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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命休止符-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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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过得飞快,就如同烟火的瞬间,一闪而逝,似乎高中生活也就像那即将燃尽的烟火,只剩下最后一丝丝的火星,马上要随风飘逝。然而,没人会为它惋惜,因为没有人有时间惋惜,似乎忙碌的应试充满了我们的生活,没有休息,没有音乐,没有感慨,也没有——爱。
就如同刚过年时一样,明皓对我依旧保持着那份不冷不热,似乎一天中很少能说上两句话,就连目光的交接,也……很少,少得可怜。甚至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怀疑他已经不爱我了——当然,这只不过是我的胡思乱想罢了。
不过,烦躁和忙碌却决不是胡思乱想,月考一次紧跟着一次,时间却犯贱似的卯足了劲向前冲刺,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其实明皓依旧是他那副蛮闲的样子,因为以他的成绩和才华,高考根本是不在话下的简单,但他的双手也没停过——我知道明皓最近正在写一部长篇小说,我也知道我是那里的女一号。至于其他的,明皓完全对我保密,我知道的不会比你更多。
算了,这些都不归我管,按我老妈的话,我能管好自己就不错了。
所以,我加倍努力地学习,死命学习,死命地应试……
然而,出乎意料的,高考结束得很快,快得让人几乎无法感知,而且,也很顺利,顺利得让人不敢相信。
然后,是填报志愿,这对于胸有成竹的明皓和我来说,当然不是难事。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明皓把我的志愿表要去,一模一样copy了一份,其间连一秒钟的迟疑也没有。
当然,我们如愿考进了同一所重点——M大学。而且,我们在同一个班,还依旧是同桌哦!——当然,这是明皓主动要求的,毕竟,明伯伯是M大学的大股东,他独子的要求是不可能被拒绝的。
可是,我和明皓之间依旧是因过年那件事而有些隔膜,所以平时很少说上两句,幸好我在高中就改了性格,虽然还是很拽,但亲和力绝对较以前翻了n个翻,所以,我很快交到了朋友,而且,还有一个死党哦!
她叫芯梓,12月15号是她的生日,射手座。芯梓梳一头乌黑的短发,干净利落,头发从耳边垂下,没有过多的修饰,只是在发梢处微微向上钩起,遮住了大半边的脸,让人觉得有些冷,但又散发着不尽的神秘——仿佛就是传说中那个看透世事的冷美人。
其实,芯梓是个蛮好相处的人,只是她不太懂得表示,所以,才不太有什么朋友,其实,她是个热情满腹的人。因为开学时,她就坐我后面,所以我们很快就认识了。也许是因为我们个性很相似,也许是因为我们对爱情有着共同的认识,也许……反正我们很合得来,再加上明皓对我不冷不热,我就整天粘着芯梓,陪我学习,陪我shopping,陪我谈天说地。芯梓不太会说话,但她绝对是个绝好的倾听者,也就是对她,我可以毫无防备地把心中的秘密和盘托出:我和她说我的高中生活,我告诉她我和明皓的每一个故事,我告诉他我有多么爱明皓,我告诉她我有多么想念星殁,总之,在我们之间,无话不谈。
除了我之外,芯梓还有一个死党,她叫湘淋,也是跟我们一个班的。其实我不太喜欢她,从见第一面开始就是,因为她来学校时,身后一个随从形影不离,拎着大包小包小心伺候着。我最讨厌这种有钱就了不起的人,因为只要他们和明皓站在一起就会丑陋无比。其实这还好,因为生在一个富贵人家,难免会有一种金钱万能的骄傲,所以我对这个湘淋只有讨厌。可是,当我从芯梓嘴里听说那个“随从”是她的男友时,我对她的态度就由讨厌升级成为厌恶了。凭良心讲,我可以忍受任何一种人,但惟独不能忍受那种亵渎爱情的人。是呀,你漂亮又怎样,漂亮就可以把爱情当作利用的工具,就可以……算了,我不忍再说下去。
然而,有些事情的确得承认,湘淋确实很漂亮,一头其肩的长发直顺,虽被染成了淡黄色却依旧不失光泽,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总透漏着一丝忧伤,让人忍不住心中的爱怜。至于她的身材,更是让男生们赞不绝口。
其实,湘淋人挺好的,又有文采,又平易近人。可是,说不上为什么,我就是无法说服自己,像对待一个普通朋友一样对待她,甚至连敌意都无法消除。
开学后的一个月,明皓的小说处女作终于出版了。《First Kiss》——它美丽的名字。我是第一个拿到这本书的人,因为,这是明皓为我写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文字,都洋溢着他对我不渝的感情,对我无限的爱。——说到这里,还有一个尴尬的故事:
记得那天,明皓满脸微笑,使的我又一次看到了那颗无比熟悉的小虎牙,想想,似乎已经有近四个月没有看到它了。
“怎么了,今天好像特别开心呀?”
