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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14】 ...

  •   【拾叁】

      生命中总会有无数个擦肩而过,不是每个相遇都能凝结成相守,不是每个相邀都能转化成相知。既然,我所奢求的安逸生活鹿晗给不起,鹿晗所要的放荡一生我赌不起,那倒不如趁早放手,给彼此一个解脱的机会。
      吴世勋送我回出租屋时已是傍晚,夕阳的余晖铺洒向大地。车缓缓停在巷子口,下车时,他很绅士地帮我打开了车门。
      “谢谢。”我觉得除了这句话之外便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他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指尖撩拨开我额前的发丝,然后烙下深深一吻。
      别了吴世勋后,我的心情一直跌到谷底。说实话,准备了这么多天我还是没有想好怎么和鹿晗开口,是先相互责备几句,还是直接挑明说我们分手吧。可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我都无法说出口。
      我没想到我与鹿晗七天后的见面会是这么的令我猝不及防。
      他倚靠在巷子口的电线杆旁,乱蓬蓬的头发和布满青色胡渣的下巴给人一种很憔悴的感觉。
      “那个男人,是吴世勋吧。”他走近我,声音有些沙哑。
      我扬起下巴迎上他那张毫无表情地面孔,倒是不怕激怒他,义正言辞道:“就允许你和别的女人上.床,就不允许我去找新欢吗?”
      他握紧的双拳渐渐松开,眼神一点一点地黯淡下来。
      “当初不是有人说交付给我的那些是无法再赠予第二个人的吗?亏我还信以为真了,看来,这一切都我自作多情。”
      我的心咯噔一下,久久不能平静。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内心忽然涌起一股酸涩,好像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心底作祟。
      鹿晗,我的鹿晗,他变瘦了。
      当我尾随着鹿晗的步伐推开那扇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令我为之惊异。满地的啤酒瓶,随处乱丢的衣服,厨房里堆积如山的快餐碗,还有满屋子久久不能散去的烟味。
      这,就是他这几天的生活?
      我隐约感觉到有一双手环住了我的腰际,从背后将我抱住。鹿晗将下巴抵在我的肩上,我听到他恳求的话语:
      “你知不知道这些天我一直在找你。”
      “我打电话给林希栀,他说你不在她那儿,但我不信,我以为她骗我,我就一遍一遍的打她电话,后来她没办法就干脆和我一起去找你。”
      “我还问了很多你的高中同学,他们都说没见过你。我还去了你常去的酒吧,老板说你走的那天晚上去过,之后便不见踪影。我还去了我们以前常去的路边摊,游乐场,屋顶。我甚至还找到了你家,却被你爸赶了出来……”
      “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好想你。”
      “阿默,你就原谅我这一回好不好。没有了你的我,什么都不好了,真的什么都不好了……”
      ……
      我很想哭啊。
      真的真的很想很想哭啊。
      或许,我的鹿晗还是爱我的,他还是需要我的啊。
      可我的内心好像又有另一股力量破茧而出,那是刚刚吴世勋临走前对我说的话:
      “像鹿晗那样的男人这辈子最擅长的就是说些甜言蜜语来哄骗女生,阿默,你已经被他骗了一次了,我不希望你再被他骗第二次了,你可要好好考虑清楚啊!”
      是啊,说不定他过几天又找个女人回来秀恩爱给我看,那我又该怎么办?
      我挣脱了他温暖的怀抱,胡乱地踢开了地上的啤酒瓶,一个人径直朝卧室走去。
      又是那副画面,那副两个赤.裸的人在床上厮磨的画面。我厌恶的摇了摇头,试图将这些污秽的东西从我的脑海中清除。我从衣柜上拿出行李箱,甩到床上后去衣柜里拿出了衣服,一件一件地叠好放入。
      “你真的要走?”
      鹿晗慵懒地靠在门边,衬衫解开几个扣子。他伸手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烟,吐出的烟雾弥漫在屋内,那样子显得十分憔悴。
      我瞥了他一眼,道:“以后别抽烟了,伤身体。”
      十五分钟后,我把行李箱从床上拎起后放到了地上,拉起行李箱的杆子,滚轮与地板的摩擦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你真的要走?”他再次重复了这个问题。
      “不然呢?难道还要让我看着你和别的女人在我眼皮子底下寻欢。”
      他抿了抿嘴,有些不情愿。最后,是我撞开他才出的那扇门。
      “顾森默,你走了就别后悔!”
      我迈出的脚步停顿了一下。
      我不后悔,我唯一后悔的事就是爱上了你。

      【拾肆】

      离开北京的前一晚,我拒绝了吴世勋的陪伴,独自一人上了街。想想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说离开就离开,心里难免还是有些不舍。
      路过城东的那家肯德基店的时候,肚子竟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我只好推开门,以此来安抚我的肚子让它安静些。
      我记得上一次在这里吃东西是我的十八岁生日,鹿晗请的客。
      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面前摆放着的是看似还算丰盛的点心。我拿起汉堡包自顾自的啃食起来,后桌时不时传来几声爽朗的笑声,这让我很是厌烦。那是一对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因为吃一个鸡腿在那里瞎腻歪。
      现在的年轻人,唉。
      一时间,昔日的浮光掠影突然在我眼前晃动。
      不知不觉中,两年了。
      “傻瓜,看看你吃的,满嘴都是。”鹿晗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我嘴边的残渣,我乐呵呵地朝他傻笑,递出了手中的鸡腿:“你要不要。”
      他张大嘴巴,刚想咬下去,鸡腿就被我抽离了他面前。
      “就不给你吃。”我朝他做了个鬼脸。
      “那我还偏要吃了呢!”说着,他伸手过来就要抢。
      ……
      我的眼眶又湿润了。抽出一张纸巾,很是矫情地抹了抹泪水,把脸别向马路边。
      北京是个繁华的城市,无论是白天亦或是晚上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热闹非凡的景象。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原因,因为那样,哪怕无一人陪伴,也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马路对面涅槃的LED灯牌闪闪发亮,变换出五颜六色。
      我想起了金钟仁,想起了当日的我们。
      他说他是我的呼吸。
      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
      推开门,又是当日那副场景。吊顶依旧是昏暗的暖橘色灯光,房间的布局以及刺青工具的摆放仍然和几年前的没差。
      “要刻什么图案?”
      “这样吧,你给她纹个鹿的图案。”
      ……
      “这位小姐,想要纹什么图案?小姐,小姐!”金钟仁伸手在我眼前挥了挥,我这才从回忆的牢笼中挣脱出来。
      我朝他友好地致笑道:“我不纹身,我想……洗纹身。”
      紧接着,我将肩膀上的衣服慢慢扯下,露出了光裸的后肩,然后指了指上面那个鹿的图案。
      “帮我洗掉他,谢谢了。”
      ……
      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荒唐,为什么走到哪里都有他与我的回忆:这条街,我跟他手拉手一起走过;这个CD店,我和他肩并肩一起听过歌;这个烧烤摊,我跟他笑着一起去吃过……
      很多时候,我们说放下了,其实并没有真的放下,我们只是假装痊愈,假装幸福。
      有人说时间是一剂良药,就算一年,三年,或者更久,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结果。
      可对于我来说,时间是一种磨练,时间越长,心就越痛。
      鹿晗,每一次我想你,才发现全世界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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