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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美景(修改) 也许我们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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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他的家里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为了节省时间,他在超市拿的都是配好的菜――松仁玉米、苦瓜肉丝。他要求喝汤,所以我还拿了几个新鲜香菇和一点肉馅。
我准备炒菜的时候,他开始摆弄电饭煲煮饭。我看到他将米放进锅里,然后拿着杯子往里面加水,只见他加了一杯、两杯、三杯,停了一下,接着又准备加第四杯的时候,我忍不住走了过去,看了看锅里的水,说:“你打算煮粥吗?”
他抬眼看着我,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说:“你指导一下吧!我一直就不会用电饭煲煮饭,做过一两次,不是干了就是稀了的。”
“手掌挨着米的表面,水没过手掌表面,基本上就可以了!”我示范给他看,“对了,你家里有没有围裙?”
他茫然的看着我,摇摇头说:“回国以后,我的厨房只烧开水,连方便面都是直接用开水泡的,那里来的围裙这样有技术含量的道具。”
我无奈的转过身,心想我的外套岂不是要饱受油点的洗礼了!他在我身后说:“你等等!我有办法了!”
他拿着一件衬衣走过来,递给我说:“穿上这个吧!”
我接过衬衣,它不是很新,但是被洗的还是依旧雪白。我觉得用它做围裙有点暴殄天物的感觉,“算了,这么好的衣服,还能穿哪!我小心一点就是了!”说完,我将衬衣递还给他。当我转过身望锅里倒油的时候,他却将衬衣围在我的腰间,将袖子在我的身后牢牢的系了一个结。我见他如此坚持,也就没有说什么了。
其实菜炒得并不是很好,我觉得松仁玉米有点淡了,苦瓜肉丝里的肉丝炒得有点老。倒是香菇丸子汤还不错,丸子嫩嫩的,入口即化,有一点超常发挥之嫌。我一直觉得姚一诺是一个食量不大的人,但是他今天也是超常发挥了,汤都被他喝光了。吃完以后,他满意的去刷碗,而且看见他一边哼歌,一边刷碗的样子,我的心中也不禁暗暗泛起一丝甜蜜。时间真的可以让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渐渐在我们的记忆中模糊,但是有时候曾经发生过的某一幕,会在你以为忘却的时候重演。
他的书桌边放着一个中号的纸盒,纸盒里整齐的堆码着稿纸、笔记本。我发现窗前的踏踏米上已经铺上了他卖回来的地毯,上面摆着我的小胖猪靠枕。我正准备坐上去体验一下,就看见姚一诺端着一杯水走了进来。
“给你泡的普洱茶,不知道你喜欢不。”他将杯子轻轻的放在小茶几上面,然后走到书桌边坐下来,“我已经试着翻译了几篇,只是照着原文直译的,很多东西没有能力用文字表达出来。”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稿纸,然后送到我的面前。
“我以为你是做的电子文档呢!”我接过他手写的稿纸,有点诧异的对他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拿到老师的手稿决定翻译的时候,就没有想过用电脑。你别笑话我,我认为手写的有感情一般,不过我发现自己提笔忘字的毛病很严重,可能有不少错别字。”
“其实我和你的感觉一样,现在收到的Email,尽管同样可以表达意思,但是已经没有‘家书抵万金’的感觉了。”我微笑着看着他说。
暮春的午后,书房里有阵阵清凉的感觉。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不知道是谁家的栀子花开了,若有若无的弥散开去。我开始还以为地毯肯定垫着挺热的,但是试了以后,我不得不承认很舒服。
我喝了一口茶,没有觉得有多么特别,像我这种不懂品茶的人,喝茶就是解渴而已。我仔细的阅读着,偶尔停下来用铅笔修改我认为不妥的用词和句子。
我一直都固执的认为文品即人品,所以看过姚一诺老师的第一篇文章以后,我已经为永远没有机会与这样一个睿智的人见面而遗憾了。姚一诺翻译的这几篇文章是Jakson早年到处游学的时候,在旅行的路上的游记性质的散文。文字中散发出敏锐的洞察力和骨子里的浪漫情怀。让我在阅读的时候,依稀看见一个背行囊的俊朗小伙子,用他迷人的蓝色眼睛,深情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如果不是姚一诺告诉我,Jakson是一个应用数学方面的专家,我一定会认为他如果不是一个浪漫的诗人,至少也是一个搞艺术的人。
两篇文章被我初步认为比较满意了以后,我将他的电脑拿过来,准备将自己认为翻译得不错的文章敲成电子文档。姚一诺工作得很认真,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的交流。房间里安静得听得到他的笔尖沙沙写字的声音。我尽量小声的敲打键盘,以免影响他。
当我敲完最后一个字,正准备存盘收工的时候,听见姚一诺的声音响起:“是不是弄完了?”
我愉快的伸展了一下双手,回答道:“是的。”
他走到我的身边,坐到茶几的对面,认真的看着一下午的劳动成果。他一边看,一边微笑着说:“看来我是没有找错人!我都不相信这个是我刚刚给你的文章了。”
“还没有给你的朋友过目呢!这么快就下结论是不是太武断了?”我从踏踏米上站起来,活动活动腿脚。
书房的门是通向阳台的,在落地纱帘后面,玻璃门隐隐约约的透出外面的天空和云彩。我轻轻的撩起纱帘,推开玻璃门,走到了阳台的栏杆边。阳台上可以看到宽宽的江水,西下的斜阳将本是黄色的江水染成了一片温暖的红金色。微凉的风阵阵袭来,吹走了心中一切的燥热。我闭着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呼出,已经很久没有这种似乎连灵魂都要飘出来的感觉了。慢慢的将眼睛睁开,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姚一诺已经和我并肩站在栏杆边了。我用眼睛的余光看着脉脉斜晖照在他的脸上,他脸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温润的金色,挺挺的鼻子,微微有点上翘的下巴,稍微抿住的嘴唇。
我的脑海中突然蹦出几句诗来:“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看你;蓝天装饰了窗子,你却装饰了别人的梦。”我被自己的花痴给雷到了,不禁闷闷的笑了笑。
可能是发现我正在观察他,于是他开口对我说:“当Jakson知道我回国发展的代价是放弃爱情的时候,他建议我一定要仔细想清楚,他认为一个男人为了家人放弃某一个可能不错的工作,根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没有听进去,只是一味的对自己的爱情充满自信,即使在她对我下最后通谍的时候,我依然认为我找到的那个女人会随我走天涯。”
“我的一个同事说他有一个老外朋友,对我们的媒体大肆表扬为了工作,不管重病的妻子或是生病的孩子,感到无法理解。前几天我还看到报纸上看到,强尼•戴普因为小女儿病了,放下正在拍摄的电影,回家照顾孩子呢!真的很羡慕他的妻子,找到这样一个‘没有事业心’的丈夫。”
“你的意思是我错了?”他问道。
“我的意思是你后悔了吗?”我回答。
“呵呵,”他似乎尴尬得没有什么说的了,缓了一会,接着他自嘲着说,“我们说这个好像辜负了眼前的风景!”
我没有再说什么,我们并肩站着,静静的享受着眼前的美景。――我在心中不禁暗暗的感慨,夕阳西下原来是这样的美丽,可是我平时根本没有留意过,在我生活的城市,也有诗一般的美丽的黄昏。也许我们总是在自以为充实的忙碌中,错过了身边的美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