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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虐主小说 ...

  •   逃亡,逃亡……
      宅男气喘吁吁,他受不了了,早知今日,他当初就应该多多锻炼。
      当然,主角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要知道主角是因为瘦弱多病被抛弃的。
      一大一小牵着手,在森林狂奔。
      丢失了食物还受伤的大人们非常愤怒,紧追不舍。
      快不行了,真不行了。
      宅男喘了口气,拉着主角躲在大树后,低声道:“你相信我吗?”
      主角仰脸,看着脸颊通红的宅男,幽幽说:“我当然相信你。”
      宅男激动了:“那好,我们不跑了,相信我,他们找不到我们的。”
      主角小手握拳,非常愤怒,但他没有表现出来,老老实实依偎在宅男怀里。宅男抱着主角,感觉到他小小的心跳,心满意足。
      大人追来了,尖锐的声音刺痛两人耳朵。
      宅男抱着主角,躺倒在地上,用自己清瘦的身躯将主角整个拢在怀里,不露一丝一毫。
      大人们杂乱的脚步声近了,主角屏气凝神,宅男呼吸都不敢了。
      大人们无视了地上的宅男,有人甚至从宅男背上踩过去了,宅男忍住痛,一动不动。
      “该死,那小子跑哪里去了?居然敢伤了我哥,老子一定煮了他。”火爆的男人大吼大叫,其他人赶紧制止他。
      “好了好了,别叫了,这种事又不是多么光荣,被人知道我们吃人肉,没好处。”
      “要不然算了,明天还要赶路呢。那小子既然有本事跑,证明他命不该绝。”年纪大一点的男人说。
      火爆男人哼了一声:“你们忘了?我们想吃掉那小子,他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跑掉,是个有能力的人,谁能保证他以后不寻仇?”
      年纪大的男人迟疑了:“可是我们追了很久了。”
      “继续追,他跑不远。”火爆男人一马当先往前冲,大人们纷纷跑向前。
      宅男没有动,他身下的主角也没有动。
      两人一直躺在地上。
      大概半个多小时后,那群人又骂骂咧咧的回来了,没有收获让他们非常愤怒。
      等那群人离开之后,宅男松了口气,拉着主角继续往前。
      “狗蛋,你没事了,没事了。”宅男非常温柔。
      主角仰脸看他,眼神沉沉——他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
      宅男将主角带到一个山洞,可以遮蔽风雨,也可以躲避即将出现的魔。
      “今晚我们住这里好了。”宅男宠溺的揉着主角的头发,主角太小了,他把主角当孩子宠了。主角肯定是饿了,但他不好当着主角的面把东西拿出来。
      主角仰脸看宅男,脸上带出一丝笑容,声音天真:“谢谢大哥哥救了我,可是大哥哥是谁呢?”
      宅男一愣,迟疑片刻,道:“你可以认为我专为你而来。”
      主角眨眼:“可是哥哥,我什么都没有。”
      宅男摇头,盯着主角的眼睛,认真说:“狗蛋,不,天纵,你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主角不明所以:“哥哥在说什么?”
      宅男道:“天纵最重要了。”
      “可是我不叫天纵啊。”主角说。
      宅男抿嘴,主角现在还是狗蛋啊,他得十六岁才取了“天纵”这个名字,代表天下任他纵横。
      “不过天纵这个名字很好听呢,以后我就叫天纵了。大哥哥你叫什么?”主角天真甜蜜的问。
      主角这样一卖萌,宅男就忘记了主角捅人时的狠辣,忙不迭道:“大哥哥叫赵志凌。”
      赵志凌——主角咀嚼着这个名字,似乎要把它吞进肚子里。
      “天纵,别担心,这关过了,你以后就好了。”主角没有经受惨烈的折磨,应该不会变态……吧?
      天纵默默的看着赵志凌,赵志凌自顾自的说:“灭世没出路啊。”
      灭世……不知为何,天纵牢牢的将这件事记在心里。当然,他不认为自己有这个能力灭世。
      赵志凌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拍了拍天纵:“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在呢。”
      天纵抿嘴,今天一天,他先被抛弃,后被拯救,处于悲伤,恐惧等情绪中,确实十分累,逃跑的时候没感觉,停下来就觉得疲倦了。
      “来,睡吧。”赵志凌揽着天纵的腰,将他放在自己腿上,轻轻地拍着。
      静谧,安稳。
      好温馨呢。
      天纵微微眯眼,陷入沉沉的睡眠。
      赵志凌没有睡着,他一直看着天纵。小小的瘦瘦的孩子,如此可爱,怎么有人舍得伤害他呢?

