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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夏季的赫斯特岛是最难熬的季节,尤其是七八月份,白天的平均温度都高于四十摄氏度,在太阳的炙烤下,每一颗砂砾都滚烫得闪烁生光。哪怕是生命力最顽强的野草,也抵不住太阳这整日的暴晒,叶子都卷成了细条。连海鸟都张着嘴巴歇在了岩穴里,懒得再飞到海面上去觅食。

      此时正值正午,恰是海面最平静的时候,木质渔船最禁不起暴晒,都缩在背阴处的港湾里。而在赫斯特岛的北岸,有一条长达一公里的长堤,像一条巨臂伸向南海海域。而在这长堤码头周围,星罗棋布地停靠着各种船只。此时这里不比清晨和傍晚那样繁忙,只有一只挂着骷髅旗的船还在为出航进行着补给,十来个赤着膀子的海贼,来来回回搬运着货物。

      一阵腥咸海风刮来,卷起一股子热浪,火烧火燎的气息令人感到窒息。那些还在烈日底下忙碌的海贼,被阳光烤得汗流浃背,海风吹干汗水在皮肤上留下一层黏腻的附着物,用手一搓,还能得到不少盐粒结晶。

      在海风的鼓噪下,那面海贼旗有气无力地飘动了几下,隐隐约约能看到骷髅头周围的金色头发以及旗帜背景色里的船舵。船上的桅杆上吊挂着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个头两米有余,身形细长但挺拔,汗水浸湿的黑色短发上压着一顶鸭舌帽,帽子外面还套着一层帽子,那是他的灰色连帽外套,因为倒挂而垂露出力量纠结的精壮腹肌,在阳光的直照下,闪射出古铜色的光泽。他的神情阴郁,满脸都是汗水,嘴唇干燥而发白,因为许久滴水未沾,喉结躁动地上下移动着,眼睛隐藏在帽檐的阴影之中,似狼一样半眯着。

      这样的刑罚在海贼之间很常见,名为“吊桅杆”,就是把绳子捆在受罚者的腋下,并把犯人吊到主桅的顶上。不管天气如何,也不管海面上的情况怎样,这一吊至少是三天三夜。比起直接摧残犯人身体的“四十缺”和“猫九尾”,“吊桅杆”更加折磨意志力。在这炎炎烈日的海面上,没有一丝遮挡地暴晒着,这样刑罚显得尤其致命。

      “乖乖,不是说三天吗,这都五天了,也没人送钱来,不是说是贵族吗?”

      “可不是,奥古斯特公爵的长子,其他岛可没有这么大的长堤码头,听说这还是当初那老头出钱修建的。”

      “诶,大副,你说会不会是船长那一刀太过厉害,那老头已经一命呜呼了?”

      “浑说,史基的那一刀可根本没落在要害上。不过你小子倒是说对了一半,刚才史卡雷尔打来电话,说那老头三天前就已经死了,爵位都由他的小儿子继承。只怕是那个老女人动了手脚,呵——”说话的正是船上的大副,名为印第戈,二十出头的年纪,一头蓝色的头发,呈搞笑的爆炸状以耳际为中心向外发散,他慢腾腾地从船舱里走了出来,走路的时候发出“噗呲噗呲”的声音,就像是放屁一样。甲板上的水手们因为拼命忍笑而故作严肃地紧绷着脸。

      印第戈顶着火辣辣的太阳,懒洋洋抬了下眼,看向吊在桅杆上的人,有些意味深长地言道,“她这招‘借刀杀人’玩得够狠,用一百桶朗姆酒就给自己的亲生儿子换了一个爵位。”但是让他失望的是,桅杆上吊着的少年,阴沉沉地闭着眼,似乎对这周围的一切都无动于衷。

      “乖乖,那老女人心可真黑,当初就不应该把那个老头放走。”

