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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   清晨。
      阳光透过树荫斑驳地撒在地上,太阳升起前还静悄悄的街道,此时变得渐渐热闹起来,早起的爷爷奶奶们或是慢腾腾地打太极,或是列队听音乐在舞剑,或是一手拎着鸟笼一手抓两个核桃大小的钢球转动。偶尔路过了几个腰间别外放收音机的大爷,也是一边儿听着新闻,一边儿谈国家的政策,好像几十年前的他们也是曾经的国家领导人一样。
      沿着晨练大军的方向再往外走,是一个个早饭摊位,大饼油条小笼馒头,小贩们为即将到来的上班族上学族忙碌着。
      在各式各样的早餐中,豆花销路最好。那家老板娘每天早起将装着两桶豆花的推车从家里推到街道口,再摆两张桌子几个板凳,两块钱一碗的豆花,有甜有咸,甜的撒上白糖,咸的拌上虾皮和紫菜,再倒点自家备的酱油和麻油,最受附近晨练老人们的喜欢。老人们享受的是坐在一张桌子上跟身边人一起吃早饭的悠闲,比起年轻人喜欢的买了就能直接带走的包子,他们更爱点一笼小笼捧一碗豆花,坐着,慢慢品尝。

      六点半,一阵叮铃铃的清脆车铃声穿过叮呤咣啷碗筷作响的小贩摊位,向老人们晨练的方向靠近,离得最近的遛鸟的大爷听到车铃,拎着鸟笼朝人行道边上走,背着手看向声源。
      那是一个穿着一身深绿色衣裤的年轻人,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长相白净身材颀长,踩在自行车脚蹬上的素白运动鞋干干净净,连白鞋常有的黄渍都找不到,他骑得出了汗,微微卷起上衣袖口露出细白的手腕,掌着自行车骑得稳当,进入了老年人晨练的密集区后,他放慢速度不再按车铃,而是时不时蹬两下车,顺便和街道两边的大爷大娘们打招呼,老人喜欢叫他的姓,小吴,小孩喜欢叫他的名,世勋哥哥。
      他就像一个外来者从外面的大马路上进入这条街道再骑进里面的小巷,但是又与街道里的人和事显得分外和谐,似乎所有人都认识他都跟他打招呼,而他也像认识每个跟他打招呼的人一样笑着回应,就像一阵微风,骑着车拂过晨练人群的身边。

      他骑着车沿着街道挨家挨户地送报纸送信,偶尔和背着书包蹦跳着去上学的小孩挥个手,和拿着公文包步伐匆促的青年打招呼,送报纸的活儿一直都是这么地轻松愉悦,还能感受每天早上最清新的空气再骑个车锻炼身体。
      只有一个,不顺意的疙瘩。
      他停在一栋三层小楼庭院外,从包里拿出一封薄荷绿信封的信笺,架好车走到小楼前。这栋小楼坐落在街道内处,以其三层楼加一个院子的配置得到了他心中的这个街道最奢华小楼的称号。
      从半年前接过新邮递员的身份开始,他就因为这个薄荷绿的信封隔三差五地来到这栋小楼送信,刚开始的时候他几乎是两天来一次,到后来对方寄信的频率降了下来,但也是每个星期都要来一次,直到现在半年过去了,那薄荷绿外包的信还是每两个星期要来一次。
      他看了眼手上的信封,料想那人之所以如此坚持不懈地写信是因为那人从来没有收到过回信吧,而那人似乎还不知道这家人已经搬走的事实。
      这是一个从来没有进去过这栋小楼的外人都能看出来的事实。

