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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

  •   无事一身轻,家里的事情解决了,顾言也算是放下心里的一件大事。只是经过这事情,顾言也成长了许多,真真实实看到了自家与宁琛家里的差距,从前不在意,现在却不能不在意了。他喜欢她,他爱她,他不想成为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他要保护她,他要有能力保护她,守护她一颗纯净的心。
      宁琛虽然被保护的很好,从小到大过得都是顺风顺水,但她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而她又能够做到知世故而不世故,也实属难得。
      宁琛一如既往的上课认真听下课认真写作业,不请家教不做课外题,但是她很注重课本的内容,每节课上完都会在课间复习老师讲过的内容加深记忆,这于她来说是事半功倍。对于历史地理政治更是细致,不放过书上的每一个角落,当天上完课必定会背熟当天的内容,然后在写完作业之后整理笔记。
      每次写对应课时的历史作业之前宁琛习惯把对应的知识点都背熟,写作业于她就如同考试,从不翻课本,若是有内容记得不清或者简答题的要点写的不全,写完作业之后才会翻书加深记忆。地理政治也是如此,是以每天写完作业,她都要整理笔记,将文综三门课的大问题收录于三个笔记本中,收录的时候也是不翻书的,先将所有问题写在本子上,然后自己默写出来,时间有限,她写的简略,有些甚至只写了关键词,然而足以。
      高二开始功课已经有些紧张了,要整理笔记要背知识点,宁琛也无暇在看一些课外书了,这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折磨,幸好历史政治的一些资料还能让她过些书瘾。
      对于记忆,宁琛总是会反复的看,这世间哪有那么多过目不忘的人,她的记忆力还算好,只是文科要记忆要理解的东西也实在不少。从小养成的好习惯,一如背单词,文综也是相似,今天的内容今天掌握,第二天掌握了新的内容之后又会复习第一天的,第三天又会复习前两天的,第四天复习前三天的,第二个礼拜依旧如此,第三个礼拜在重复看第一个礼拜,整一个月之后复习整个月的内容,如此往复,宁琛对于学过的知识点可谓是倒背如流。
      对于理综的三门课,她并不是那么重视,却也不放松,高二下半学期有会考(忘记会考的准确时间了,我记得我那一届是三门三门分开考的,考了三次,因为记不起准确时间,就当九门一起考吧(/≧ω\)),会考于她来说也算重要,九门功课若是全A,将来能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有点像保送?不过好难考的,从前我们班有同学参加过复旦的自主招生,然而没考上_(:з」∠)_)。好在会考并不像高考那么难,考得都是基础,只不过每年全A的学生也并不多,市二中这样的重点高中,每届也只有五分之一的人能拿全A。
      顾言最近可以说是学到忘我,学到gao潮,学到窒息。简直不放过任何时间,除去陪宁琛去食堂吃中饭吃晚饭散步,其余时间都用来学习了,连中午都不回家午睡了,吃完饭送宁琛回宿舍之后,便回教室写作业,累了就在桌上趴个十几二十分钟。晚上回到家洗漱完仍旧坚持学到十一点半,每天晚上他一躺下就能睡过去。
      顾言曾问过宁琛对于将来做何打算,他以为她会选择念工商管理或者学经济,毕竟陆氏那么大的企业只有她一个孩子,可她的回答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宁琛说,“我想拯救我们的文化。”她的目光飘得很远,有对前路的未知也有对自己理想的坚定,还没等他看清她眼底的深意,宁琛却忽地笑了,清澈纯粹的目光看向他的眼里,“会不会觉得我很可笑?”
      “不会!”顾言的生理反应快过他的脑子,“我相信你,如果是你,一定可以的!”阿姝,如果这是你想要做的,我将会竭尽全力地支持你,这条路我一定陪你走到最后。
      宁琛笑了,如同黑夜里闪烁的亮光,她就是这样的人,能够让人不由自主的被她所吸引,能够让人信服。

      顾言喜欢软件,得空的时候偶尔会自己写个代码,他也有自己的目标自己的理想,将来他一定会和宁琛一起考上她想考的大学,为此,无论付出多少努力,都是值得的。
      期中临近,文科班开始了互借笔记的风气,显然宁琛的笔记是其中最受欢迎的,被借的频繁了,笔记本每天在她手上就一个晚自习的时间,都让她产生了这笔记是她从别人处借的错觉。
      文科的笔记不少,且每天都有新的内容,大多数同学都来不及手动抄写,况且想借宁琛笔记的人太多了。最后不知是谁起了先例,大家都去学校的书店复印了,不只是二班的学生,连带着一班和三班的学生都跟起了风,结果就导致书店的复印生意最近十分火暴,每天中午下午过去都能看到不少学生在排队。
      程若笙得知了之后还调侃宁琛,“路明书店的老板得付你工资啊。”
      宁琛没想到自己的笔记会广为流传,不禁有些担心,倒不是怕同学获取了自己的劳动成果,而是怕自己的笔记有不足之处误导了大家。于是便把三个笔记上交给了各科老师,请他们帮忙检查有无遗漏或错误,得到了老师们的首肯之后才放下心来。意料之外的是,三科的老师都十分欣赏她的笔记,竟然也拿去复印了,说是可以作为参考,令她有些哭笑不得。
      最后班主任在课上发了话,“最近有很多同学都在借阅别人的笔记,我不是反对你们相互学习,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全数借鉴别人的就是不明智的做法了,希望大家今后上课都能认认真真记笔记,下了课之后大家可以交流交流,明白了吗?”
