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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林显没找到工作,到了天黑,免不了装模作样地拿出工作一天下班回家的模样。这时天色还有些早,奶奶正在织毛衣,小小的二居室竟然还另有一位客人。那客人就安静地坐在老人的下手边,捏着毛线球,不时帮着顺下毛线,正轻声地与老人唠嗑。
      林显看见客人,脸色便不太好看,说,“童明,你到我家来干什么?”
      林老太太说,“显显,不得没有礼貌,这是你童叔叔,是你爸爸的老战友。”
      林显丢了工作,只想尽快另起炉灶补了缺。不想老人知道了话多,一直存着能瞒一天是一天的想法,此时不免有些担心童明露他的陷,便跟老太太说,“他算是爸爸哪门子的战友。咱爸当了那么多年的兵,这么多年也没见着个人来探望探望咱俩,这会儿人都死了一二十年了,他冒了出来,说是战友就是战友了啊?”
      “他说是,当然就是了。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呢。”老太太轻轻责备着孙子,然后面向童明,“这孩子说话就是不搭调,他爸爸又不是什么大人物,人家犯得着来冒充他战友不?那么多年过去了,也亏得您记得,这时候还能想起过来看望我们。”
      童明赶紧说,“是我的不对,应该早点来探望您的,只是一直也没得着讯息,更不知道咱原来就跟放哥呆一个城市了。要是知道,我早几年,刚从S省过来就来拜访您了。放哥儿当年救了我一命,您是放哥的母亲,就跟我亲生老娘一样儿的。咱妈去得早,一辈子也没喊过几回妈,要是您不嫌弃,我干脆就认您做干娘得了,也好见天儿过来献献孝心。”
      按理说没这样初来乍到便认干娘的,但老太太看人利索,估摸着童明不像是坏人,倒像是颇有些作为的模样,便就势应了,笑着说,“那敢情好了,咱平白地又添个大小子,那真是再好没过的事情了。”
      林显说,“不要他叫您干娘,他是想做我叔,占我便宜呢。”
      老太太故作惊奇,问,“他本来就是你叔叔,又是占了你哪门子便宜啊?”
      林显回答不出,有些恼羞成怒,干脆撒起了无赖,“反正只有我能叫您奶奶,其它人想跟您沾亲带故,门儿也没有。”
      童明就笑他,“哟,小哥儿这是在吃奶奶的醋呢。”
      一句话把老人又逗得笑了起来,林显心说,“你就装吧,装得再好,也是一头大尾巴狼。”他没心思当着奶奶的面跟个外人掐架,也不关心两人有没吃晚饭就提着外套回自己卧室去了。
      老太太眼见着孙子进了房,歉意地说,“这孩子真是怠慢了,亏得你还想着给他留饭菜呢,早知道活该倒垃圾桶让他饿一天的肚子。”
      林显在房里蘑菇了两三小时,等着童明告辞离开,才跑出卧室,进厨房找吃的去了。
      平日因为老太太眼睛不方便,肠胃也弱,很喜欢吃些绵软易消化的包子馒头之类的东西。每天能给林显的也不外乎这两样。但这天却有些不同,竟然是两大海碗的饭菜,有荤有素,而且色相非常不错,一看就很有食欲。
      老太太从门缝里瞅着孙子端出了饭菜,开始批评自家孙子,“显显,你可不能再那样说客人了,那样多不好,显得咱多没礼貌啊。而且人家童明下午就来了,看我眼睛不方便,又自己去超市买了菜,又是他自己亲自下厨炒的菜。我可跟你说,那孩子炒菜的手艺还真好,味又淡,火候也掌握得好,肉都煮得烂了,很顾忌着我这没牙齿的老太婆呢。”
      林显一大口饭菜入口,鼓着腮帮子嘟囔,“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找了一天的工作,晚上也没吃,这会儿着实饿了,一阵风卷残云,两大海碗饭菜见了底,末了擦擦嘴巴,总结,“也没什么好的,一点味道都没有。”
      林显吃完饭,就又让老太太叫住了作陪唠嗑儿。原来童明所在的南天大楼还需要几个小保安,想招林显去做保安,上门来给老太太做思想工作了。
