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是比看文难很多的事情,三五分钟看完的文字可能要写几个小时,有时候几个小时也不一定写的出来。
《相伴一生》还好说,因为写的同人,人物性格什么的有差异也差不远,写起来也比较顺手,除了打字难一些,实在很有成就感。起码我一分钟打字二十生长到了三十,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进步不是。其实因为我的打字速度很是自我嫌弃过,而且也很害怕,现在的打字速度就这样了,等我老了,得了帕金森病,那岂不是一分钟二十个字也打不到?实在杞人忧天的厉害。
《一见如故》因为只有三万字的存稿,因为工作忙的原因,存稿箱告罄就开始裸奔,裸奔的时候就不在乎是什么样的姿势,因为原本的构架基本是很难的,人物有了,但是我是历史废,猛的去写这么多的历史人物,起码一点儿要稍微了解下这个历史人物,还是很艰难的,就高中那点儿文言文基础去看史料,云里雾里的根本看不明白。
既然看不明白那就天马行空的编造吧,编造也很难,人物他是活的,编造不成功的话这个人是一点儿特色就没有,算是体会了编造一个谎言,然后要用十个谎言去圆它,所以写到这里连本来的构架都抛弃了,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说不定就完结了。
因为看多了弃文,实在是不敢弃文,弃文是很容易的,懒惰不写就是了,但是我想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