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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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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正在金城的怀里睡得四仰八叉,而金城粗糙的手指上绕着金英柔软的头发,发梢在他锦缎一样的头发上清清拨动,就像是在一条蜿蜒的漆黑小河上用绸子撩水。
金英动了动头,在金城身子上蹭了蹭,惺忪的睡眼透过晨光看见的是金城琥珀色的剔透的眼里若有若无的温柔笑意。
“哥哥,”刚刚睡醒,金英的声域还没有打开,用着软绵绵的声调唤着金城,“今天哥哥能陪我玩吗?”
少年的嗓音软绵却不粘腻,柔柔地搔在金城心间,就像被刚刚在金英的长发上轻轻扫过的发梢羞怯地触碰了一下。
金英只看着金城表情随着他的话语落下便是一怔,随即刚刚他眼里流露出的令金英心里暖暖的神情也隐在男人的眼里消失不见了。
金英歪了歪头,水莹莹的眼睛紧锁着金城的表情,脸上不自觉的出现了些许困惑的神情。
“要过冬了,小英,”金城缓缓开了口道,“我得去猎几个大家伙回来。”
“大……?”
“嗯,小英在家乖乖自己玩。不要随便给哥哥以外的人开门,哥哥会跟隔壁刘婶婶说一声,让她照顾着你点儿。”
“刘婶婶?”
“乖,过会儿我把半只狍子收拾收拾送到隔壁去,哥哥今天走很远回不来,午时你若饿了,刘婶婶会做吃食给你,吃热乎乎的胃会舒服。”
金城看金英乖乖点头,心里略松了松,又把自己一人在家的种种事件交代了一遍,金城才止住话。
“小英,先起身吃晨食。”
昨天夜里剩下的菜汤美美地泡了饭,金城又给金英拌了一道小野菜,看着他饱饱的吃了一顿。
东西都收拾好,金城在金英欲语还休的眼神下吻了吻他的眼睛,提着半只狍子去了隔壁。
金英贴着门缝站了许久,方才看见金城完整从隔壁出来,只是手上提的狍子已经不见了。
眼看着金城的身影愈远了,金英把手扒在了院子的大门上,眼睛紧紧贴靠着门缝,嗓子里软软地哼出了一个气音:“哥……”
说来也怪,按理金城绝对听不见门缝后的细弱声音的,可金城却偏偏在拐角处腿脚顿了一顿。
门里,金英睁大了眼,色泽粉嫩的指甲抓在门板上,发出了“咯”的一声。
金城在转角顿了一顿,然后继续走了。
金英的大眼睛有些失望地合了合,把点着的脚尖放下,踢踢踏踏地乖乖回到了屋子。
金英拿起小风车,前后快速的移动,风车呜呜地转了起来。
过了不久,往常珍爱的小风车对金英没了吸引力。金英勉强摆弄了两下,有点难过地把小风车放在一边。金英看了看四周,拿起桌上的小果子,咔嚓咔嚓地吃掉。
吃完,看看自己鼓鼓的肚皮,跑到院子里把手洗了个干净。
回来的途中看到屋子外面搭着一小块金城洗干净了的抹布,金英眼睛一亮,拿起小抹布,把他能看到的摆件通通拭了一遍。擦完屋子,金英看着脏兮兮的抹布撇了撇嘴,从蓄水的大缸里舀了水出来,冰着手把抹布搓净了晾回了原处。
金英觉得自己的两只手冰冰的、麻麻的,不自觉眼里便有了泪意。看了看早早的天色,金英板着脸回到了床上,只着里衣,仰面躺好,慢慢的竟是睡着了。
此时金城身上沾了些草沫,正趴在一处密林里休息。近冬,天气愈凉,眼看着寒意渐渐逼人,金城有些坐不住了。每逢春秋换季的时候,金英都会病上一场,虽然觉得金英病愈后身体好了不少,然而毕竟有备无患,家里的余银置办了炭火钱后,禁不起金英再大病一场了。为了金英娇贵的身子在严冬里的保暖问题,并且让家里能再宽裕一点,金城安置好金英,拖着弓箭往密林险岭中谨慎潜行,途遇小型的动物譬如野兔之流金城通通没有动手。
金城想狩猎一只大家伙。
大家伙意味着警觉性更高,武力值更高,因此一旦招惹上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不死不休的局面了。金城决定一天不开火,吃些干粮就着清水,免得沾染血腥味,烟火味。毕竟不少野兽是以嗅觉见长。为性命由,再谨慎也不为过。
金城咀嚼粗砺的干粮的时候,金英被院子里咚咚的敲门声叫醒了。金英披上外衣,迷迷糊糊挑开了门栓,门外喧嚣了一会儿的人已不见踪影,只留下地上一个盆子,饭菜混在一起。一小抓绿菜配上两块水煮肉,倒是还冒着热气,这便是金英今日的午饭了。
金英弯下腰,触了触盆沿却觉指尖一痛,迅速收回来一看才发现嫩白没有血色的指尖已经被烫红了。金英蹬蹬蹬回屋抓起了小抹布,小心垫着盆沿把他的午餐弄回了家。等到金英把盆子放好转身出来关门的时候,隐约听见隔壁有妇人念念叨叨的声音,道:“就他家的傻子金贵,什么活计都不做,还天天变着花样吃午食,晚上还要再吃一顿。呸,壮汉子也没有一天吃三顿饭的,地主家也就取点吃食垫吧一下,就那痴货还论时辰有讲究,还挑荤挑素?有他顿吃了就得了,真真,金大都让他拖累死了,总病总病,怎么没见他腿一抻真的死呢!怎么还不死呢!”
