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出现了,杀人案件 ...
哎呀,我一觉醒来,看到的还是那个纸糊的顶棚。我有哀叹了一声,看样子我今生是无缘见到我房间的天花板,和宿舍墙上贴的明星海报了。
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也还是那个月亮。一切都没有变,只不过早了那么九百多年而已。
这时候,门外的声音传来,“华月,你好了没有,快点啊!”
“马上马上!”我一个鲤鱼打挺起来,赶紧赶紧,漱口净面(其实我也纳闷,为什么我说的不是洗脸呢)。
当初我从宿舍楼跌下从而穿越的事情始终让我耿耿于怀,(因为穿到的不是英国!)不过北宋我也认了,总比茹毛饮血的原始人强吧,而且现在也习惯了。人要知足才行嘛!
“华月,那我在门口等你,一会儿过去找我啊!”小王同志隔着门提醒我说道。
小王同志原名王靼,和我同岁,也是捕快。在衙门数他和我最铁。
这倒不是因为志同道合,他脑袋木讷,和我在一起我可以指点一下;他身体强壮,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懒惰一下。最主要的原因:他是单身,和我一样住集体宿舍。
我在县衙已经混了两个来月了,试用期内的职工总是会加倍勤奋,我也是暂时隐瞒了咱们懒惰的天性,在没有公干的时候,跑腿打杂,请客吃饭。所以应该没什么人讨厌我。
刚来的这两个月还挺忙,跟大厨学做菜,跟护院学打架,跟主簿学认字,尤其是跟仵作学验伤。学的东西太多,导致我睡眠都不太足。
终于让我发现了罪魁祸首,衙门后面有个鸡窝,早上五点就开始闹。敢情是知县老爷的奶娘的儿媳妇养的。那天我心里不爽,在街上买了只公鸡。早上五点,等着它叫,然后当着全体鸡的面把它抹了。鸡血扬的满鸡窝都是,吓得再也没有公鸡敢出声了。所以大家就像是解脱了一样,一觉睡到天亮。我心里这个美呀。
有看官问了,“为什么你对小蓝蓝说你无名无姓,却把姓名告诉其他捕快呢?”
老实说,小蓝蓝人挺好,就是絮叨。我十八年来听我父母和老师的话已经够多了,现在想清静清静。不告诉他姓名是不让他将来找到我。要是以后跳槽,或者回家,也省得他挂念。(他不是也没告诉我吗?)
而且这段时间除了打发家人来送东西之外,他一次也没有来看过我。老实说,我有点生气了,倒不是身边没有帅哥就会活不下去了。可是既然都以兄妹相称了,总得时不时的照一面吧?说是在追查一个江洋大盗,脱不开身。可就您那功夫,还是省省吧。
还好现在我在县衙门混得还不错。这个衙门的位置差不多是在河南河北交界之处。因为北宋年间北京所在的燕云十六州已经归属辽人的范围了。所以我被很人性化配分到了宋国的土地上。
这样的局面我倒是无所谓,大家都是中国人嘛!不过这使得我这口公家饭吃得不太容易。
本来北宋年间就没个什么办案的设备,再加上离辽人不远,社会治安就更差了。以前在学校,谁要是丢个手机能诈唬一年,在这里,没丢了命就算是不错了。
好在知县大人对于刑事案件非常的重视,大概是因为他崇尚武术吧。听说他年轻那会儿当过少林俗家弟子,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一把年纪了还挺血性的。
我在这里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了,除了打杂聊天之外,抽空解决了三起偷盗案件。知县大人对我很满意。
本来嘛,犯人傻得可笑,一查就知道了。再怎么说也是现代的大学生,不能丢脸。(话外音:你学位证都没有,人家认吗)
梳洗完毕,吃了口点心后。我跟王靼走在大街上,我们这个小县不过巴掌大点地方,也就和北京市的东城区差不多。不过周围方圆几百里之内都归这里管,所以当初小蓝蓝才会押解着犯人送到这里吧。我曾经想过,问问知县老爷糯米蓝的真实身份,又怕他起疑。后来也就做罢了。
我原以为老包已经挂了,其实不是。包叔叔在开封府工作前不过是个知县,在审理阴阳两界的乌盆案时,因为爱和正义的驱使,动了大刑。而杀人凶手赵大同学又实在太面了,挺刑不过,居然就那么翘掉了。
这件事情被西台御史打了小报告,所以老黑被一抹到底。别急别急,老黑是谁啊,一怒之下到大相国寺,拜一目了然僧为师,当了和尚。
没关系,我知道就在不久的将来,皇上抽风,然后我就能够在开封府见到他。好期待这一天呀!我想见老包,想见小策策,特别想见小猫!
“哎哟!”正幻想着展昭会长什么样的时候,前面一个和我差不多高的小老头撞了我一下,我被撞得退了两步,呵,还真够劲!疼得我直咧嘴!“你!眼睛出气用的?”我骂道。
他停下来,回头看看我。似乎注意到了我穿的官服,然后转过身,匆匆离开了。
“你这样哪行啊!”小王就我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第一,他撞了你,你得要他赔不是。第二,你得摆出官人的气势。第三,走路要看前面。”
“嘿,得得得,我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了吧?”