      赵志凌来《灭世天魔》世界的时候,旅游局给了他一万两银子——对的,异世界用的也是银子,作者大大又偷懒了。
      黑子无视技能非常有趣,当他刻意想要人无视的时候,就能做到即使在那里,也没人看得到,当他想让人看到的时候,又能表现出自己的存在。
      两人在山洞将就了一个晚上,等那群吃人的流浪人走了,他们才小心翼翼的往城市去。至于某个妖魔,可能换了另外一个人玩弄吧。总之,赵志凌不去想这个,他阻止不了,他只想主角安全。
      有钱了,一切都好办。
      赵志凌买了一个小院子,所有人是天纵。
      “天纵,以后这里就是你家了,喜欢吗?”赵志凌拉着天纵的手,指点江山。
      天纵眯眼:“很喜欢,谢谢大哥哥。”
      “天纵,别拘束,这是你家。”赵志凌严肃道。
      天纵仰脸,一脸天真的笑容:“大哥哥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赵志凌揉了揉他的头:“天纵,哥哥早告诉你了,你好好活着就是对哥哥的报答了。”
      天纵鼓鼓嘴:“大哥哥放心,天纵一定好好的。”
      “那就好。”赵志凌满意了。给天纵买了房子,买了仆人,然后留点钱,应该可以改变他的命运了吧。
      唉,其实如果可以,他真的想一直陪着天纵,可不成,他只有一年的时间,他不能把时间都花在这个时候。再陪天纵几天吧,等他熟悉了这个城市,就可以去日后看看了。
      赵志凌望着院子里的大树,思绪飘远 。天纵一直仰头看着赵志凌,眼中含着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独占欲。

      赵志凌在天纵身边停留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中,赵志凌带着天纵走遍了城市,并且给他买了一家小小的糕点铺,以保证自己离开后天纵也能生活下去。
      对天纵来说,这一个月真的很幸福。赵志凌对他太好了,一开始的防备被日复一日的宠溺消磨掉了,他开始相信,自己会得到幸福。
      天晚了,该睡觉了。
      天纵老老实实上床,眨巴着眼睛看着赵志凌,等他的故事。赵志凌微笑着看着天纵,轻声述说绝世高手独孤求败的故事。
      赵志凌的声音温温柔柔,伴随天纵入眠。深夜了,天纵呼吸平顺,赵志凌就着月光看着被自己养的胖乎乎超级可爱的孩子,无奈一笑。
      如果时间足够,他真的很想陪伴他,可惜啊……一个月了,他总共才一年的时间。唉,走吧,去天纵长大的时间看看。

      一阵头晕目眩,赵志凌来到天纵二十五岁的时候。
      在小说中,二十五岁的天纵已经入魔了——虽然还没灭世,却仇人满天下,造尽了杀孽。
      赵志凌来这里,就是想知道天纵变了没有。他救了小时候的天纵,还给他留了生存的资本……天纵应该不会成魔了吧?
      赵志凌从人群中穿过,没人看到他。他在一条街上,人来人往很热闹。
      天纵在附近?
      赵志凌伸长了脖子四处打量。
      天纵是主角,主角的长相总是异于常人的,特别的俊美,特别的银发——其实作者写了天纵少年时代是黑发的,然而长大了基因突变,居然变银发了,据作者本人说:银发更像天使呢,呵呵。
      ——俊美绝伦的脸庞,银色的闪亮的长发,确实令人见之忘俗。
      突然,一声爆喝响起:“天纵!你这妖魔!纳命来!”
      噼里啪啦,打起来了。
      赵志凌心头一紧,立刻追过去。
      一大群人在街上围攻一个银发俊美男子,双方打的很惨烈——哦,不对,是围攻人很惨烈,银发男子特别轻松,将围攻自己的人分尸了。
      好可怕!
      断肢残臂,热血飞舞,甚至波及了周围的普通百姓。
      银发男子似乎毫不在意,浑身浴血,嘴角甚至勾起一抹轻笑,仿佛闲庭散步般,杀戮。
      赵志凌捂胸口,退后两步。
      不,不,这不可能是可爱的天纵——他一定认错人了!
      赵志凌哆嗦着退后,想离开战场,明明不该有人发现他的,可那个染血的银发男人却邪笑着看向他,并且婉转多情的喊了一声——
      “赵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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