明皓笑而不语,递给我一个用蓝色印花纸包得严严实实的长方形盒子,就仿佛一个装着项链的包装盒。然而,它的重量,却更像一本书。
我的推想很快就被证实了,就在我小心地拆下包装之后,我发现那的确是一本书:粉红的封面——粉红的阳光穿透粉红的树叶,照射在粉红的地面上,反射进粉红的窗户,照亮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粉红的脸蛋,阳光下,他们互捧着双脸,轻和双眼,准备接吻……一个小小的太阳,或是说一个小小的光环在两人唇间绽开,映射在旁边的窗上,映出两个单词——First Kiss。
“干吗,这是什么?”——现在想想,当时的我竟然那么傻,明知道明皓在写书,却也反应不过来——“今天是什么节日么?”
明皓当时的样子很奇怪,不过现在想想,那也是合情合理,毕竟碰上我这种“不懂风情”的八婆,哭笑不得是很正常的。“看看作者……”明皓强忍着笑意,指着书的侧面说。
感谢上天可怜,终于让我在最后一刻开窍,没有傻乎乎地去看侧面,否则我这个丑就出大了!我跳起来,紧紧楼住明皓的脖子,尽可能地表现我的惊喜,以掩饰自己的窘态,好借机下台。
“好了,好了,这本书是属于你的,就算……”
“就算什么呀?”我将脸贴在明皓胸口,也不管周围注视的目光,轻轻地问。
“就算我以后被迫离去,就算我们以后会分开,你也会记得我……”明皓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颤抖,好似哀伤。
“怎么了,干吗说这个?”我将他抱得更紧,抬起头望着他的眼睛,隐隐发现里面有闪闪泪光。
“没有,没什么,我只是胡思乱想罢了!”明皓说着,也将我揽得更紧,直到老师进来,“咳嗽”了近三十秒,才肯放开。
好吧,认真上课,刚才明皓的一切怪异,全都被我抛诸脑后,可是,如果我当时多思考一下……
后来的日子,时间好像过得飞快,也许是我忙着看书吧,周围的事情一下子变得与我搭不上一丁点关系。所以我才被芯梓骂,说我重色轻友。
“靠,你真说的出口,竟然跟一本书争风吃醋!”我总是这么敷衍她,心中却默默想着:“我就是喜欢明皓,我就是重色轻友,怎么样吧?”
其实,明皓的书写得真是不错——这当然不是我情人眼中出西施了,《First Kiss》的销量很快证实我的观点是正确的,在短短一个月内,它就再版了两次,使的明皓和出版社的老板都乐得和不拢嘴。
也许你很难想象,因为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敢相信,明皓一夜之间出了名,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First Kiss》几乎人手一本,不论年老年少,都要读一读这本书,评论家们则是不断地夸赞明皓言辞优美、感情真挚、情节曲折……
其实,在我看来,明皓只是忠实地记录了我们之间的故事——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不喜欢《First Kiss》,相反,我喜欢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翻开扉页,明皓那几行小字映入眼帘:“喜欢你的微笑,所以你就多笑一点,因为这也让我开心。这本《First Kiss》是因你而写,所以第一个要送的人就是你,因为,爱你……”
有一天上学,走进教室,在原本熟悉的地方,竟找不到自己的课桌,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如小山般高的信。
“可恶……”我气得眼冒金星,但依旧不乏为明皓所取得的成绩而感到高兴。
“别气了,”芯梓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给了我一个微笑,“真正该生气的是门卫老大爷,人家那么大岁数了,为了帮明皓搬信,跑了四五个来回。”
“都怪昨天访谈那个主持人,一开口就是‘有请M大学的高才生,知名作家明皓同学!’把底全给泻了。看来这些信,都是手动送来的,不然也不会这么快。也许过几天,还有一波呢!”我一想起这茬就冒火。
“嗨,人一出名就是没办法!”湘淋也走过来搭话,“谁叫我们明皓是大作家呢?”
“喂,Excuse me,我什么时候变成你的了?”不知何时,明皓出现在我们身后,像个幽灵一样蹦出一句。
“以前没有,现在吧?”湘淋不像有一点慌的样子,依旧一副风骚相。
明皓摆摆头:“算了吧,我有羯就够了!”
“靠!我开玩笑的!”湘淋很大方地笑笑,摆手离开,可我却看见她眼中分明闪过一丝怨恨和失望。
“明皓,这些信你打算怎么处理?”
“还能怎么办?”
“你是说都扔掉,那收破烂的老婆婆可发了!”芯梓又不失时宜地插上一句。
“当然不是,这些信可都是我的读者们写来的,一定要回!!!”明皓说得大义凛然,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我和芯梓当然是被吓到做摔倒状。
“拜托,这些信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你?”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