      班主任都这么说了,上课不记笔记就说不过去了,结果班上就引起了一股“上课认真做笔记才是学习认真”的风潮。
      宁琛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而前边的程若笙最烦这种,觉得这股风潮实在是太形式主义了,做给谁看啊。
      因为老师们都要求做笔记,连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都来凑热闹了,英语老师还要求每个学生做一个错题本,把典型的例题的错题抄在一个本子里,用于巩固知识点。
      “真是没意思。”程若笙和宁琛、罗语婷、刘皓等结伴出来逛文具店买新的笔记本,吐槽道。
      宁琛边听她吐槽边挑选笔记本,她有点强迫症,连摘错本都要选自己最满意的本子,她不愿敷衍老师浪费时间,要做便要做好,况且做这些对她自己也有帮助,没必要敷衍。
      刘皓说:“还是理科班好啊,咱们文科班的笔记简直多到记不完啊,听淑华说,下周开始咱们班每周要写两篇英语作文,想想就暗无天日啊!”
      这话一说,程若笙便怼了过去,“那你不读理科。”
      刘皓一时语塞,抓了抓头发没说话。
      惹得一众人笑了起来,不过文科班跟理科班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画风。
      前两天在食堂遇见路里的时候,两人边吃饭边聊了一会,路里也是想考重点大学的,所以他很努力,用他的话说就是,“刷题都刷成了一只废喵了。”
      周一上英语课的时候,周老师难得笑眯眯的,程若笙一看就知道没什么好事,转过头看了宁琛一眼,“噩梦要来了。”
      上课之后,周老师眯着眼睛笑了笑,“从这周开始,我们班每周写两篇作文,都要上交,每一篇我都会认真看,所以你们知道的,不许粗制滥造。”
      所以,他们真的要开始每周写两篇英语作文了。
      幸好多买了几个笔记本,刚好派上用场了。宁琛在其中之一的封面写上“英语作文”四字,然后开始第一篇英语作文。
      继英语老师之后,语文老师也参和了进来,原来两周一篇的作文也改成了每周一篇。
      宁琛看的书多,看的新闻更多,去过的地方也多,随随便便就能写出一篇作文来。
      罗语婷就觉得没什么好写的,学校的生活十年如一日,住校时间长了,更是没主题可写,哪有那么多东西可写的,偶尔语文老师来个命题作文,她能高兴半天。
      不知不觉,期中考试就这么来了,他们已经经历了两次大考,这次的期中考试同学们倒是不那么紧张了。
      成绩出来之后,宁琛依旧位居榜首,且超过年级段第二名好几十分,每一门功课都难以挑出错来,连文综这样有变数的学科,主观题她都能写的八九不离十,阅读能力、理解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可见是十分出色。
      这半个学期来,顾言的努力也没有白费,他聪明,可这世上比他聪明的人千千万万,只有更加努力才能数一数二。这次的成绩出来后他的班主任有些惊讶,排名直升到了年级段二十名。这个成绩于他而言是意料之中,他都这般奋发图强了,若是没有二三十名,那他也无颜见他家阿姝了。
      期中考试成绩下来之后的周末,两人难得没有泡在图书馆,而是去了情人岛看银杏。十一月的Z市已经到了树叶渐黄的季节,陆氏在规划的时候将其中一块地种上了银杏,如今正好是叶子金黄的时节,宁琛也想偷得浮生半日闲,便邀了顾言一同去看。
      顾家的司机载着两人到情人岛的时候却被拦了下了,宁琛也有点懵,打了电话给她妈妈才知道岛如今是私有的,进去要买门票。
      “你在外面等一会,我让人出来接你。”宁妈妈说完便挂了电话,又一个电话到总经理处,让他接待自家女儿。
      宁琛坐在车里看了看顾言,顿时觉得有点尴尬,这情况她也是始料未及啊。
      顾言可没管宁琛心里的想法,专注地把玩着她的一缕长发,执到鼻尖嗅了嗅,心想阿姝头发上味道真好闻,似有些陶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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