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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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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这么说再见了。
我很惊讶自己在放弃了一些很热爱的事物后,竟然能这么平淡的说再见。
写完这段话后,右手手指尖锐地疼痛起来。可是当我抬起手,想捕捉疼痛的根源时,它却消失的无影无踪。于是眼神空洞,固执地盯着右手,手指落空,徒劳无谓地蜷着。
感谢安心停留在某一时刻的热度。
我发现车上真的是一个非常适合回忆的地方,特别是在你遇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时,你的心情就回像从三千米的高空迅速的俯冲下去,直楞楞地撞击在冰冷的地面上,然后那些往事就像得到重生似的,一股脑地出现在脑海里。让你以第三人称的身份,把它抽丝剥茧的欣赏一遍、两遍、三遍……直至找到能让自己安心的侧脸。
有时候回忆总是能牵扯出很多已经淡掉的味道,而时间能在味道里停顿。
他们说眼睛是不能穿透黑暗的。可是声音却能无限延长。就像一条射线,给它一个起点,它就能满世界旅行。所以当这个世界出现了音乐的时候,黑暗便脆弱的不堪一击。音乐穿透黑暗的感觉,如同光滑的皮肤被锋利的刀刃硬生生的划出了一条口子,然后热情的鲜血喷涌而出,迅速的占领了整个世界。
因此,我有了一个不怎么好的爱好—喜欢在深夜写作的感觉。
因为我的眼睛无法穿透黑暗,所以我只好开这着20W的台灯;我讨厌夜的死寂,所以我听着音乐。然后,我用笔尖给自己和故事里的人创造一个热闹的空间,让他们陪着我笑,陪着我闹,陪着我感动。而在黑色的幕帐里,谁也不会发现我曾经那么脆弱过。因为在天亮以前,我会毫不犹豫的将它们杀死,以此换来我的安心。就像在空中做自由落体运动,迅速、刺激、毁灭……
我对此乐此不彼。如果说这样的行为是一种病的话,那我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但我却如一只小蚂蚁得到了一点微小的食物般心安理得。
我不可思议的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一首MV连续听了40遍,看了40遍。我打电话给loulou这么说到。
她哑口无言。
几秒钟后,她破口大骂说:“你这个小王八羔子,三更半夜为了这点破事,就打电话来扰我清梦,你是不是吃多了撑着了!”
我说:“我还没吃呢。”
于是,我马上听到手机里传来“嘟、嘟、嘟”的声音。
一瞬间我想到了贞子,便不慌不忙地跳上床,用被子盖住头,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