “……”没错呢!也不可能天天加班吧?连周日也是?

      “真相只有一个!”喂喂!别学柯南呀!

      “……”什么?

      “这里根本不是他的家。”

      “啥???!”我知道啦,我的声音是差点儿戳破屋顶!可是实在太让人震惊!“他不说这是你们的家?”

      叫做水水的那个女人取出捂住耳朵的玉指:“没错呀?我又没嫁人,这里又是哥哥买的,他怎们不能说这是‘我们’的家?”

      “……”我……上当了?“那他住哪?怎么不见他来看你?”

      “西城咯?那里有他的公寓。我有空去看他。”

      “那他凭什么让我给你做保姆?!”天杀的!

      “咦?不是你要求的吗?”

      “我……我以为他会在呀?”该死的,“我不干啦!”

      可恶!可恶!!可恶!!!这个天杀的家伙,竟然…利用人家两个月!!救命~!我的心要碎了!!救命哪~~!我的眼泪要掉下来了~~我不要哭~~!

      我风也似的逃离那个“魔窟”,一劲儿往外冲,待我停下脚步抬头却见“阳光咖啡屋”那几个字。哼——我怎么不知不觉跑来这里?感觉好久都没来了。上去坐坐吧!

      “欢迎光——诶(ei)?你来啦?”围裙大叔“状似”快乐的“跳”到我眼前:“好久没来了!”

      嗯?我盯着他,似乎真的很高兴,我什么时候这么受欢迎过?第一次来时可也不见他这么夸张。

      “吉普赛眼泪?马上就好!”说着转身离去。

      我环顾一下四周,人不是很多。如果周日都这么惨淡……我怀疑围裙大叔撑得了多久?找我最喜欢的地方坐下,没多大功夫,大叔已将“眼泪”摆在我面前。是我眼花吗?今天的好大份儿!上面还有花瓣——玫瑰花瓣。更诡异的是——大叔竟然坐在了我的对面!!!

      剜了一大勺喂入口中,味道还是很好。不过……

      “大叔,你不用招呼客人吗?”

      “哦,现在客人不多。”

      “也是。”又塞了一口,真是凉了去了……“你干嘛老盯着我看?大叔!”

      大叔明显的皱了一下眉头,“我有那么老吗?才三十而已!”

      三十?骗人吧!那一脸的胡子可不是盖的,“是很老了。”至少比我老。

      “也许是我络腮胡子的缘故吧!”他用手捋了下下巴上的胡须,这个小动作让我顿觉再也吃不下去。

      “你怎么好久没来了?”

      我瞟他一眼,“你不是不喜欢我来嘛!”

      他噎了下,“好像吧……”好像很难过。

      “大叔……”

      “叫我大罗。”他露出八颗牙,打断了我,“你要说什么?”

      ……说什么?一打断就忘咧!白了他一眼,这个欧吉桑很傻呀!

      “我全名罗正道。”

      噗——抱歉……

      “今年而立了。家在海南,一个人来这里闯,也有六七年了。算是白手起家吧?”

      也是外埠的?顿觉对“罗正道”大叔有了几分亲近。

      “我还是独身一人。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又多了一分,“你叫安心是吗?”

      “你知道?”我指我的名子。

      “哦,有一次不是捡到你的身份证吗?”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白天磊,天杀的!你有和我这样聊过吗?可恶呀!我怎能便宜了他?白做了两个月的煮饭婆!不行!得向他讨回个公道!“我走了,埋单吧!十八块半的半,嗯?”我揶揄他。

      “不、不,我请客。干嘛走?才二十分钟。”

      “咦?”我好诧异。

      “对不起。”他傻笑一下,“你下次还来吗?我试出一种新口味,你一定要来尝尝。下周六,我等你。”

      看他的样子,就差一句“不见不散”了。

      “3KU,Bye!”

  • 作者有话要说:  很早的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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