他还是不依不饶:“你呀,没有个作捕快的样子。咱们走路要挺胸抬头。要横!看你文文弱弱的应该做个文案,可惜又不识字。”
我知道他说的意思,这个小县城以偷盗案件为主,没有他一展伸手的机会。不过他那横劲儿我可学不来,我妈说了,那是官僚作风!
我摸摸撞得生疼的肩膀,心里暗暗地骂那个黑面阎罗宁彪。他的内功除了在两个月前,我抚摸墙壁的那个时候管过用,其他时候都没有发挥过效力。要不这个内力在身的人怎么会这么衰啊……
“不过,咱们这捕快当的真没劲,连个大案子都没有。”王鞑腆着胸,扶着刀一边走一边抱怨。
我刚要批评他的错误心理,突然老远就听见捕快雷公的声音,就见我们的头头站在衙门口,叉着腰,点手高呼道:“那两个兔崽子给我回来!有死人啦!”
得,“你这张乌鸦嘴!一开口就咒死了一个!”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一开口就开张啦!”小王也有些惊奇。
我收拾收拾衣服,看看他发呆的表情,“走吧,去慢了会被雷劈的!”
案发现场是城东的一个小村子,一户住宅昨夜起火,邻居们奋力扑救,知道天朦朦亮的时候才将火灭掉。
关键问题是,大家在检查房间的时候在床上发现了女主人的尸体。
由于这家的男主人带孩子来县城看大夫,天亮后才得到通知。家中的东西被烧得差不多了。不过农民,以农业为生,不至于破产吧。
我们连跑带颠的走了小一个小时。我问小王,为什么不骑马?小王告诉我一个常识:骑马的人都是有钱人,在这种小地方很少见。如果有个骑马的会很扎眼的。像我们这种衙役,一年的工资才够买一匹的,而且草料很贵。
明白了!买得起车,买不起油!原来宋朝就流行这个!
嘿!我算是被那些肥皂剧给蒙了。
到了地方,大家都等着呢。雷公知道我的能耐,上几次案件我都是以现场勘查的方式过关的,这次还得我来。
我真想穿身白大褂,戴副手套,有模有样地给那些人见识见识。可惜资源有限。今天雷公脾气还挺大,一个劲儿地催:“你赶紧的呀!” ,你看,我这份工作还挺有压力的。
我一看,现场被破坏的呀!请允许我引用福尔摩斯先生的一句话:“我想就是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更糟了。”
我先趴在地上查看脚印,因为在这个年代这招最管用。房前房后都是邻居们救火时的脚印,杂乱而且慌张。只有一双鞋印在窗台前停留过,还沿着屋子的边上走过几趟。嘿嘿,还挺有意思。
这些技巧是法医李昌钰的。以步长来看这个人一米七多一点,我不会换算,这得他们自己来。体重嘛,小王的脚印比那个人浅,我让他抱两块石头就差不多了。回去再称吧。
小王什么都没看出来还一个劲儿地问,我嫌他在我旁边乱,于是打发他去录口供了。应该是有人在纵火前向屋中确认过情况。
咱在进屋瞧瞧!
那具焦尸让给仵作了,起火的地点应该是床旁边的小桌子。
“哎,这女的……”仵作老头五十多岁了,我觉得他拿我当闺女似的(虽然他自己拿我当儿子)。他指指尸体,又指指我,“你看看,先奸后杀,然后被烧死的。”
他一说我就傻了。
妈呀!这可深了去了!过程够曲折呀!
我看看焦尸,决定还是不开玩笑了。双手合十,拜拜拜拜。我一定尽力查凶手。在我不会被人先那啥后那啥的情况下。
后来听小王说这家的女主人和她的小叔有点那个,不过后来被丈夫知道,毒打了一顿。着火的时候这家的男人正在县城,时间挺正的。案发前半个时辰他还在赌场赌钱,一直赌到天亮输了个精光。那个小叔在家里睡觉,他老婆可以作证。也就是说……不对吧。可惜这时代没有DNA呀!要不然验验就都知道了。
我又看看那桌子。“这不可能着火呀,师父,您看看,蜡烛烧到还差一点点。高度低,面积大,这样能点着什么东西吗?”
仵作老头嘿嘿地笑了两声,“我对这个不精,你自己琢磨吧。”
我做了个鬼脸,拿起盛蜡烛的小碟子。也差不多能有两指深吧,比我的巴掌大一点。里面已经完全烧黑了。蜡烛的形状刚好和碟子齐平。
放蜡烛的地方的确是离墙近了一些。这里的墙大多是纸,木头和一些黄土砌成的,太易燃了。不过蜡烛的威力有这么大吗?
桌子也被烧得可以,居然没塌,质量还不错。我把黑色的小碟子用纸袋子装好,又在桌子上咔嗤了一些粉末。OK!
这个挨天杀的,看我怎么治你!
马上进入考试周了,五天考三科,罪孽呀
这段时间恐怕更新会慢些,大家见量啊。
如果鄙人一直没有更新的话,那一定是考试不及格。
不是穿越了,就是自杀了。
到时候大家一定不要忘了我才好!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出现了,杀人案件
下一章
上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打开/关闭本文嗑糖功能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