      林显心里“咯噔”一下,却极是不敢妄作言语,只在旁察言观色,小心应付。再一听,老太太说起那保安的工作,虽然工资不算高,但胜在工作轻闲,又想起自己今天奔波一天的结果,便也有些意动,但他自觉得跟童明的关系处得有些僵,怕以后落他手下干活被穿小鞋,便死活不同意,且又见老太太没提“警察”二字,更是疑心童明并不曾将事情告他的密,只含含糊糊地拿话糊弄老太太说,“做保安再好也没当警察的好。”
      林显在当警察的几个月里跟往日一起浪荡的小混混们有了些距离,后来也没跟他们主动联系。但是当他离职十天后仍没找到正经营生的时候,还是吃惊地发现,自己离往日的哥儿们又越来越近了。
      在街上走着,时不时地碰上一两个哥们儿,初时大家吆五喝六地叫着林显一起喝酒。林显硬着头皮借口上班给拒绝了。
      当然,林显装模作样,伙伴们也没强求,这世上还真没哪个小混混会喜欢警察的。
      一来二去,拒绝的次数多了之后,林显这“上班”的借口终于被人识破了。
      识破的人就是莫冬离。莫冬离是林显的哥们儿,所谓的哥们儿就是一起玩玩,一起吃吃,一起喝喝,一起敲人竹杆,一起打人闷棒。
      但莫冬离跟一般的小混混不一样,他有工作,就在阳光路口的那家酒吧里当保安。说是保安,其实跟打手差不多少,隔三差五地就能带上一身伤回来。他能识破林显的借口,其实跟林显自己有很大的关系。
      林显这时候已经被找工作的执念逼得几近疯狂,见着莫冬离,居然莫名地觉得当打手也挺好,只要不死,带点伤怕什么?
      “什么?你想跟我一起去酒吧上班?”莫冬离吃了一惊,瞪大了眼打量着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朋友,私心里很觉得林显当打手不行,当牛郎却是走不了的红牌,不过这念头一闪便被他激零零地晃在了脑后。林显要是在他的介绍下做了牛郎,林老奶奶非得吃了他不可。
      林显不明白莫冬离的那些小心思,见他只不作声,只当进职有些困难,便又加了把劲劝说,“打架我最在行了,是吧。”
      莫冬离很没好气,白他一眼,“你行什么?从小到大哪次你哪次打架不是一个人单挑别人,赢不了之后拉着我们群殴的。”
      林显讪讪,“打不过人家,受点伤也没事,我皮厚,血条多,不怕打。”
      这话听着太怂,莫冬离没搭理他,只好奇地问,“你警察做得好好的,干啥又不做了。”
      林显红着面孔撇嘴,“警察有什么好当的,还不跟你一样,成天被人打。”
      得,这话又说回来了,莫冬离顿时满脸黑线,合着他上班就是挨打呢。他摸摸脸上的伤,对自己说,“这是咱兄弟,兄弟。不能窝里斗啊,不能窝里斗。”终于忍住了没发火,莫冬离再问,“当警察的,谁会打你。”而且林显长得白白嫩嫩的,也不像成日挨揍的倒霉样啊。
      林显漫不经心地吠吠,“就是我那队长,看我是混混出生的,不顺眼。”
      “刑警大队的队长,……那个不是雷司雨么?”莫冬离细一思量,“那时候不还是他把你弄进的刑警队么?”
      “是啊。就是他。大约就是为了想法子虐我才千辛万苦地把我整合进去的。”
      末了,莫冬离感叹,“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最后,莫冬离对林显在警局的生活表示了极大的同情,但却仍是不同意林显去他酒吧上班。最后林显只好说,家里穷得喝白开水都困难了,再不工作恐怕祖孙俩都得饿死。
      莫冬离见话说到这份上了,也只好答应帮忙。
      林显工作有了着落,心事放下大半,便大手一挥,“莫哥,走,,今儿你想吃什么尽管点,兄弟请客。”
      莫冬离上班的场地有些特殊,竟然是个GAY吧。林显一进去就吓了一跳,一屋子的男男跟男男。二十岁的林显没见过这架势,若非有莫冬离挡在后面,他能立马临阵逃脱,跑回家里去。
      莫冬离看他一脸煞白,一副吃惊不小的模样,就嘲笑他“少见多怪。”
      林显擦了把冷汗,竟然没有反驳,只小声说,“我要早知道这样,就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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