      早几个月因为经常跑这家送信而从来没看到过这家的人的缘故,吴世勋还问过附近的邻居,下棋的老人告诉他这家最年长的父亲去世了,儿子怕母亲一个人住三层楼孤独加上老人身体渐渐也不能支撑她独自生活,就把老人接到儿子那里一起住了。下棋的老人还评论了两句说这家小辈孝顺人好而且有出息,找了份好工作也不忘长辈,跟现在那些啃老啊蜗居的小孩不同,生了这样的儿子真是福气,现在已经出国享福咯诸如此类的,把当时还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听得一愣一愣的。
      在这个时代,能做到举家移到国外居住的人是可以分分钟碾压这些普通阶级老百姓们的存在。
      其实吴世勋也看出来了,从这家人在早几年这个街道刚规划建造的时候就有能力建三层小楼,而且这栋小楼久无人住却依旧有人定时来打扫清理院子里的杂草来看,这家人的条件可能远不止下棋老人所说的找了个好工作那么简单,这个工作可能是千金也可能是万金,不过和他是没有什么关系,他只是一个骑自行车送信的邮递员。
      看了眼手上的信,又看了眼面前被塞得满当当的信箱,他在想现在的这封信能不能像两个星期前的那封一样塞得只露一个角出来呢?还是说如果他把现在这封信硬塞到信箱里,这个信箱会不会因为过度饱和而爆炸,然后薄荷绿的信封撒了一地被保洁人员无情地带去垃圾场?似乎是从老人那里听说了这栋楼不住人之后,他就会时时刻刻心系这些信件的下场,是就这样永远躺在信箱里直到薄荷绿的信封变得枯黄字迹模糊到辨认不清?还是有一天他们还可以被人取出来重见天日?
      现在看来,第一种可能性更高一点。
      吴世勋打量着手上的信,在思考这次他该怎么把信通过那已经被其他信件堵住的投递口弄进去,这是他应做的工作,但是作为一个明知道那人不会收到回信的知情人,他似乎不能也不想再让对方这样日复一日地写甚至日复一日地盼。
      他终于,下定决心一般地,第一次把薄荷绿的信塞进了自己裤袋,而不是小楼的信箱。
      他想读一下那个执着的人,到底是什么让他坚持了这么久。

      结束邮递员的活儿后,吴世勋回家换了身衣服骑着车去上学,临出门前他还想着把裤袋里的信掏出来放到书包里,结果他忘了,只能在学校里干着急等着放学的时候冲回来把信打开读一下,同时他还得期盼着妈妈今天懒一点,别把他的裤子给洗了。
      结果,骑到家楼下的时候,远远地他就已经看到晾在外面的深绿色的裤子,一个裤管穿着衣杆上,一个裤管悬在空中,被风吹得一鼓一鼓地飞。吴世勋心有点凉,他这是第一次截了人家的信,鼓起了自己二十万分的勇气,结果还没能来得及确认这封信的内容,信就和着衣服洗成泥了,他没有勇气再一次把人家的信截下来,毕竟是不道德的事,哪怕明知道这信的下场只能是躺在信箱里发霉。
      上楼的时候,吴世勋只在懊恼为什么自己早上的时候急着去上课没来得及把信拆了呢,这样他最起码还能看一下里面的信纸是不是和信封一样的薄荷绿,而不是现在只能记住信封上写着送信地址的娟秀字体。
      他想出了一个世界,把自己忘记把信拿出来的愚蠢批评得体无完肤,开了门后只和在厨房忙碌的妈妈打了个招呼就压抑着情绪回了房,他刚把书包放到床上抬眼就抓住了一抹绿,清淡的,躺在他的书桌上,屋外在烧菜的妈妈大喊,“我今天洗衣服的时候看到你裤子里有东西,给你放在桌上了,还好我洗衣服前给你摸了一下,不然浸了水就烂了,你看下是不是重要的东西。”
      重要重要重要,这是你儿子第一次做坏事的证据,能不重要么?
      吴世勋有点感动得想哭,是那种失而复得的感动,也不知道这词用的对不对,因为这封信本身不是他的东西。他拿过小刀小心翼翼地刮开封口,再捏住信封抖出信纸,和他之前想的一样,信纸也是薄荷绿的,整整五页,满满当当的字。开头和普通的信件一样,平淡素朴。

      亲爱的朴灿烈:
      这半年来你好吗?我不知道为什么半年前你突然消失不再回我的信,我给你寄到宿舍的信被你室友打包寄了回来,他们跟我说你不在学校了而且他们也不知道你去了哪儿,我就只能把信寄到你家,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过这些信,因为你从来没有回过我,如果这封信有幸被你看到,请给我回信,我的地址是B市Z大5号宿舍。
      上面这段是为了避免你没有翻到最后错过我的地址,我给挪到前面来了,现在我要跟你说一下最近的生活。
      刚升大二没多久,我们学院在为新生准备迎新晚会,和去年我还是新生时差不多的流程,大致也就是唱唱跳跳,不知道你们学校今年有没有什么新花样,还是说和你去年说的一样,去年你们迎新晚会的时候我没看成,你还说今年你争取个部长带我去看呢,结果你现在都不回我的信,……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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