隔壁发-泄似的絮叨声渐渐低了下来,约摸着那女人是去了里屋。
金英有点茫然,他听得出来这是在骂他,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他“怎么还不死呢?”。
怎么还不死呢?
天庭之上百花弄草的孱弱体魄被三千谪仙棍打得仙骨分离,没了仙骨;仓惶落下了雷霆浩岚,毁了仙躯;踉跄坠入人间界,几近魂飞魄散化为虚无。冥冥中只有那窄窄一线生机,他,不该抓住吗?如果他没抓住他就死了。他抓住了,那不就应该好好活下来吗?
那为什么,有人问他怎么还不死呢?
语言是种挺奇妙的东西。一个人张开嘴,动动唇舌,一串串意味不同的话就可以源源不断的喷涌而出,让说话者心胸激荡,豪情顿生,颇有种挥斥方遒的感觉。
——怎么还不死呢?
这句话挺简单,但是很充分的表达出了话者浓浓的企盼:快去死吧,你是该死的!
金英不认识刘家婶婶。原来的金英记忆里也没有多少近邻的影子。她的随口咒骂,并没有真的动摇金英的心神让他真的去死,但是今天这个场景却印在了金英的心中——确实是有人真切的想他死的。
菊花这种花脱俗、高洁,又代表着长寿绵延,本是挺讨喜的花,可是花种千千万,迁客骚人常常偏爱菊花。“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花中隐逸者也。”菊这种花,被那些诗人才子吟咏着吟咏着,花朵就慢慢缠满了多愁善感的敏感心肠。
金英前尘虽是仙,却不通世事。你大声说他一句傻子,他也是当得的——他什么都不懂。
会笑,会撒娇,会耍脾气,这都是金城教给他、宠出来的。
金英其实不太懂“哥哥”代表着什么。
金城对他好,要他叫了,他便听话地叫了。
那是他漫长也短暂的生命中最温暖的光。
金英曾经以为牡丹会是那个陪着他看尽岁月流转的人的。毕竟牡丹她对他们是真的不错,不然其实仙界的百花之王也并非真的是非她莫属的。——后来,牡丹对着他的求救避开了目光。金英漫长生命中还未萌发的什么东西便悄无声息的消散了。
悄无声息到,金英自己也没意识到。
那已经是遥远的过去了。
如今,孑然一身的金英也有了牵绊。哥哥。金英喜欢这么叫他,喜欢他温柔的眼神、温暖的拥抱、灼人的体温,喜欢他在他身边的每一刻。那是一种菊花绽放在大地宁静的一隅的无比安心的感觉。仿佛灵魂的归所,有着无限的安宁。
金英锁好门,回到屋子里,拉下外套把冰凉的躯体缩进了被子。
真冷。
金英戳了戳放在小桌上的菜盆,仍温着。他伸出筷子,一点一点认真地把所有饭菜都吃到了肚子里。果然,肚子里有了热的食物身体便不再冰冷了,只是在胃口不佳的情况下吃了太多,胃部胀胀的有些难受。金英平躺好,自己用手轻轻按压着肚子,慢慢的又闭上了眼。
该睡觉了。睡醒的时候,哥哥就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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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追寻着野兽的粪便和脚印,锁定了范围。捕大型的猎物若是能多观察几天,倚陷阱之力,便又能多三分胜算。可是金城家里有个金英要养。金城几天不回家,金英便要在家里苦捱捱地饿着几天。金城对金英的照顾从来都是只要有条件就不假与他手。金城没有太多的时间跟山里的猛兽耗着。
金城瞄中的猎物是只熊。
粪便是隔夜的,脚印也不止一排,有植物被霸道的折断,这里是熊经常出没的地点。
金城看看天时,舔了舔嘴唇。没错,是独身的一只熊,即使正面遭遇也能逃得掉,性命无忧,便放手去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