      五天前,飞空海贼团的船长金狮子史基闻着醇厚的酒香,就带着海贼团打劫了一艘商船,哪曾想,这艘船来历还不小,竟然是赫斯特岛的贵族。那贵族老头倒是硬气得很,伤成那样手里都还握着刀,怎么都不肯倒下。最后船长烦躁得将人给绑了,吊挂在桅杆上,派人去奥古斯特家族换酒。最后这老头的夫人和他的长子,带着家族里全部的一百桶冰镇朗姆酒赶来了。只有一百桶,连大副都觉得不满意,不过酒的味道倒是不错,就提议用五十亿贝利来赎。但是那个老女人说,五十亿贝利需要三天的时间变卖家产,老奥古斯特已经伤重昏迷了根本熬不住,就让长子奥古斯特·萨卡斯基替作人质……

      “不过,说真的,没想到这小子还真TNN的是个硬货。”

      “是啊,这些天一声都没吭,可真TM硬气!”

      “他要是开口求一口水喝,爷估计还真就赏他了。”

      “大副,那接下来怎么办?”

      “玩了一辈子鹰,倒让家雀子啄了眼蛋子,真TN的晦气!那小子已经没用了,等船出航了就丢到无风带里喂鱼,是死是活,就看他的造化。”话还没说完,就听到闹哄哄的声音由远及近传了过来。印第戈有些不耐烦地揉了揉额角,因为这甲板上太阳炙烤的高温,心情更觉得烦躁,转身就准备回船舱歇着。

      “大副——”跑过来的水手浑身黝黑,虽然个子小,但动作却敏捷的很,这时已经一跃跳上了甲板,喘着大气道,“大副,奥古斯特·莫塔拉说要来赎人!”

      印第戈还以为这天气热得他都出现了错觉,但还是屈尊转过了身,“谁?”

      “就是那个老头的小儿子,那个新继任的小伯爵。”

      此时,吊挂在桅杆的少年也睁开了眼,幽黑深邃的眼睛里闪烁着凛冽的光芒。

      “不管是真是假,咱们飞空海贼团可从来没将贝利拒之门外的惯例,”印第戈阴测测地笑了起来,“既然来了,那就让他们上来!”

      他的话音刚落,只听得一阵整齐而有力的脚步声传来,二十来个身穿贵族仆装的大汉已经开道踏上了甲板,分两列站好。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已经从两列中间走出,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这个小男孩五官精致得近乎完美,漂亮得就像个粉雕玉琢的洋娃娃,鼻子小巧玲珑,眼睫毛柔软而又卷翘,黑色眼睛如一汪泉水,清澈透明得没有一丝杂质。但他的皮肤带着病态的惨白,整个人看起来虚弱得很,但脸色平静。在这炎热的夏季,他这一身黑显得格外诡异,不合时宜地戴着一顶纯黑色的绒毡帽,身上穿着也比一般人要厚重得多,脖子上还围着丝巾,但奇怪的是,他的额头看不到一点汗珠,甚至他的身上还散发着冰寒的气息。虽然年纪小,弱不禁风,但他身上却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高贵,让人不可轻视。

      印第戈心底有些讶然,他一眼就看出这小孩患的病。这种先天病症最是折磨痛苦,从出生起每时每刻从未有过停歇,较之最残忍的海贼刑罚还要不堪忍受,但这小孩神色间却未表现出丝毫的痛苦,如此沉静的气质让他眼里也有一丝的动容。

      异样的情绪一闪而过,印第戈又恢复了嬉笑打趣的样子,“我可从来没听说,这个小公爵是个活不了多久的病秧子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老女人瞎折腾个啥。”甲板上的水手也哄笑了起来,没有人会质疑大副的话。在这艘船上,大副在医学方面的论断具有权威性,因为他不仅是一位船医,而且还是一位医术顶极好的船医。

      小男孩抬头看向桅顶,正好对上少年凌厉眼神里的愕然。少年不悦地皱着眉,充满威胁警告意味地望了过去,沙哑而又冷漠的声音响了起来,“我不认识你,赶紧离开!”

  • 作者有话要说:  新作新书着实艰难,还请不吝鲜花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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